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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企业信用体系及发展探究

【摘要】:考虑到道德风险成本过大,职业经理人必定会约束其行为。卖家认为买家给予的差评不合理也可提交淘宝网仲裁,避免了买家以威胁给予卖家差评来敲诈卖家。

6.1.2 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信用体系的构建

本研究的重点之一是在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信用评价机制的构建,具体表现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经理人才信息库,降低企业与职业经理人的信息搜寻成本。将单位部门以上经理人员的信息尤其是忠诚度和能力水平都输入信息库,由市场加大对他们的道德约束,即当该经理出现欺骗行为后,在信息传输机制的作用下,将他欺骗行为的信息广为传开,使其个人信誉遭受重创。由于职业经理人未来的人力资本的价值计算是以他的过去表现为依据的,声誉受创势必导致其人力资本贬值。考虑到道德风险成本过大,职业经理人必定会约束其行为。反之对企业的信用度评价机制也是同样的道理。

如果没有一个信用评价系统,信息传递速度将非常慢,不诚实的职业经理人如黄河事件或者善变的企业家们如“中国职业经理第一人”在无奈中离开华帝集团等。双方即使出现了违反诚信的行为,如果不是被媒体(中介机构)曝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也不会被其他人发现。假设彼此没有意愿去建立自己的声誉,那么,在中国职业经理人市场是永远不会成熟,所以我们为了中国家族企业的持续成长必然需要构建一个信用评价机制。现实中网上交易网站建立的信用评价系统对此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网上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交易网站都建立了信用评价系统,信用评价系统或反馈机制(Feedback system)由eBay首先创立,并为其他C2C和B2B网站所模仿。信用评价系统提供了一个信息收集和传递的平台。eBay、易趣和淘宝网上的信用评价系统的基本原则是:买家和卖家每成功交易一笔,就可以对对方做一次信用评价。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和“差评”三种,“好评”加一分,“中评”不加分,“差评”扣一分。将交易者从所有的好评、中评和差评中收到的分数累加起来就得到交易者的信用度,其中好评数在交易次数中所占的比例就是卖家的好评率。如果交易者的信用度低于一定的值(eBay上为-4),系统就会自动终止用户在网上交易的权利。

eBay、易趣和淘宝网都制定一些规则防止卖家用不真实的交易来“炒作”信用。eBay和易趣都规定,两个相同账户间的第二次(及以上)的交易,交易双方可以做出评价,但是不计入信用评价中。淘宝网则规定,每个自然月中,相同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评价计分不超过六分,超出计分规则范围的评价将不计分。

eBay上二手货交易所占的比重较大,这样交易者既是买家同时也是卖家。而在易趣和淘宝网上,出售的商品大都是全新的,绝大多数交易者买家和卖家的身份是分离的。由于买家的欺骗行为比较少见,购买商品更容易获得好评,许多卖家通过购买价值较小的商品来获得较高的信用评价。为了避免这种行为,淘宝网将交易者作为买方和卖方的信用评价分开,使信用评价系统更能准确地传递交易者的信息。

淘宝网要求交易完成以后,交易双方必须进行信用评价,如果买家或卖家(一般是买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评价,系统自动地给予对方好评:在eBay和易趣上,买家拍下商品即可马上评价,评价马上生效并公布。但是这样会带来一个问题:交易中的一方如果给予对方差评,则很有可能招致对方给予差评的报复。淘宝网对此则做了相应地改进,买家拍下商品后即可评价,但评价要等双方互评后才生效并公布,这样就避免了报复性差评。卖家认为买家给予的差评不合理也可提交淘宝网仲裁,避免了买家以威胁给予卖家差评来敲诈卖家。另外,淘宝网也制定了一些规则防止卖家用不真实的交易来炒作信用。

总的来说。网上交易的信用评价系统目前已比较成熟,可以很好地衡量交易者的声誉。通过信用评价,每一个买家和卖家都会积累起一定的声誉,它包含信用度、好评率、好评数、中评数、差评数、差评率、历史交易中交易对手给予的评价的内容,在最近的时间里收到的好评、中评和差评的数目。交易者简介就相当于博弈论中博弈方的历史信息,信用评价系统使得交易者简介成为公共信息。所有买家在交易发生之前都观察到卖家的简介,然后决定是否从卖家那里购买商品。(www.chuimin.cn)

只要信息传递是通畅的,网上交易社区内部的声誉机制就能发挥作用。eBay、易趣和淘宝网上的信息发布是由交易者做出的,而信息收集和传递则由信用评价系统自动完成,eBay等网站只负责核实交易者信息的准确性,因此,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分散化的方式(Uncentralized)来处理信息,交易者和网站需要付出的信息收集和传递成本非常低。与网下社区相比,网络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使声誉机制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相比Milgrom eta1.、Greif等文献中的信息传递机制,信用评价系统中的交易者简介以更充分、更概括,但又不损失效率的方式在买家和卖家中传递信息。(5)

2009年9月,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与法》栏目肯定了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网络信用评价体系,认为其为消费者提供了诚信、安全的购物保障,大大提升了网购购物体验。

目前,淘宝网创立的信用机制已经成为国内网络零售行业的事实标准,易趣、拍拍等平台都沿用、承认淘宝网的信用机制,并提供相对应的信用度转化表。国内网络零售消费者已经习惯于用红心、钻石、皇冠的数量来描述网店的可信度。

管辖淘宝网的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投诉调解科负责人石崴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07年,他们受理的“淘宝网”投诉案件有483起。而同一时期淘宝网实现的网购交易额为433.1亿元。也就是说,在2007年淘宝网网络零售交易中,大约每1亿元的交易,才立案一起交易纠纷,这个比率比现实中的零售企业要低得多。

2008年,淘宝网投诉率再创新低,平均每亿元交易投诉为0.6起。这个数字接近2007年网络交易投诉率的一半,不到线下交易投诉率的1%。

国内权威调查机构艾瑞咨询认为,淘宝网的信用评价体系体现出网上零售服务商积极构建网购市场的消费者保障体系,与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条例遥相呼应,并且促进了我国网上零售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