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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村民自治实践与社会境况

【摘要】:“国家与社会”作为一种解释模式用于解释和分析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与现代化进程,成为当代中国研究的流行框架。在研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实际上所涉及的是作为国家具体体现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党、国家与社会代表着政治生活的三种主体力量。

一、应用“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的社会境况

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待政治问题是西方的学术传统,其核心概念是权利、边界和制约。发端于西方17—18世纪的“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架构是西方政治社会学的核心问题之一,社会一直是作为一个与国家相对立的概念来使用,在理论上被看作是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与制衡。[2]国家与社会明确区分的目的就是要为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提供一种理论基础,就如同在个人与国家、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建立一道界限一样。市民社会理论为限制国家权力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根据。由于“市民社会”理论是建构在西方经验基础之上的概念,它是与西方的民主、自由、宪政、主权、市场等概念紧密一体的。在研究中国乡村政治时,引入市民社会主要是试图寻找对于政府制衡力量的一个称谓,其形式意义要大于实际内容。作为政治学术语的国家概念,一般涉及四个层面上的意义:一是作为疆域—民族层次的国家,二是作为政府组织层面的国家,三是作为政府机构公务人员行为体现的国家,四是作为跨时空记忆关联的观念层次的国家。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下,市民社会所具有的制衡国家权力的功能,经常性地使它们之间处于对立和紧张的状态,在最本质的意义上,是国家与社会及公民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利益博弈

“国家与社会”关系真正进入中国学者的研究视野被广为应用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与社会”的研究框架渐渐流行,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国家与社会”作为一种解释模式用于解释和分析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与现代化进程,成为当代中国研究的流行框架。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构成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探讨在中国兴起的现实背景。

(一)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政权建设

以国家与社会关系作为分析模式来研究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现实的视角。持比较现代化理论方法考察中国政治发展的学者多半都同意,中国现代化的主题可以概括为回应西方挑战,重建政治共同体,从而实现以经济起飞为动力的文明结构的全面转型。“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政治局面是一个关键变量,在某些意义上也是独立的变量。”[3]从19世纪到20世纪上半叶,中国人为了顺利推进现代化,一直在寻找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体制安排。

新中国的建立为现代化的进行提供了一个完整而有效的国家政权体系的保证。权威政治——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是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表现形式是政府。在研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实际上所涉及的是作为国家具体体现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在政治学理论中,国家代表着公共领域,社会代表着私人领域。在西方,私人领域存在于国家之外,一般是基于保护自身利益,是与国家相抗衡的一种力量。但在当今中国,由于革命后社会的整合和现代化战略的推进,社会的独立性被强大的国家权力吞噬。新中国建立后,中国社会的总体发展,一开始就体现出国家试图全面主导社会的态势。1949年后中国确立了建立在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集权主义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党在一切领域实行排他性的一元化领导,即所谓“党代行主义”;国家权力无限制地对社会每一个领域形成全面控制,社会空间几乎不存在,整个社会都被“国家化”,出现所谓“全能国家”。因此,可称之为党、国家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政治权力关系。党、国家与社会代表着政治生活的三种主体力量。在这里,党,主要指执政党。在中国,居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掌握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等国家权力;国家,不是指作为一种虚幻的共同体而存在的国家本身,而是指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社会,则是指在一定生产和交往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一定政治形态中的政治权力关系主要围绕着这三大政治主体的关系而展开。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权力全面渗透进社会生活,对社会形成“全能政治”性的强大控制,在这种渗透和控制中,国家与社会走向了一体。在这样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下,社会直接地具有政治性质,社会生活的各个要素,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等在单位组织的制约下都同时成为国家生活的要素。与此相应,社会中的个人由于完全隶属于具有强大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单位组织,也毫无选择地被整合进国家生活。单位体制实际上就是中国在革命后国家通过代替社会而建构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化结构。因此,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政治形态,是以社会和个人基本上消失于国家生活中为其存在的现实基础,是以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和政治权力无所不能为基本特征。这种与计划经济模式相适的集权主义体制的形成和存在,在建国初期显然起到了它应有的历史作用,特别是适应了国家政治整合和大推进式现代化赶超战略的要求。不过,这种特定时期的政治体制存在着很大的内在缺陷。20世纪50年代末期中国现代化进程严重受挫后,此种体制的危机也就暴露出来了。“文化大革命”中体现的社会危机表明集权主义体制的合法性遇到了全面和深刻的挑战,改革已成为迫不得已的选择。

