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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政治问题研究:三个需解决问题

【摘要】:三是对村“两委”的职责要作出具体规定。

三、需要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调查期间,湖北的许多同志都认为,搞好农村村务决策和管理,是一件极复杂的工作,除了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推动、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以及搞好民主制度建设外,还需要有关基础工作和配套措施的支持,他们认为下列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明确界定村务大事的范围。农村到底有多少事情?哪些事情属于重大村务?这是研究重大村务决策和管理时,回避不了的问题。调查时,许多干部群众通过列举的方式,表述了对村务大事的看法。许多人还对村务大事进行了分类,有从乡镇领导布置、村两委安排、群众要求的角度来划分的;有从政务、村务、财务的角度来划分的;有从政治事务经济事务、文化事务的角度来划分的。归纳起来,所谓重大村务具有以下属性和特点:第一,重大村务是涉及绝大多数人或许多人利益的事情。如,村集体经济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等。第二,重大村务是绝大多数人或许多人关注的事情。如,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部分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尽管与每个人的利益并不都是直接关联,但却是许多人都想知道的事情。第三,重大村务在时间上具有可变性。也就是说,一段时间内某个事情可能是重大村务,过一段时间后就不是了,反之亦然。第四,重大村务在空间上具有差异性。由于各个村的情况不一,在一村算得上重大村务的,在另一村可能就不是。从这次调研看,下列事项在农村普遍被看做是重大村务:农村负担的收缴及“两工”使用;本村干部补贴及工作评议;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及小范围调整;计划生育和宅基地分配、使用方案;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救灾款物的发放;水电费的收缴;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村委会选举、罢免和发展党员等。根据村务大事的属性和特点,湖北的同志建议,中央和省既要对普遍性村务大事的决策和管理,提出明确的意见,同时也要求各地农村结合实际,把本村特有的大事纳入决策和管理的范围之内。

二是积极推行“两推一选”党支部,积极提倡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村委会竞选,创新农村工作运行机制。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积极推行党支部“两推一选”,使党支部成员当选人不仅得到党内大多数党员赞成,也要获得大多数普通村民的拥护。真正认识到,村民自治是在巩固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村民自治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供了契机。要鼓励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积极参与村委会选举、村民小组组长选举和村民代表的选举,接受村民的检验,在村民自治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逐步做到凡在村委会选举中不被大多数群众认可的人,不宜再安排到党组织内担任职务;逐步做到大多数村民群众不拥护的人,党组织一般也不能任用。要积极把村民选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分子,纳入党组织的视野,进行培养、教育和关怀,不断扩大党的队伍。在村级领导班子配备上,党支部书记经过选举可以兼任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经选举可以与村委会委员交叉任职,这样既可以减少村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又可以减少工作中的扯皮问题,使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一道对村中各项重大决策发挥作用。(www.chuimin.cn)

三是对村“两委”的职责要作出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委会组织法》对村“两委”的职责虽然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涉及具体事项,哪些应由党支部决定,哪些应由村委会自行决定,没有明确具体规定。造成实际运作过程中,少数“两委”班子,尤其是部分分设的“两委”班子各自强调条例和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工作陷入被动。建议中央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在中央的具体规定没有出台前,要鼓励基层依据条例和法律,结合本地情况,制定配套的具体制度,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四是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创造条件。近年来,随着农产品价格走低,农产品变现难,农民非农业收入减少,农民的收入增长日趋缓慢,从而使农民负担问题又凸显出来。以天门市多宝镇为例,2001年该镇将要向全镇19村的农民征收1332.76万元,其中:农业税409.20万,水费108.11万,村提留269.40万,乡统筹316.87万(含教育211.37万),危房改造资金40.50万,共同生产费96.61万,防疫费16.20万,农发基金14.06万,义务工28.10万,积累工33.71万。每村平均70.14万。农民种一亩田按两季算,一年下来的毛收入是500~600元,如果扣除种子、化肥、农药等开支200~300元,剩下的刚刚够上交农民税费负担。而忙活了一年的农民倒是口袋空空,没有剩余。当初大包干时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可如今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就是没有自己的”,当初因大包干而焕发的生产积极性,现已所剩无几!沉重的农民负担不仅把农民压得喘不过气,也使乡村干部常年陷入税费征讨之中。一个村干部悄悄地告诉我:农民的税费收缴就够他忙了,为把钱收上来,“正的歪的”办法都用上了,那里还有什么心思去想这办法是否符合村民自治的要求呀。看来,搞好农村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管理,与减轻农民负担、推行税费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是几项密切相联的工作,农村改革面临着新的整合和重大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