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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征集阶段结果:开放机构知识库著作权管理研究

【摘要】:宣传征集阶段主要利益相关者是机构决策层、科研人员(作者)和IR支撑团队,主要任务是在机构知识产权政策基础上制定明确的机构IR政策。其中,机构政策155个、资助者政策53个、规定学位论文义务存储的机构为93家。

宣传征集阶段主要利益相关者是机构决策层、科研人员(作者)和IR支撑团队,主要任务是在机构知识产权政策基础上制定明确的机构IR政策。机构IR政策由IR战略政策和具体实施政策两部分组成,有时也各自单独成文,一般采用政策文本链接和常见问题解答(FAQ)两种方式发布。

4.3.1.1 机构IR政策

机构IR政策通常包括三部分内容,即机构开放内容政策、自愿还是义务的提交政策以及机构对出版者的政策。

1)机构开放内容政策

制定机构开放内容政策的目的在于明确收集资料的范围及使用条件,宣布知识库承担管理和维护的责任,确保作者理解知识库的作用以及他们的相关权利,告知用户如何使用知识库资料。OAK法律项目提供了机构制定OA政策的样本,包括机构支持OA的立场、知识库征集资源的范围、OA的意义、技术背景、作者意愿、公共资助成果应当开放、知识库的责任、作者保留著作权等8项原则[68]

2)“自愿”还是“义务”的提交政策

“自愿”还是“义务”提交是机构政策必然面临的一个选择。斯蒂文·哈纳德积极倡导雇主和基金“要求”作者自存储经过同行评议的作品,建议采用立即存储、适时开放(ID/OA)的方式应对出版商的“延时”要求。阿瑟·希尔(Arthur Sale)比较了澳大利亚的IR,发现实行“义务”缴存的记录数量明显多于“自愿”提交的知识库。然而,克莱福德·林奇对用命令方式征集资料表示担忧,他认为“将IR作为控制教师智力成果的战略工具是非常危险的”[2];南希·迈克高文(Nancy McGovern)也从作者动机、对“成功”的界定以及不受资助的作品难以“义务”提交等理由反驳了“IR的成功有赖于义务存储”的观点[84];此外,也有学者建议采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进行征集,一方面提升服务吸引师生,另一方面在政策上提出存缴要求[85]。(www.chuimin.cn)

实践当中,提交政策发展出了多种方式:①自愿提交。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提交方式,机构主要采取的是宣传鼓励的政策。反对者通常认为这种方式缺乏效率,并引用阿瑟·希尔在澳大利亚的调研结果来证明。事实上,与阿瑟同期(2005年)的调查显示,当时71%的作者还不了解什么是自存储[86],因而自愿提交率只有12%~20%就不足为奇了;②义务提交。分为机构和部门(院系)两级,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动员方式。义务存储的理论依据是公共资助的研究成果应当公开;职务作品应当允许机构非专有使用。为了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OA倡导者极力鼓吹义务存储方式。最常被引用的是奥马·斯旺的报告,即“如果机构或者资助者要求,81%的被访者愿意义务提交,13%的人勉强同意”[86]。阿瑟·希尔比较了三家实行义务提交政策的IR,认为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将义务提交制度化、常规化,立即存储、适时开放的策略比较符合研究人员的实际情况[87]。尽管如此,多数机构对待“义务”提交制度还是很谨慎的,毕竟“命令”方式最容易引发抵触情绪,是管理行为中的下策;③表决提交。哈佛模式是典型的表决方式。这种方式是一种管理的艺术,既体现了组织的立场,又给成员自我表达和互相影响的机会。其过程是由教师投票决定“义务”提交作品,许可学院非专有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世界范围内使用(或授权使用)作品的权利,条件是不得用于商业性目的。该义务在教师受聘哈佛期间有效。如有必要,教师可以向院长或其代理人申请免除提交某件作品的义务。也就是说,提交是原则,不提交是例外。哈佛模式不仅开创了一种容易被教师接受的提交方式,而且鉴于哈佛大学的声望,该模式的影响力也是不言而喻的;④分类提交。理查德·琼斯根据罗格斯“创新扩散”理论,认为“义务”提交需要分时机、分对象、分内容一步一步来,不能一蹴而就。IR作为一项创新由倡导者开始,在宣传和辅助工作的支持下吸引早期的追随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证影响,吸引更多的参与者。等大多数人都认同或者了解后,自然过渡到常规化制度化。从资源角度讲,对于学生的学位论文、教师的教学资料、科研项目可以要求“义务”提交[13],其他资源则应鼓励自愿提交。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就采用了这种方式,大学“要求”员工将全部科研成果的书目信息存储于IR中,以便保存机构学术活动的完整记录。在出版者许可的前提下,存储经过同行评议的会议论文和期刊论文后印本全文,鼓励存储其他类型的学术成果。

整体看来,绝大多数IR采用的是自愿提交和分类提交的策略。在ROARMAP中注册机构“义务”存储政策的IR仅有358家,占全球IR总数的20%。其中,机构政策155个(占43%)、资助者政策53个(占15%)、规定学位论文义务存储的机构为93家(占26%)。由此可见,中国IR建设也应当以正面引导和鼓励为主,条件成熟后再采用哈佛模式制度化。

3)机构对出版者的政策

机构既是学术成果的生产基地也是主要的消费场所。因此,对于出版者的政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机构支持作者保留著作权,为作者与出版者谈判出谋划策、撑腰壮胆。相对于出版者而言,作者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作品及时出版往往按照出版者制式合同的要求转让全部权利,能够与出版社叫板要价的人物不多。毕竟,论文“不出版就死掉”,而且正式期刊尤其是著名期刊的版面资源又很有限,加之晋升聘用均以出版作品为考核标准导致供需严重不平衡。因此,貌似“平等主体之间意思自治”的出版合同实际上很难平等。机构为了从源头上保证知识库资源的建设采用多种方式支持作者的谈判。例如,作者补遗、许可出版合同等。另一方面,机构图书馆通过联合采访、开发图书馆许可工具等方式抵制出版商的高价格,同时采用集体权利管理的方式争取在IR存储本单位作者已发表作品的权利。此外,资助机构的先合同义务是实现作品IR存储和开放的一个关键砝码

4.3.1.2 具体实施政策

宣传征集阶段还要有明确具体的实施政策。包括:①明确谁有权提交作品,提交什么类型和格式的作品,怎样管理和控制提交活动;②明确征集的学科范围,是否征集全部学术成果,收集什么类型的资源,使用哪些元数据,收集什么版本,是否进行同行评议或者其他质量控制?③明确保存多长时间,各种格式的保存能力和责任;④允许用户怎样使用知识库的内容和元数据?怎样处理“延时”?是否进行“作品级”(item-by-item)的使用管理?是否有防范侵权风险的“通知—删除”政策等。SPARC和SC关于制定知识库许可政策的10条建议[88]可供参考:①识别机构内的关键支持者;②分析机构原有规定和流程,考虑适当的改动建议;③与校领导、院系主任和行政主管探讨关键政策和法律问题;④与教师委员(或者设立类似的委员会)一起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政策;⑤与教师或者关键人物交流或者调研教师的支持度;⑥通过报告、研讨会、宣讲等形式增加认知程度,考虑举办座谈会讨论OA和哈佛政策;⑦制订一套政策建议,包括大学知识库许可的范围、存储要求以及例外条件;⑧确认实施政策的关键资源,落实责任,准备为教师履行政策与出版者谈判时提供支持;⑨与机构图书馆一起落实知识库建设和管理问题;⑩查访已经提供作品的教师,鼓励他们推广经验,图书馆也可以宣讲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