(二)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党(www.chuimin.cn)

政党和现代化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把现代化理论作为来分析政党的理论工具是政党学研究的一个新颖而有效的研究视野。政党与现代化的密切联系,反映在整个现代化进程的方方面面。王长江教授在《政党现代化论》一书中,将现代化理论与政党研究结合起来,通过对西方政党的现代化历史进行的梳理,提出现代化与政党之间的复杂关系。政党产生于现代化的进程之中;政党是由现代化引发的现代政治运作要求的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直接由政党来引导。[4]政党的产生与发展是与现代化进程密切联系在一起。由于政党说到底是不同的社会阶级、阶层或集团进行政治参与的工具,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执政党面临双重的任务。一方面,它要以自己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实施领导,以保证现代化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它必须不断改革自身,以适应领导现代化进程的要求,真正起到工具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现代政治运作的核心,也是整个政治体系的领导力量,党与国家、社会所形成的高度紧密关系,将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和中国政治形态中,党、国家与社会的基本关系是:党领导国家、国家主导社会,党通过国家或自身组织主导社会。在这样的关系格局下,只要党加强控制,党就能迅速积聚权力,从而拥有绝对的权力。党对国家(政府)的领导同时采用了两种方式:一是体制内领导,主要通过其党员直接掌握国家权力并在政府机构内建立党的组织来实现;二是体制外领导,主要通过党对政府主要干部所具有的组织人事权以及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集体决策制来实现。党对社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其党员以及庞大的组织网络来实现的,即通过社会各领域的单位和组织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把整个社会网络在党的周围。[5]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党高度集权局面的出现,不是一时形成的,而是一种历史发展的结果。建国初期,即在1950年前后,国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实现了自上而下地对全国财政收支、物资贸易、现金收支、人员编制等方面的统一管理,保证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国家开始建立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全面确立,以集中统一为核心特征的计划管理体制初步形成。这就使得社会本身已经被连续性的社会改造同构或是吸纳到国家内部来了。这样使得国家全面主导社会,集中权力有了可靠的经济基础和体制保障。党的领导作用在实现国家全面主导社会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党既是政治生活的核心,又是社会生活的核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党与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权力结构出现了松动,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要脱出高度集中的一元化形态,即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当代中国政治形态。市场经济对当代中国政治形态转型所产生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提供政治形态转型所需要的现实物质基础;二是提供政治形态转型所需要的新的社会结构和制度体系。与前者相比,后者对政治形态转型更具有直接意义,因为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治形态转型的具体内容和取向。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能有效地推进经济发展,更重要的在于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对社会结构和制度条件有其内在要求,进而导致社会结构和制度体系的变化。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分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及社会中的个人开始从国家权力的控制中逐渐独立出来。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执政党、国家如何与逐渐获得独立自主的社会力量建立新的关系,成为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不仅决定着国家权力范围、功能、定位、管理方式,而且也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如何治理国家、领导社会的问题。执政党执政方式应逐步由主要依靠政策治理转变为依法治理,由对社会、经济生活每个过程、每个领域的直接干预、全面介入转变为功能细分的间接方式。在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人们的利益逐渐变得多元化,在社会生活中的自主性要求逐渐地发展起来。一个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逐渐形成。这主要体现在,社会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提供资源和机会的源泉。改变了改革前国家是社会中所有重要资源和机会的垄断者,个人生存所必需的基本条件,都必须从国家那里得到的状况。在人们的自主性已发展起来的领域,人们便产生摆脱政府直接控制的要求。这样,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力的相互作用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政治民主化的发展。

