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乡村政治视域中的党建研究及武清区村民自治实践

乡村政治视域中的党建研究及武清区村民自治实践

【摘要】:武清区在推行村民自治中,坚持各级组织的主导性与充分发扬民主的统一,高度重视处理好政府主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行政管理和基层民主的关系,做到主导但不干预、不放任。

二、武清区的村民自治历程凸显区委和区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进程中,只有政府大力主导推动,才能冲破各种阻力。因为能够制约少数乡村干部不良行政行为、抑制黑恶势力、制约宗族势力的只有政府。武清区在推行村民自治中,坚持各级组织的主导性与充分发扬民主的统一,高度重视处理好政府主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行政管理和基层民主的关系,做到主导但不干预、不放任。武清区的村民自治是在历届党委、政府主导下的有序的、渐进的民主实践。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主导制度设计。村民自治的推动需要引擎,而制度设计就是驱动村民自治的发动机,是实现村民自治目标的根本保障。武清区在区一级完成了村民自治的“顶层设计”,即建立了明确权责,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权力中枢、村委会为执行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的制度框架;建章立制,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

(二)主导教育培训。民主政治建设是制度的与时俱进逐步完善与人的素质的逐步提高相辅相成的过程。先进的民主自治制度在中国农村这一相对落后人群中实施,就决定了民主法制意识和素质的培训提高,是个长期的艰苦任务,更是个工作的难点。因此,武清区在抓实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政治素质上下工夫,在实现政治文明上水平、民主进程降成本上花力气,创新培训方法和载体,潜移默化地传输民主法治理念,普及民主法制知识。2008年,武清区高标准启动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旨在促进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素质提高。(www.chuimin.cn)

(三)主导民主的有序参与。武清区在推动村民自治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制度的原则,区委、区政府出台的示范性制度文本通过民主的方式完成村级“立法”程序,使其转化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规则,成为村民有序参与的保障。强化巡视督查工作,出台《村民自治巡视工作办法》,成立专项巡视组,采取集中巡视与随时随机巡视相结合的形式。

(四)主导民主理念的转变。干部、群众的政治文明意识需要不断提升,从“为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而民主意识的提高也是在民主实践中培养的结果。区委和区政府先进的执政理念与蕴藏在民间的“草根民主”的热情成为民主实验的沃土,激发出无限的活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