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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乡镇规模基本分析结果

【摘要】:在经过各地乡镇建制的多次变动后,目前已日趋稳定。按乡镇建制的格局来划分,可以分为大乡制和小乡制两类。四川现有区公所104个,重庆73个,两地相加占全国现有398个区公所的43.7%。四川现有乡镇4972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11%。广东省现有村委会102903个,云南99053个,两省村委会总数占全国村委会总数的22.2%。

一、对全国乡镇规模的基本分析

乡镇是我国政权体系在农村的最基层一级政权组织。1985年,全国完成恢复乡镇人民政府体制时,当时共有区分所(县级政府派出机关)7908个,镇9140个,乡82450个(含民族乡3144个)。在经过各地乡镇建制的多次变动后,目前已日趋稳定。截至1997年底,全国共有区公所398个,乡镇44891个,其中乡25966个(含1545个民族乡)、镇18925个。在这些乡镇中,按区域位置划分,可分为:

(1)城郊型乡镇。这些乡镇主要位于大中城市郊区,经济发达,传统粮食种植产业比重较小,外来人口较多;

(2)县城所在地的镇。这些地方的共同特征是,非农人口较多,第三产业发达,城市化特征鲜明;

(3)沿海地带和发达地区的乡镇。这主要指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上海、辽宁、天津等地的乡镇,这些地方乡镇企业发达;

(4)中部地区的以农业为主的乡镇;

(5)经济不发达的乡镇。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以及《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592个贫困县中。(www.chuimin.cn)

按乡镇建制的格局来划分,可以分为大乡制和小乡制两类。四川、重庆实行区乡制(小乡制)。四川现有区公所104个,重庆73个,两地相加占全国现有398个区公所的43.7%。四川现有乡镇4972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11%。另外,青海、西藏、广西、湖南、浙江的少部分地区也实行区乡制(小乡制)。其余省份均实行县辖乡制(大乡制)。在实行县辖乡制的地区,除广东、云南两省实行乡辖村公所(管理区),其下再设村委会(小村制)以外,其余省份均实行乡辖村委会制度。广东省现有村委会102903个,云南99053个,两省村委会总数占全国村委会总数的22.2%。

乡镇的面积、人口、所辖村数各地不一,仅以湖南、上海、内蒙古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例说明:

湖南省:1996年统计,全省乡镇农业人口5202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82%,乡镇平均人口2.79万人,最多的人口13.75万人,人口最少的乡0.23万,乡镇平均面积86.6平方公里,其中面积最大的为663平方公里,面积最小的为2.35平方公里,最大的乡辖村84个,最小的辖2个;

上海市:据1997年上海市民政局上报资料,该市乡镇所辖人口平均2.63万人,其中1万人以下的6个,1~2万人的57个,2~3万人的100个,3~4万人的34个,4万人以上的11个。人口最多的乡镇是崇明县的堡镇4.77万人,30.92平方公里,面积最大的乡镇是宝山区的长兴乡,74平方公里,3万多人口,人口最少的乡镇是奉贤县的奉新乡0.56万人,面积最小的乡镇是奉贤县的邵厂镇8.66平方公里;

内蒙古:牧区乡镇规模一般1万人左右,个别大的乡镇4万以上,牧区苏木(指乡镇)一般2000~3000人。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乡镇人口在1万以下的是少数,绝大多数在3~5万左右,10万以上人口的镇在乡镇总数中也占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