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传统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中,强校基本以厚基础为目标,定位相对较低,而一些排名并不太靠前的院校,则反映出多元培养的思路,既有实践人才的目标,也有研究人才的目标。传统的理工类院校以及其他专业性院校则结合院校特征,设定一些特殊的培养目标,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等。一般而言,各个院校都有一定的弹性规定空间,但一些院校的培养方案没有体现出这种弹性。......
2023-11-27
一、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种类
中国法学教育可以分为高等法学教育、职业法学教育和普法教育。
●高等法学教育主要指设立法学院系的高等教育机构的法学教育,按照高等教育的类别,可分为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成人高校的法学教育以及网校的法学教育。按照法学教育的层级,可分为专科、本科、硕士(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和博士法学教育。大专层次的法学教育一般需要2~3年,本科法学教育需要4年,硕士法学教育需要2~3年,博士法学教育需要3年以上。
●职业法学教育主要指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的法律培训,中国职业法学教育机构主要包括中国法官学院和中国检察官学院。中国职业法学教育的性质在初期主要是面向已经从事法律职业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还没有达到《法官法》、《检察官法》等规定的学历要求的人员所进行的补课性质的法律培训,使这些人员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满足上岗的需要。近年来,中国职业法学教育的性质发生了转变,转变为在职人员的再教育,即使在职人员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一些高校利用自己的师资力量也建立了律师学院,开展律师培训工作。
●普法教育即对广大公民、干部所进行的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这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从1985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先后颁布了六个五年普法教育的规划,对于在全体公民和干部中普及宪法、法律,增强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起到重要的作用。普法教育可以分为几种,一种是在公民中进行的,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文学作品、案例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法律常识,在中国大学、中学和小学都相应地设立了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一种是在干部中进行的,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绝大多数干部都受到了法律培训,在干部的考察中法制观念和法律常识也是其中重要的一条。从1986年开始,中共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定期举行法制讲座,对于提高我国领导人的依法治国的理念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中国法学研究机构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专职进行法学研究的国家研究咨询机关(社会科学院系统),隶属于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法学研究机构(国家机关系统),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高等院校和教育性机构(高校系统)。除此之外,法学研究团体和组织(法学会系统)作为联系法学界和法律界的纽带对法学研究也起着重要作用。(www.chuimin.cn)
社会科学院系统,在中央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为代表,在地方也相应地建立了法学研究所或研究室。
国家机关系统,在中央一级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属的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下属的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下属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理论研究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公安部所属的第一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第三研究所,司法部所属的司法研究所、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政法类国家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和行业协会也设立了相应的有关法律的调研机构。在地方,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也建立了相应的法学研究机构。
高校系统,高校的法学研究机构的数量远远超过设立法律专业的高等学校的数量,是我国法学研究机构中数量最大的一部分。目前高校系统法学研究机构数量排在前六位的有:中国政法大学94个,西北政法大学51个,华东政法大学49个,中国人民大学43个,北京大学35个,西南政法大学27个。
法学研究团体和组织,在中央一级主要是中国法学会下设的57个以学科或专业为基础的研究会、研究部和法律信息部。在地方一级全国共有791个地方法学会,其中,省级法学会32个,副省级和大城市法学会15个,地(市)级法学会331个,县(市)级法学会413个。此外,全国省级法学会成立了研究会561个,基本上涵盖了法学主要学科。但是,法学会系统的科研成果基本上是和高校、社科院、国家机关系统重合的,因为法学会是法学界和法律界的社会团体,其主要成员无非就是各个高校、研究机构和国家机构从事法学研究的人员,除此之外,法学会自身的研究成果很有限。
有关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3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文章
综合类、传统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中,强校基本以厚基础为目标,定位相对较低,而一些排名并不太靠前的院校,则反映出多元培养的思路,既有实践人才的目标,也有研究人才的目标。传统的理工类院校以及其他专业性院校则结合院校特征,设定一些特殊的培养目标,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等。一般而言,各个院校都有一定的弹性规定空间,但一些院校的培养方案没有体现出这种弹性。......
2023-11-27
在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阶段,师资一直是国家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关注的问题。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条件、考试、认定等做出规定。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的指引下,在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阶段,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23-11-27
“双百”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双百”活动质量效果需进一步提高。“双百”活动的相关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省法学会作为“双百”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之一,承担着活动的筹划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但由于人力不足、行政经费少等原因,导致出现活动组织推动和相关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2023-11-27
1981年7月司法部召开的政法学院教育工作座谈会,把培养目标定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司法工作以及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的专门人才”。[38]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同样具有时代的特点。......
2023-11-27
“四五”普法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提出要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要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社会的法律化管理水平。......
2023-11-27
其他学校培养方案具体组成部分名称略有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差别。培养方案的各项内容中,学分分布和课程结构是主体部分。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主体部分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2023-11-27
六、加快建设:正在实施中的“六五”普法2011年2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汇报,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五五”普法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意中宣部、司法部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23-11-27
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参与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类型和实务部门需求,研究制定本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国家指导标准。......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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