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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人员构成表述

【摘要】:表10—6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各研究室人员构成说明:本表统计数据仅包括全职及返聘人员,并未将兼职研究人员计算在内。其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2002年10月,在原国际法研究室的基础上,正式建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200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

一、社会科学院系统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51]是专职进行法学研究的国家研究咨询机关,成立于1958年10月,当时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所初期,仅有十几名研究人员,分为四个研究小组。1978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任务主要有三项:从事法学研究,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决策研究,开展高级法学教育

目前,法学研究所下设12个研究室和10个研究中心,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9个。12个研究室分别是法理研究室,法制史研究室,宪法、行政法研究室,民法研究室,商法研究室,经济法研究室,知识产权研究室,刑法研究室,诉讼法研究室,传媒与信息法研究室,社会法研究室和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见表10—6)。10个研究中心分别是人权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私法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亚洲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法律咨询与援助研究中心、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

表10—6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各研究室人员构成

img240(www.chuimin.cn)

说明:本表统计数据仅包括全职及返聘人员,并未将兼职研究人员计算在内。资料来源: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最后访问时间:2013年11月13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有研究人员83人,具有研究员学术职称的45人,且法学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研究人员相对集中,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2.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事国际法研究的科研机构。其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1959年,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研究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研究所即成立了国际法组。1978年9月,国际法组改建为国际法研究室。2002年10月,在原国际法研究室的基础上,正式建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200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该研究所下辖4个研究室——国际公法研究室、国际私法研究室、国际经济法研究室、国际人权法研究室和3个研究中心——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竞争法研究中心、国际刑法研究中心。4个研究室共有研究人员28个,其中研究员12个、副研究员8个、助理研究员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