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新时期服务业集聚区界定标准及研究

新时期服务业集聚区界定标准及研究

【摘要】:旅游休闲园区:主要以从事旅游开发、休闲娱乐业的企业为主体,以旅游风景区为载体,重点布局在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区内有AAA级以上景区和较完善的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江苏省较早提出服务业集聚区的标准,认为服务业集聚区应有完整的园区发展规划,有完善的集聚区管理机构,园区建筑面积在1万m2以上,入区企业超过30家,功能较为完善,具备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在国家批准的经济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明晰的产业布局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有相对明确的四至范围。

②在现有经济开发区内,或者通过主城区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高校科研院所存量土地和资产以及古旧建筑群保护性开发,产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产业特色鲜明,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建筑面积1万m2以上,入区企业30家以上,吸纳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较为合理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较为完善,有一定公共服务能力的区域。

③按照整合市场、信息化改造、功能完善等要求,提升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有条件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区域。

④已经被国家和省批准的软件、物流等其他园区。

山东泰安市在认定服务业集聚区时,提出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具有科学合理、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发展规划。

②设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

③具备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平台。(www.chuimin.cn)

④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区域布局合理、产业集聚度较高、配套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较强。

具体条件如下:

现代物流园区:主要以物流企业为主体,以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为载体,重点布局在开发区、铁路或公路枢纽性站场附近,占地面积400亩以上,入区企业20家以上,其中要有2家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旅游休闲园区:主要以从事旅游开发、休闲娱乐业的企业为主体,以旅游风景区为载体,重点布局在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区内有AAA级以上景区和较完善的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商贸暨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主要以产品批发和零售、餐饮商业企业为主体,以城区商业集中区、产品分拨中心和产品分销地为载体,重点布局在城郊结合部的交通枢纽附近和居民消费集中区,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入区企业30家以上,年营业额或交易额在20亿元以上。

商务集聚区:主要以金融、会展、商务等企业为主体,以高档酒店、商务楼为载体,重点布局在交通通达性良好的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入区企业20家以上,年营业额在2亿元以上。

科技创业园区:主要以科技研发与工业设计等企业为主体,以集技术检测、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成果转化平台于一体的集中区域为载体,主要布局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万m2以上,入园企业20家以上,吸纳数量较多的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辐射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