(三)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与乡村社会

农村社会提取资源以发展现代事业是现代化的普遍规律。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和主体,中国的现代化必须要以农村的现代化作为支撑点和归宿点。在现代化背景下,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乡村治理模式?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由于中国80%左右的人口在农村,农村的稳定发展,是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可见,乡村问题始终是困扰国家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考量中国的现实国情,一方面是小农数量庞大,高度分散,剩余很少,另一方面则是农民的国民意识并未确立,却囿于一个个传统的村庄和宗族群体之中,中国是由一个一个以宗族等传统组织为单位的沙子组成的一盘散沙时,国家借以从农村提取资源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难以有效建立起来。如果不从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方面着手,我们将难以理解近代以来国家政权建设的成效,同时也就难以理解20世纪中国乡村治理及其变迁的逻辑。”[6]为了回应现代化的要求,通过国家政权建设来扩大从农村抽取资源,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等实践对中国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社会主义改造,将农民有效组织了起来,并因此完成了从农村抽取资源以建设现代国家任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已经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农村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小,国家越来越不依赖于从农村抽取资源来进行现代化的建设。20世纪80年代初的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开端的农村体制改革,很快就由经济体制到行政体制。至1984年,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乡政村治”的治理架构最终确立,国家将强有力地伸入到农村基层的组织体系收缩回去。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面貌和运行方式。

现代化需要社会结构的变革,打破城乡二元分离,把乡村纳入以城市为主导、功能彼此协调的制度化框架之中,这是国家进行工业化的最有力支持。发展政治学理论指出:“在现代化政治中,农村扮演着关键性的‘钟摆’角色。……农村的作用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对政治体制来说,城市内反对派令人头痛但不致命。农村的反抗派才是致命的,得农村者得天下。”[7]在传统社会和现代化初期,政治体制是否能维持,其政府是否能保持稳定,那就要看政治体制内占优势的集团是否赢得农民的效忠。在一个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正在拓宽的社会内,农民成为农村社会是否是稳定的决定性集团。假如现有的制度安排能满足农民迫切的经济和物质利益,那么革命就不会发生。“没有哪一个社会集团比拥有土地的农民更加保守,也没有哪一个社会集团比因地甚少或者交纳过高的田租的农民更为革命。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的政府稳定,依赖它在农村推行改革的能力”。[8]如果农民默许并认同现存制度,他们就会成为革命的载体。农民的这两种形象,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都是常见的。那么,对于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的考察,主要解决的就是农村中乡镇、村庄和农民三者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或者说是农村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在近代以来风起云涌的“国家建设”,尤其是建国初期国家对乡村的高强度渗透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想象一个完全脱离国家影响的村庄。随着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打破了国家权力一统的天下,开始出现“国家—社会”的二元化格局,社会主体开始拥有自己的资源,从而具有运用它影响社会和国家的支配力。特别是现代社会,非政府组织(NGO)发展,如工会、环保组织等等,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压力。由此,公民权利就可转化成社会权力,显示其对国家权力的制衡力量。由此,于国家权力之外,与之并存的又有了一种新型的权力——社会权力。权力出现了多元化现象。由于我们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政府还保持着相当大的传统权力。行政权力在社会中还有相当大的权威性、相当高的效率和相当强的动员、指挥、协调能力。而社会权力尚未达到能够有效地影响和制约政府行政权力的程度。同时在社区生活中,也还不具有真正的自治能力。作为国家与社会关系核心的行政权力与社会权力相互关系的这种现实状况,总的说来是由于过去的高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体制造成的。具体地说,造成这种状况有多方面的因素:市场经济不发达;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制不够健全;新闻舆论的监督力度不够,等等。而所有这些因素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上的一个总的结果,便是行政权力过于发达、控制力过于强大,社会权力较弱,尚不足以对行政权力产生有效的制约。这是我国目前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所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