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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村民自治:乡村政治视域中的探索创新

【摘要】:我们课题组先后三次到天津市武清区,对其以农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权力中枢,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展开调研,尤其关注到了武清区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上如何避免和化解村民自治中易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天津市武清区村民自治的探索创新

上一章就全国范围内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困境进行了梳理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家族势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抬头的问题;民主选举过程中的贿选问题;村委会和党支部关系不协调的问题;村民自治行政化倾向问题。长期以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破解之道,由于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全国许多地方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适合本地实际的成功经验。我们课题组先后三次到天津市武清区,对其以农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权力中枢,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展开调研,尤其关注到了武清区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上如何避免和化解村民自治中易出现的问题。例如,武清区从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制度设计出发,开创了党的领导的新方式,为解决农村“两委”矛盾提供了一个制度化的平台与框架,创造性地解决了“两委”矛盾。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村民是村庄的主人,村里的事情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形成政治上的领导;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在村民代表会议作用发挥较好的村庄,“两委”关系更容易得到协调。又如,处于东部发达地区的武清区,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的现象仅在少数村街有所表现,给换届工作带来阻力,武清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三体联动”的换届选举工作模式,即:在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换届选举中,统筹考虑三个组织的必然联系,统一组织,联动进行。用民主政治的方法改善了这里的权威结构,建立了良好的社会秩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贿选和家族势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抬头的问题。武清区通过发展村民自治,实现了源头治理、预防在先、体制创新,机制保障,解决了过去存在的“防不胜防”问题。同时,建立了和谐稳定的大“秩序”,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提供了根本途径,实现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村政事务管理和村级公共权力运行的基本目标。

十多年来,武清区各级对村民自治的认识在实践磨砺中得到提高,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感悟在化解矛盾的磨合中得到深化,干部行为在群众自治的监督中得到约束和规范,村民民主意识和素质在机制运行中得到培养和提高,制度效果在干大事完成艰巨任务中得到体现。村民自治机制成为全区抢抓战略机遇、加快高水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格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对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www.chuimin.cn)

武清区在村民自治方面探索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所达到的解决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现实矛盾的实际效果,而且在于这种创新对于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构建和运行机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所具有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