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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对照及法学教育研究

【摘要】:为了更为直观地将大法学和小法学普通高校普通本科类学生状况表现出来,我们将二者的情况制作成比例图,如图3—4所示。小法学在校生总数占据全国法学类普通本科在校生总数的6成多。就毕业生规模而言,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法学类普通本科毕业生总数共计121 492人,其中小法学毕业生总数共计77 602人,占据法学类毕业生总数的64%。

五、普通高校普通本科的对照

1.情况描述

表3—5       2012年大小法学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学生详细情况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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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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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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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虽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列出了大法学设置的专业名称,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存在内涵复杂的“新专业”和直接以法学类冠名进行普通本科设置的状况,所以,实际的数据和专业名称要比表3—1所列更为细致。但是,这里所取的是一个数量比例,因而对于这些具体差异,不再进行说明。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其中灰色部分为小法学。(www.chuimin.cn)

为了更为直观地将大法学和小法学普通高校普通本科类学生状况表现出来,我们将二者的情况制作成比例图,如图3—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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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2012年小法学和其他法学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学生情况对比图

2.情况分析

从表3—5和图3—4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大法学学科门类中,就普通高校普通本科毕业生数、招生数和在校学生数而言,小法学都占据着绝对的多数,具体情况如下:

(1)就招生规模而言,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法学类普通本科一共招生133 636人,其中小法学共招生79 462人,占据法学类招生总数的59%。其他法学类一共招生54 174人,占据法学类招生总数的41%。小法学招生总数占据全国法学类普通本科招生总数的近6成。

(2)就在校生规模而言,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法学类普通本科在校生总数共计516 155人,其中小法学在校生总数共计319 542人,占据法学类在校生总数的62%。其他法学类在校生总数共计196 613人,占据法学类在校生总数的38%。小法学在校生总数占据全国法学类普通本科在校生总数的6成多。

(3)就毕业生规模而言,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法学类普通本科毕业生总数共计121 492人,其中小法学毕业生总数共计77 602人,占据法学类毕业生总数的64%。其他法学类毕业生总数共计43 890人,占据法学类毕业生总数的36%。小法学毕业生总数占据全国法学类普通本科毕业生总数的比例也超过6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