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1957-1976年的挫折与停滞

1957-1976年的挫折与停滞

【摘要】:到1958年8月,全国共有53万余人被打成了右派。此后不久,1959年在党内又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

三、1957—1976年:挫折停滞期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号召党内外群众帮助共产党整风,许多法学研究人员也积极投身其中。由于错误地估计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形势,从1957年6月开始,全国兴起了一场大规模的反右运动,不幸的是运动过程中出现了扩大化的严重错误。到1958年8月,全国共有53万余人被打成了右派。此后不久,1959年在党内又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在“左”倾思潮的影响下,司法部、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这三个主管我国法治建设的中央职能部门相继在4月至6月间被撤销。这些运动给刚刚初步发展的法学研究带来沉重的灾难。一方面,许多著名的法学家被打成右派,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陈体强、梅汝璈、杨玉清、杨兆龙、王造时、张映南、韩德培、吴传颐、鲁明健、谭惜吾、黄绍竑、吴文瀚、陈建国、俞锺骆、谢怀栻、陈盛清、顾执中、吴家麟、孔钊、朱荔荪、王向明、谭叔辩、朱华荣、黄守礼、杨鹏、卢蔚乾等都被点名批评[40],法学研究工作者无法发挥自己的专长。另一方面,法制建设中断,法律虚无主义盛行。陈守一教授后来回忆,“从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法学界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想逐步泛滥,不重视法制工作比较突出”,“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法学研究工作了”[41]。在这种背景下,法学研究中的禁区越来越多,法学研究人员的思想被禁锢,不敢说真话,而仅有的《政法研究》和《法学》两份法学期刊也陆续停刊。(www.chuimin.cn)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立法工作陷入全面停顿,在“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司法工作也陷入瘫痪。与此同时,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机构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一批法学家蒙受摧残甚至迫害致死,十年间法学研究不仅毫无积累,而且中华传统法律文化、西方法律文化甚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法制和法学研究成果也遭到全面否定,法律文献流失严重,大多被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