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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技术发明中的突出贡献

【摘要】:在发明社会学研究者中,只有罗斯曼敏锐的关注到女性在技术发明中的问题。熟悉一下发明家的历史就会发现,其中大量的女性发明者的名字在列,虽然也偶有例外,但是她们的天赋主要分布在两个领域:服装和家庭发明。对于女性获得的专利还没有有效的统计,专利局也没有保存女性发明者的记录,只有专利局长提供了一份关于女性发明的专利说明,见表5.4。

在发明社会学研究者中,只有罗斯曼敏锐的关注到女性在技术发明中的问题。在他所处的时代,社会普遍认可技术的世界是男性的世界,鲜有人会关注技术领域中女性的作用。所以,当提到发明活动的时候,很多人认为女性缺乏创造力,女性的成就主要在音乐艺术文学。尽管在人类活动的每一个领域都有女性杰出代表,总体上来讲女性在科学领域的成果依然是相当贫乏的。罗斯曼通过专利局的专利和发明者的性别进行统计分析,来还原女性在技术发明中应有的地位,他分析了女性的发明能力和男性并没有不同,只是因为条件和机会的限制,早期女性的发明才显得匮乏。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女性得到了更多的发明机会,他们的发明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17]

1.女性创造能力与男性相同

在女性世界里,只需要提到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勃朗特姐妹(Bronte sisters)和居里夫人(Marie Curie),这就可以看出女性拥有和男性一样的智力能力。智力测试也表明女性的智力水平和男性相同。女性成就相对而言比较弱只能归咎于她们缺少发明的机会。传统观念认为女性的位置就是在家庭里的,社会传统和错误观念给女性带来的压力熄灭了她们的创造火花。

在过去几十年里,女性开始要求她们的权利并且打破了所有束缚她们的荒谬习俗。现代文明给予女性更多的机会,一些数据表明有着显著成就的女性的数量在稳定增长。有资料显示,历史上突出女性总数量的24.5%生活在18世纪,而到19世纪就上升到了38.5%。

女性进入工业领域的数量也在稳步增长。女性的职业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方面:家庭领域(占25.6%)、制造业(占22.6%)、办事员(占16.7%)、农业(12.7%)、贸易(7.8%)交通(2.5%)。同时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在过去100多年里,女性已经进入发明领域。熟悉一下发明家的历史就会发现,其中大量的女性发明者的名字在列,虽然也偶有例外,但是她们的天赋主要分布在两个领域:服装和家庭发明。

有“女爱迪生”之称的女性发明者亨利(Beulah L.Henry)小姐拥有47项发明,这些发明很有意义也很实用,包括电话号码单、带有可更换盖子的手袋、卷发夹子、冰淇淋冷冻箱、铅笔、电风扇罩、橡胶减肥衣服、手套纽扣等。

亨利小姐并不认为自己具有超常的天赋,她也否定发明是一个人冥思苦想的产物,她喜欢美好的生活,她的一些发明灵感出现在美好的聚会上或者跳舞中。以亨利小姐的一个发明过程为例,可以看出女性发明者是如何解决问题的。快速地将雨伞的角束缚到一个框架中的按扣方案出现的时候,亨利小姐正和母亲一同观看日场话剧,那个按钮已经困扰她很长一段时间了,很多人都说这个问题没法解决。可是亨利小姐不相信。在剧院当她戴上手套的时候,按扣的所有细节都在一个绿色的褶皱布料中显示在眼前,整个话剧演出中,亨利小姐绘画出了按钮的草图以免忘记。后来,她获得了按扣的专利,就是现在人们普遍使用的可以快速闭合的小金属扣。亨利小姐有4个国家的专利,并且她是2个公司的董事长。

从以上发明情况可以看出女性发明者的思维和男性的非常相像,在灵感产生、解决方案自动出现之前,问题也会纠缠发明者很久,对问题的思考也是在间歇中进行的。

2.女性发明状况的改变

原始社会,女性的需求很少,她们多数时间都花费在孩子或者寻找和准备食物上。她们没有机会去使用她们的发明能力。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女性面对很多问题、社会习俗阻止了她们去使用与生俱来的能力。在不久前,女性是合法的奴隶,只是最近才得以自由,那么她们能够充分利用机会专注于发明吗?对于女性获得的专利还没有有效的统计,专利局也没有保存女性发明者的记录,只有专利局长提供了一份关于女性发明的专利说明,见表5.4。

表5.4 不同年代美国专利局记录的女性获得的专利数量

资料来源:罗斯曼的《女性发明者》(1927)整理而来。

从以上表格的数据可以看出来,女性的发明活动日趋活跃。专利局长分析了从1809到1890年期间,虽然女性的专利主要是改进服饰和家庭使用领域方面,可是她们也发明了加法计算、风车、马蹄铁、农业设备和火灾用太平梯等并获得专利权。(www.chuimin.cn)

美国妇女办公署(Women’s Bureau)选择了1905、1906、1910、1911、1913、1914、1918、1919、1920和1921这10个年头作为代表,统计分析了这一期间女性发明的数量和分布领域。这10年和自1790美国专利法颁布到1895年间的女性和男性发明情况见表5.5。

从表5.5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专利法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都有女性的参与,尤其在19、20世纪之交的前后二三十年,女性发明的年平均数量大幅度增长,增长比率远高于男性。女性参与到劳动领域的兴趣在迅速扩大,社会提供给女性的发明机会也在逐渐增长,似乎可以推断之前女性发明的人数和获得专利的数量相比较男性是比较小的,这可能源于女性的确缺少发明的机会。同时针对1905—1921年中间选择出来的10年的女性的专利进行分析,将这些专利按照所属领域的划分情况见表5.6。

表5.5 各时期男性和女性持有的专利数统计

(续表)

资料来源:罗斯曼的《女性发明者》(1927)整理而来。

从女性专利分布的领域可以看出来,他们更多的是关注家庭和自身生活,这也反映了女性主要的活动空间。同时让人们感到惊讶的是,女性的发明活动也已经开始从家庭逐步延伸至许多重要的工业、商业和科学分支中。他们的发明不再限定在一些发明领域的微小的辅助设计,而是在很多基础进步和机械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表5.6 1905—1921年中的10年间女性发明的分布领域

资料来源:罗斯曼的《女性发明者》(1927)整理而来。

上述资料表明,几乎不能再否定女性的发明能力。一些数据也表明在近些年女性的发明活动有很大的增长,发明不应该只限定在男性群体中。女性发明者的数量不断增长和女性涉猎发明领域的范围不断扩大,当社会对女性的阻碍力量逐步被消除的时候,女性开始利用他们的发明能力为社会做出贡献。假如给女性和男性相同的机会,女性将可能做出和男性一样的发明。

罗斯曼关注到女性和技术发明活动这一主题,对发明社会学理论是一个巨大的贡献,没有其他哪一位发明社会学研究者涉及到此主题。罗斯曼敏锐的观察到女性群体潜在的发明能力,他使用真实有效的数据论证了女性发明者的能力与男性是一样的,社会也应该给予女性同样的发明机会。在罗斯曼所处的时代,女性主义思想还处于起始阶段,罗斯曼关于女性发明者的理论对女性主义思想发展也是一个有力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