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改进检察官教育培训的对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3

改进检察官教育培训的对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3

【摘要】:巩固和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龙头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素能培训要求,按照优化结构、扩大规模、集中办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提升各级检察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水平。整合检察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大力推广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6]参见马立东、郭立新:《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育培训二十年回顾》,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

二、改进检察官教育培训的对策

(1)进一步完善检察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建立与检察岗位素能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培训机构体系,重点完善各级检察教育培训机构、各类业务特色培训基地和网络培训体系。巩固和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龙头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素能培训要求,按照优化结构、扩大规模、集中办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提升各级检察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水平。坚持走专业化办学之路,推进特色教学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建立覆盖检察机关各业务类别的特色培训基地,满足广大检察人员接受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岗位素能的需求。整合检察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大力推广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

(2)进一步完善检察教育培训运行体系。建立与检察岗位素能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培训运行体系,重点完善计划生成、组织实施和考核激励等机制。建立以素能要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依据检察人员实际素能与标准的差距,通过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生成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以岗位素能提升为目标的实施机制,依据岗位素能要求,规划设计培训,编制培训组织手册,规范培训实施流程,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建立以岗位素能为标准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重点考核学员素能水平,将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学员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完善检察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建立与检察岗位素能培训任务相适应的课程体系,重点完善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和培训模式。依据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制定分类培训大纲,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内容更新机制,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素能培训课程研究,开发完善与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相配套的培训课程和教材,打造一批能够适应素能培训要求、推动素质能力提升的精品课程和教材。依据培训内容和课程,丰富培训模式,突出培训模式的专业化和实战性,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实现方法与内容相统一、手段与目标相协调。

(4)进一步完善检察教育培训师资体系。建立与检察岗位素能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师资体系,重点完善师资组成结构和教师专业结构。加大专职教师培养力度,大力选聘优秀兼职教师,积极推行检察教官制度,着力落实培训师培养计划,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师资队伍。根据素能培训要求,建设涵盖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检察、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案件管理等不同专业背景的师资队伍,建立与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相匹配的教师队伍专业结构,切实满足各类素能培训需求。

(5)进一步完善检察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建立与检察岗位素能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培训管理体系,重点改进管理方式,加强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强化教育培训部门管理职能,坚持由微观管理、过程管理为主向宏观管理、质量管理为主转变,集中力量抓好理论创新、战略规划、制度规范、宏观指导和考核评估,推进素能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教育培训管理队伍自身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尽快适应素能培训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素能培训和开创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的能力水平。

【注释】

[1]参见石少侠主编:《司法教育的考察与比较》,118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2]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检察官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具体办法》第一、第二项规定。(www.chuimin.cn)

[3]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同志在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12月13日。

[4]参见马立东、郭立新:《国家检察官学院二十年教育培训回顾》,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6)。

[5]参见《日本司法教育培训制度——国家检察官学院代表团赴日本考察》,载《检察与实践》,2002(5)。

[6]参见马立东、郭立新:《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育培训二十年回顾》,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6)。

[7]参见《探索检察教官制度 推进中国特色检察教育培训的改革和完善——孙谦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聘任首批检察教官启动仪式上的讲话》,载《中国检察官》,2011(4)。

[8]参见李颖:《美国法官培训对我国法官教育之借鉴》,载《法律适用》,2000(8)。

[9]参见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