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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民族地区农村行政执法问题研究现状

【摘要】:为了对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监督发展历程有全面更深入的认识,有必要对我国监督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发展历程有基本的了解。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监督是伴随我国社会主义行政法制监督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建设的步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一、西部民族地区农村行政执法监督发展概述

西部地区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具有深厚的中华传统文化历史底蕴和鲜明的民族特征。国家对西部的地理范围有了新的界定,这一最新界定被称作“10+2+2”。新界定的地理范围包括西南五省区市(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广西以及湖南湘西、湖北恩施两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西部地区总面积约685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71%。1999年末,西部地区总人口约3.65亿,约占全国人口的29%。西部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集地,少数民族人口占到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2.32%,主要分布在广西、贵州、青海、云南、内蒙古、新疆、宁夏等8个省份[13]西部民族地区的地域特征、民族特征、经济文化特征,要求我们在研究其行政执法监督问题时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为了对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监督发展历程有全面更深入的认识,有必要对我国监督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发展历程有基本的了解。因此,本节分为以下三个部分进行阐释。

(一)我国监督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监督制度的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建国初期到1957年以前,我国的监督制度处于初创阶段,党和国家为监督制度的建立做了许多重要的工作。[1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确立里了国家监督体制,在政府机构中设立人民检查委员会是是专门监督,但是1957年以后,文革爆发之后,我国的监督体制被削弱了。1959年撤销国家监察部之后,整个行政法制几乎被取消,这期间我国的法制建设遭到严重破坏,法律权威遭受严重践踏。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监督制度才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为我国的监督制度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15]1986年恢复了监察部,先后颁布了《行政监察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赔偿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为监督活动的进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形成一个多层级,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二)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发展历程(www.chuimin.cn)

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是伴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特别是行政法制建设的实践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虽然起步较晚,时间不长,却已经显示出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尤其是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重视和加强行政立法和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对行政执法监督倾注了越来越多的注意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行政执法监督摆在了同立法同样重要的位置上,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力量。行政执法监督是行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容忽视,更不可缺少。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此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于1999年3月载入我国宪法。这标志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标志着我们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有了重大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基本确立,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保障行政机关全面、准确、高效地依法行政,已历史性的提上了议事日程。[16]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国务院于2008年5月12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中再次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并对各市县加强依法行政提出具体的建议要求。当前,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重点是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这预示着行政执法监督必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三)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农村行政执法监督发展历程

行政执法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重要形式,如果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可能偏离法治的轨道,导致专横滋生腐败,行政管理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公民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护。因此,各国均建立强大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控。监督机制是否健全和完善直接影响着行政法制的进程。通过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观念,促使行政执法真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减少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防止执法权力的异化;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监督是伴随我国社会主义行政法制监督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建设的步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虽然起步较晚,却已经显示出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党中央日益重视行政执法监督的大环境之下,西部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监督也在茁壮成长,大量行政执法监督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各种执法监督具体制度的推行,各级政府党委对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视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在西部民族地区所发挥出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使得我国西部民族地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从幼稚逐渐走向成熟,从最初的雏形到日益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