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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政治的若干问题研究

【摘要】:“乡政村治”的政治体制架构,就意味着国家权力不能再直接控制农村基层的经济社会资源,乡镇政府不得随意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村庄因此有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管理自主权。我们应当充分释放“乡政村治”的体制能量,大力推进村民自治,用民主的办法约束村委会干部的行为。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这是确保村委会干部做到廉洁自律的最基本的动力。

二、新时期做好农村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六大指出,21世纪头20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既赋予了农村村委会干部新的历史使命,也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果几百万村委会干部都能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自觉为群众谋利益,就一定能够有力地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那么,怎样才能保证农村村委会干部做到廉洁自律?我们认为,从变化了的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出发,最主要的还是要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在国家政策法律的指导下,启动和健全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监督机制,在农村内部生成和建立有效治理村级公共事务、促使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体系。这就是保证农村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的基本思路。这一思路的提出,是基于以下几方面情况的考虑:

第一,改革后农村政治体制架构中突出社会自主管理的实际。改革伊始,我国就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设在乡镇一级,乡镇以下的村实行由村民自我管理的村民自治。“乡政村治”的政治体制架构,就意味着国家权力不能再直接控制农村基层的经济社会资源,乡镇政府不得随意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村庄因此有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管理自主权。农村村委会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都由村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主决定。监督村委会干部的行为,使其廉洁自律,自然也是村民自治的题中应有之意。我们应当充分释放“乡政村治”的体制能量,大力推进村民自治,用民主的办法约束村委会干部的行为。假如我们舍弃法定的农村政治体制架构于不顾,在村级设置一套与政权机关科层制一样的监督村委会干部的体制,虽然也会收到一定的成效,但这不仅与我国扩大基层民主、拓展社会自主管理空间的大趋势相背离,而且会大大增加社会管理的国家财政支出成本,使国家财政不堪负重,难以长期坚持。在现有的农村政治体制框架内,充分发扬民主,落实村民自治权利,应是思考和完善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点。

第二,依法治国的大趋势。农村村委会干部队伍庞大,而且在不断地进行变换、更新,廉洁自律的工作量自然十分浩大。在农村基层社会由命令—服从型转向法制—遵守型的背景下,搞好村委会干部的廉洁自律,法制建设是根本。为此,就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把村委会干部行使权力、办理村务、协助乡镇政务的程序、标准、职责规定得明明白白;把提倡什么、坚持什么、禁止什么,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罚规定得清清楚楚,公布于众,广而告之,广泛监督。立足法制建设,运用法制手段,应是思考和完善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的又一基点。

第三,亿万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我国农村幅员辽阔,但村民与村委会干部却朝夕相处,对村干部办理村务是否公平公正、是否有不廉洁行为,可以说是一清二楚。他们对村委会干部的监督比任何高层次的监督都更直接、更有力。村民不仅有条件监督村委会干部,也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与革命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民不同,当今的农民已经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济利益的驱动使他们更加关注切身利益,关注村务管理,关注村干部的行为。特别是在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村级各类经济活动大为增加,村民对诸如土地、果园、企业承包、集资建设、救济款物发放等事宜,都希望有所了解。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这是确保村委会干部做到廉洁自律的最基本的动力。

第四,以村民自治推进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已有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农村改革后,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村民自治的法律政策,以村民自治推进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有了可喜局面:通过村民群众自主选人,初步实现了民主选举;通过村民群众对重大事务的自主决策,初步实现了民主决策;通过村民群众对日常村务的参与,初步实现了民主管理;通过村务公开和群众对村干部的评议,初步实现了民主监督。虽然一些地方村委会干部还存在不能廉洁自律的行为,但这并不表明村民自治制度本身有什么问题,也不意味着村民群众监督不了村委会干部。许多调查显示,出现上述现象,恰恰是村民自治政策不能落实造成的。凡是村民自治政策落实的农村,村庄的各项工作、村委会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作风都有令村民满意的改进。走以村民自治推进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的路子,是可行的。只要我们坚持下去,不断完善,就一定能够构筑好保证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的新体制、新机制。(www.chuimin.cn)

按照在农村内部生成和建立有效治理村级公共事务制度体系,确保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的思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应当围绕以下几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以确保村委会干部的廉洁自律。

一是完善村民选举程序,切实推进村级民主选举,确保村委会干部一心为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民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对利用贿选、威胁、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应及时宣布当选资格无效。对当选后不真心实意为村民服务的人、以权谋私的人,应当及时组织村民群众进行罢免。

二是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切实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杜绝议事决策方面不廉洁行为的出现。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如,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公益事业需要村民负担的事项,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的方案,都须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使村内每一决定的出台都公开透明,并体现民意。

三是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切实推进村级民主管理,杜绝日常事务工作中个人说了算。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清楚,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是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切实推进村级民主监督,把村委会干部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做到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村委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予纠正。建立健全村委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过失追究和赔偿制度,使村委会干部切实受到约束。发挥好“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民主听政会”等行之有效的村民评议、村民监督等形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