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开放型机构知识库著作权管理研究:作者和出版者关系

开放型机构知识库著作权管理研究:作者和出版者关系

【摘要】:因此,威尔玛·莫辛克认为,为了高效处理作者与出版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双方只需各自保留关键权利即可。出版合同大多要求作者转让著作权,这是出版者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诉求。因为著作权转让之后,出版者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再利用作品,也有资格独立起诉侵权行为。表3.3出版者的关键需求

3.1.3.1 作者对出版者的权利诉求

1)作者希望保留的权利

OAK法律项目调查显示,73%的作者会向大型商业出版者投稿,70%的作者会向国际性学术团体的刊物投稿。不论从学科因素还是作者的出版经验、作者的单位性质考察,调查结果的两端都相当接近。排在前三位的作者要求是:①为科研创作或传播副本;②为教学制作或传播副本;③将作品汇编为合集。排在末位的是“在知识库中存储预印本”和“在作者其他论文中使用旧作”[26]。说明为教学、科研和汇编合集、保留制作或者传播副本的权利是作者对出版者最重要的权利诉求。

2)作者的关键权利

由于著作权是基于作品使用的一捆权利,逐项谈判的成本较高。因此,威尔玛·莫辛克(Wilma Mossink)认为,为了高效处理作者与出版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双方只需各自保留关键权利即可。作者的关键权利(见表3.2)是发表作品、最大化传播作品、教学、科研和未来使用以及保存和维护知识产权[57]

表3.2 作者的关键权利

3.1.3.2 出版者对作者的权利诉求

1)英杰芬格规则(Ingelfinger Rule)与首发权

1969年,时任《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编辑的佛朗兹·英杰芬格(Franz J.Ingelfinger)制定了一项用稿政策,即只收录未曾刊发的论文以体现作品的独创性。其次,作者在向公众发布作品之前必须声明作品已经过有效性验证。英杰芬格认为,学术期刊论文不仅要考虑下游的学者用户,还要考虑自己会成为其他二手信息的来源。因此,学术期刊既要值得信任又要有新闻价值[58]。英杰芬格规则确定了期刊首发权的要求。它有利于降低重复发表率、提高期刊声誉、保证期刊的经济收入,因而很快成为出版界公认的规则。该规则是期刊质量和商业模式的保证,属于出版者的合理要求。因此,SURF/JISC出版合同给予出版者首发权的独家许可,作者保留其他权利。(www.chuimin.cn)

2)著作权转让与作者担保

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出版合同大多要求作者转让著作权,这是出版者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诉求。假定存在多个权利主体,著作权转让是最便捷的管理方式。因为著作权转让之后,出版者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再利用作品,也有资格独立起诉侵权行为。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出版合同还常常要求作者担保作品为独创并且作者有权转让该作品;如遇纠纷,作者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出版者损失等。著作权转让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因为出版者要求的权利已经远远大于其完成出版活动的实际需求。但是,长期以来出版者都处于相对强势,作者为了出版作品常常屈服于这些条款。

3)数字时代的新权利

电子出版和网络传播催生了一些新的著作权权利,如电子著作权、数据库收录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如,美国塔西尼(Tasini)等6位自由撰稿人将纽约时代公司告上法庭,起诉其未经作者同意将传统出版作品卖给数据库牟利。美国高等法院于2001年6月25日做出判决,认为出版者在没有取得作者授权的情况下无权向信息汇编者转授权作品。此案确立了传统著作权与电子著作权、数据库收录权的分立原则[59]。但是,作者权利的扩大并没有为作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在出版者主导的环境中,这些新的作者权利也逐渐被出版者吞并。例如,出版者往往在出版合同中增加类似“作者转让(或独家许可)在任何载体、任何形式发表作品的权利”条款,或者“本期刊已被某数据库整体收录,如果作者不同意作品入库,请提前声明,否则视为同意”之类的告示。

4)出版者的关键需求

威尔玛·莫辛克认为出版者没有必要要求作者转让全部权利。出版者的关键需求(见表3.3)是出版和传播作品、再利用作品、保存作品、知识产权和精神权利、经济权利以及其他特殊问题[57],因而平衡关键权利策略有利于出版合同的规范化,减少出版者和作者的谈判成本。

表3.3 出版者的关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