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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村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

【摘要】:建设富强、民主、法制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既定的奋斗目标,乡村法制建设要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不懈的努力。乡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关键是要制定一套扩大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坚决纠正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

三、今后我国乡村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

乡村法制是用于调整和规范国家与基层组织、国家与农民、农民与农民、农村各种组织与农民、农村各种组织之间关系的总和。建设富强、民主、法制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既定的奋斗目标,乡村法制建设要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不懈的努力。为此,在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要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乡村法制建设要着眼于合理调整县、乡、村之间的关系,确保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精干高效、运转有序、勤政为民、依法行政

第二,乡村法制建设,要体现自身的特点,要体现扩大基层民主的精神,尽可能的让人民群众的事情人民群众自己来决定,以实现基层政权组织与人民的合作,巩固和发展民主合作体制。

第三,乡村法制建设,要改变以往法制建设中很多法律、法规单纯用来管理群众的现象,不仅要让基层政权组织和干部管群众,更主要的是要允许老百姓用法去管理、监督基层政权组织及干部,让基层的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

做到这三点,就能有效地保障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群众的素质,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基于以上考虑,今后,我国乡村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立法工作依然是乡村法制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乡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关键是要制定一套扩大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包括国家、省及地区(市、州)、县、乡、村几个层面;在类型上,包括法律、地方法规、执法规定和具体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在国家层面上,最重要的是尽快修订完善《村委会组织法》和出台《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乡镇政府工作条例》。省级要相应制定地方法规,地(市)、县(市)、乡、村要分别不同情况,制定出执法规定和具体制度。

(2)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仍然是乡村法制建设的基本侧重点。

(3)积极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乡村干部依法施政的能力。

(4)加大对农民的普法力度,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积极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各种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坚决纠正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

(5)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强对乡村法制建设的检查监督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

【注释】

(1)本节写于1999年2月初。

(2)江泽民:《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开创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

(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4)《中共中央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版,第183页。

(5)同上,第217页。

(6)《中共中央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版,第390页。

(7)李学举:《中国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第71页。

(8)万里:《发挥人大作用,搞好民主与法制建设》,载《万里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5页。

(9)中发【1990】19号文件。

(10)《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38页。

(11)民基发【1990】24号文件。

(12)《民政工作文件汇编》(1990年卷),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版,第42页。(www.chuimin.cn)

(13)中发【1994】10号文件。

(14)《民政工作文件汇编》(1994年卷),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版,第432页。

(15)同上,第405页。

(16)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1997年9月12日。

(17)詹成付、范瑜:《对农村村委会选举十年实践的思考》,载《社会主义研究》1998年第1期,第62页。

(18)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第81~83页。

(19)《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读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186页。

(20)同上,第163、165、173、174、175页。

(21)本节曾发表在《求是》(内部文稿),2000年第8期。

(22)本节曾发表在《中国民政》,2002年第8期。

(23)本节曾发表在《中国社会报》,2000年7月6日第3版。

(24)本节曾发表在《乡镇论坛》,1998年第8期。

(25)本节曾发表在《乡镇论坛》,2002年第7期。

(26)本节曾发表在《乡镇论坛》,2001年第2期。

(27)本节曾发表在《乡镇论坛》,1998年第8期。

(28)本节曾发表在《中国民政》,2001年第11期。

(29)本节写于1997年5月初。

(30)《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1、272页。

(31)本节主要观点曾发表在《改革内参》,1998年第16期。

(32)本节主要观点曾发表在中组部《党建研究内参》,2003年第1期。

(33)本节曾发表在《改革内参》,1999年第17期和《中国社会报》,1999年9月2日第3版。

(34)本节曾发表在《乡镇论坛》,2001年第12期。

(35)本节是1998年5月为中央有关文件起草组提供的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