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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者动机分析:揭秘奥格本学派观点

【摘要】:罗斯曼除了考察发明受到需求和期望的激励,同时他在问卷中对710位发明者进行个人发明动机的调查,结果如表5.3所示。可能人们会普遍认为,发明的目的是金钱,但是在这次调查中,获得金钱上的回报只是排列在发明者动机的第三位,罗斯曼认为这是因为调查中的发明者多是在群体中从事发明,也有可能被调查者不能够坦诚地选择这一因素。

动机是行为的发条,是发明者在发明过程中拥有持久的恒心和毅力的主要原因,所有的动机都能最终归结到人的基本需求,比如食、性、遮蔽和生存。在复杂的文明中这些行为的驱动力依然在起作用,不仅以原初的形式而且以各种符合社会规范的升华方式存在着。动机是受情感驱使的,动机会产生激烈的反应,这种情况会产生精神活动并汇集能量去从事发明活动。

是什么动机敦促发明者去发明?罗斯曼除了考察发明受到需求和期望的激励,同时他在问卷中对710位发明者进行个人发明动机的调查,结果如表5.3所示。

表5.3 罗斯曼关于发明者动机的调查

资料来源:根据罗斯曼的《工业创造力——发明家心理学》(1964:152)整理而来。

(1)从发明中得到纯粹的愉悦是最重大的发明动机。发明中的愉悦,来自于人们从事的制造和试验的过程中,来自于解决问题的满足感和对创造的期望。这是一种先天的和不可抗拒的推动力,设计者和发明者一直都在遵从这一推动力。很多著名的发明者在发明中不断试错,从不放弃,他们并不满足于金钱上的成功和世界性的认可,内心固有的对于发明的热爱驱动他们把发明当作一种运动[15]。(www.chuimin.cn)

(2)渴望改进现有发明。希望改进现有的产品是工业社会和经济社会的特点使然,现有产品的改进可以使产品更好、更便宜、更有效。这一目的对于发明者和生产商而言都很重要。

(3)经济因素。可能人们会普遍认为,发明的目的是金钱,但是在这次调查中,获得金钱上的回报只是排列在发明者动机的第三位,罗斯曼认为这是因为调查中的发明者多是在群体中从事发明,也有可能被调查者不能够坦诚地选择这一因素。无论如何,发明只靠热情是不够的,发明在实施之前的所有研究都需要金钱的支持,所以发明者必须要考虑发明能否进入实际使用以产生经济效益。生活在当前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的工业社会中,发明者同样不能忽略金钱的利益,在调查中,有38.2%的发明者回答他们依靠发明来维持生计。所以,金钱上的获益不可避免地成为个体发明者和企业发明的动机以及追逐的目标。

由于经济刺激对发明者而言越来越成为一项重要的手段,所以,罗斯曼同时关注公司对雇用发明者的奖励情况。在1962年,罗斯曼作为乔治华盛顿大学专利商标学会的主要研究者,对美国国内外部分公司进行关于对雇用发明者的奖励和激励制度的调查研究,其中接受调查的公司大部分都以不同的方式给公司申请了专利的雇用发明者以经济奖励,包括申请专利时给予奖金、专利授权时给予奖金,以及发明使用时从发明产生的经济效益中按照不同比例抽取出来给予发明者以奖励等形式。经过接受调查的公司调整其奖励制度,在1963年做研究总结的时候,罗斯曼发现在接受调查的样本中有27个公司调整他们的奖励政策,有9个研究机构反馈表示他们也对奖励政策做出了调整。在总的反馈中,有9家单位明确在他们增加了发明者的酬金之后,他们单位的发明产量有所提高[16]。由此可见,对于发明者而言,经济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因素。

其他诸多动机因素表明发明的产生不是仅仅依靠某一力量就可以产生,在当前复杂的社会文化中,多方面的因素交错产生作用,汇合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发明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