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律师自律组织与法学研究阵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律师自律组织与法学研究阵地

【摘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全国性的律师自律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并且不断演变发展成为相关法学、法律研究的重要阵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实施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日常工作。

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1985年7月25日中央书记处第221次会议决定:同意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司法部指导下进行工作。1986年7月5日,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全国性的律师自律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并且不断演变发展成为相关法学、法律研究的重要阵地。[7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有:(1)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2)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3)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4)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5)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6)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7)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www.chuimin.cn)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实施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业务部、培训部、国际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调研部、联络部、宣传部,主办会刊《中国律师》杂志和网站“中国律师网”。此外,全国律协还设有22个专业委员会。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专业委员会按照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律师有关业务规范。22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刑事专业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经济专业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反垄断专业委员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