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普通高校普通博士法学类学生培养状况1.概况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共招收法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3 455人,在校生14 362人,毕业生2 663人。因而,就普通高校普通博士法学类学生而言,无论是在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还是毕业生规模方面,各个省份之间必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图3—202012年普通高校普通博士法学人才培养情况比例图......
2023-11-27
二、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培养状况
1.区域分布现状
根据教育部2012年的统计,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在全国的分布情况如表3—29所示。
表3—29 2012年各省份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人才培养数量 单位:人
续前表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从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来看,无论是在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还是毕业生规模方面,各个省份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1)就招生规模而言,招生规模最大的十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市、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规模最小的十个省份分别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西藏自治区、福建省、山西省和浙江省。招生规模最大的北京市和招生规模最小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之间的招生人数差距为5 733人。
(2)就在校生规模而言,在校生规模最大的十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市、山东省、云南省、河北省、广东省、上海市、四川省、河南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校生规模最小的十个省份分别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青海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浙江省。在校生规模最大的北京市和在校生规模最小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之间的招生人数差距为12 191人。
(3)就毕业生规模而言,毕业生规模最大的十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云南省、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四川省、河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毕业生规模最小的十个省份分别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江西省、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和福建省。毕业生规模最大的北京市和毕业生规模最小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之间的毕业生人数差距为4 726人。(www.chuimin.cn)
2.隶属关系分布现状
就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来看,2012年,主要隶属机构的人才培养情况如表3—30所示。
表3—30 2012年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隶属机构分布情况 单位:人
续前表
将主要的学生培养机构绘制成图,如图3—15所示。
图3—15 2012年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隶属机构分布图
从表3—30和图3—15中可以看到,就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来看,主要的培养承担机构仍为省级教育部门,这一点无论是从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还是从毕业生规模上都能清晰地反映出来。但公安部和教育部主管院校在普通高校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的培养方面,也占据着一定规模。这说明,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成人类法学人才也在日益萎缩,日益为正规化的普通法学类本科人才所取代,但目前仍然具有一定的地位。同时也必须看到,其他部门主管的院校也基本上已经有名无实,地方企业、县级其他部门、县级教育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国防部、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中国地震局和中央办公厅等虽然有主管的本层次院校,但招生人数、在校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已经全部为零。而外交部主管的本层次学生,也只有60名毕业生,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都已经为零。这就说明,和普通高校成人专科法学类学生类似,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成人本科法学类学生在中央和县级其他部门层次都已经被淘汰出局。这是成人类法学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也就是,在法学教育走向正规化的过程中,随着其他正规法学教育的崛起和法学人才培养的日益高端化,成人教育这种在历史上曾经占据重要地位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正在逐渐走下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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