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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家族企业:治理、传承与持续成长研究

【摘要】:借鉴以往研究,结合中国家族企业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中国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创业阶段、平稳发展阶段、分化或演进阶段,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动力机制(图3)。

2.4.4 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与动力机制

2007年,温州市工商局、市委政策研究室、温州大学联合组成了“温州民营企业生命周期专项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工商部门“经济户口”数据库中的企业注册和注(吊)销资料为依据,其中主要是对已经“死亡”(即正式吊销企业)和正常“活着”(正在经营的)两种存在状态的企业进行了整体研究,并选取龙湾区企业作为个案研究对象,选取较有代表性年份进行测算。

将1982年、1985年、1990年、1995年、2000年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温州民营企业平均寿命的一个大致区间:9年至13年。再通过测算分析得出结论为:温州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在10.99年左右。由于此前理论对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测算一般认为是3—4年,如果该项数据准确,那么温州的民营企业平均寿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倍。

对温州的民营企业研究显示,在规模上,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抗风险能力较低,其死亡率也最高。而注册资金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死亡率较低,只有1.24%。存活量最大的是注册资金规模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企业。此外,从行业看,阀门与民用电器行业企业存活较长,仅计算已经注(吊)销企业的平均年限都超过了10年。相对而言,五金洁具、制笔两个行业企业的存活期较短,大概在5年左右。

此次研究中还将温州民营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五个阶段:初创期、发展期、稳定期、衰退期和死亡期(或再生期)。通过全面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温州现存民营企业中有99%处于初创期和发展期,其中处在初创期的约占42%,处在发展期的为57%,在稳定期的民营企业仅占0.8%左右,约有500多家。而按正常顺序进入衰退期和再生期的民营企业属于少数,同时在初创期和发展期中出现衰退期和再生的现象。(32)

美国学者麦迪思(1997)(33)提出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命周期可以分为诞生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期和死亡期,在不同阶段,其生产经营管理有不同的要求。

国内学者潘必胜(1998)(34)从企业控制权角度划分家族企业的周期:第一阶段是企业家族化,企业在组织管理和利益分配上都服从于家族的利益;第二阶段是家族企业化,家族服从和服务于企业,企业进一步制度化,但企业的组织与经管大权仍控制在家族手中;第三阶段,家族除了掌握企业的股份,已基本上从经营管理领域退出。他认为海外华人大企业正在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演化,而英美处于第三阶段,日本也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

借鉴以往研究,结合中国家族企业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中国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创业阶段、平稳发展阶段、分化或演进阶段,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动力机制(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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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中国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图

2.4.4.1 创业阶段(www.chuimin.cn)

在中国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家族制企业相比于其他企业组织制度的优势使其有存在的理由:私有产权的经济绩效和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血缘关系使家族制取得了胜利,因此,企业规模从无到有迅速扩大,但总体规模很小。这一阶段的动力机制主要是:追逐经济中因存在计划所不及的制度真空而产生的巨大潜在利润(内在动力)和优胜劣汰的自由竞争规律(外部压力)。

2.4.4.2 平稳发展阶段

经过创业期,家族企业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企业规模和市场空间,从而进入平稳发展期。这一阶段使家族企业能快速而平稳发展的动力机制就是家族制度(企业组织制度)与靠亲缘结成的商业网络(市场组织制度)相适应所产生的经济自增强机制。布雷恩・阿瑟(1995)(35)认为“自增强意味着某个特定结果或均衡具有某种经济的积累优势”,一个自增强的动态经济系统,是一个报酬递增、因果积累的良性循环系统。中国现在的家族企业可以说正处于平稳发展期,正在经济的自增强作用下顺利发展,所以这阶段是家族企业发展的黄金期。但是,当一种经济制度已被投入了大量的固定成本,社会成员通过学习效应普遍建立了这样的制度系统时,“优势通常是不可逆转或转移的,系统的重新定位因此变得困难”,有可能“锁定”于一个劣等均衡之中。所以,在家族企业平稳发展阶段的后期,企业组织制度上的内在矛盾(如图3所示)、企业与外部市场环境的外部矛盾由隐到显、日益加深,一些规模较大的家族企业已开始感到被“锁定”,企业扩展乏力。

2.4.4.3 分化或演进阶段(也是企业组织转变的阶段)

企业组织制度转换的动力来自于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的激化。一方面,市场、社会舆论和政府对企业诚信的要求迫切,而企业缺少取信于资本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以及公众的途径,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企业转制的外部动力;另一方面,家族制的优势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缩小,其劣势日益显现,自增强后发生的锁定效应,使经济可能锁定于家族制和关系经济这样一个劣等的局部均衡之中,这一内部矛盾的激化是企业转制的内在动力。在这两个动力作用下,家族企业分化或自发演进,最终可得到多个均衡解:

解1:家族企业的控制者的企业家能力不足,未能清楚认识家族制的优劣,没有根据变化了的市场采取积累社会资本的策略,那么,在产业集群的环境中,这些家族企业可能凭借自己某一技术优势而继续存活很久,但制度的劣势终将阻遏其技术优势的发挥,使其逐渐被淘汰,生命周期结束。众多的家族企业都仅在这一阶段新旧更迭,旧家族企业灭亡,又生发新的家族小企业。

解2:解1不能使企业获得最优规模和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因此并不是家族企业控制者的理想解,必然会要求对原有家族制企业组织制度进行帕累托次优改进,即仍然保持家族控制,但吸收了公司制管理上某些优点,从而在家族制与公司制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如同成功的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采用家族控股、股份制管理一样,中国大陆一些成功的家族企业也开始走这条路。解2是中国家族企业控制者眼中的帕累托最优解,华人的独特文化传统使这一均衡解可以维持相当长时间,因此,家族企业获得一段平稳发展期。

解3:解2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均衡解。因为:第一,从发达国家的企业发展历史上看,公司企业一般都经历了从家族公司到家族控股、外部股份分散化公司最后发展为法人持股公司这样一个发展路径,所以它不是企业组织制度的最优解。第二,从中国家族企业自身角度看,家族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和经理成员的社会化,以及市场的不确定性,控制者的企业控制权会日益受到挑战。第三,在内外部矛盾激化的共同作用下,家族企业控制者将被迫做出理性的选择:放弃对企业的控制权,结束家族制度;企业组织制度创新为现代公司制,与以法制、社会信用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企业的生命在新的起点上开始新的发展。

从企业发展史的角度看,第三个解是最优解,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家族企业因此要及早走这条路。经济学主流观点常常把家族企业作为一种落后的产业组织象征,把它当作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受此影响,一些家族企业在条件还不成熟的时候就把现代企业制度嫁接进来,其结果可想而知。同样,具有激进和前瞻意识的政府,在推动企业成长进程中一个度的把握也是至关重要。政府推动力度过强,则演化为行政行为,其结果可能是企业不能按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做出决策,或是滋生机会主义行为,而最终偏向第一种解——企业衰亡。所以,应该让具有“经济人”理性的家族管理者在内外矛盾的推动下主动采用社会资本积累战略、进行自发秩序的扩展,在市场不断变化的考验中、在企业不断的试错中,选择演进的适当时机和最优途径。中国改革实践的经验也表明,不管是市场的发展还是企业的发展,一般以遵循最经济(36)的方式自发扩展的效率为最高。(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