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另类中华史:《千百年眼》揭示的短丧之谜

另类中华史:《千百年眼》揭示的短丧之谜

【摘要】:后之儒者,皆以为短丧自孝文遗诏始,以为深讥。帝之诏固不为嗣君而设,而景帝之短丧亦初不缘遗诏也。译文后世的儒者,都认为短丧是从汉文帝遗诏开始的,人们都考察三年之丧,自春秋、战国以来没有能实行的。

后之儒者,皆以为短丧自孝文遗诏始,以为深讥。考之三年之丧,自春秋、战国以来未有能行者矣。子张问曰:“《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盖时君未有行三年丧者,故子张疑而问之,夫子答以古礼皆然,盖亦叹今人之不能行也。滕文公问丧礼于孟子,欲行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鲁最为秉礼之国,夫子称其一变可以至道,而尚不能行此,则他国可知。汉初礼文,大率皆承秦旧。秦,无礼义者也,其丧礼固无可考,然杜预言:“秦燔书籍,率意而行,亢上抑下。汉祖草创,因而不革,乃至率天下皆终重服,旦夕哀临,经罹寒暑,禁塞嫁娶、饮酒、食肉,制不称情。是以孝文遗诏,敛毕便葬。”释其重服,而为大功、小功、纤;释其久临,而为三十六日。诏语忠厚恳恻,与异时振贷、劝课等诏,皆仁人之言,岂可訾也?帝之诏固不为嗣君而设,而景帝之短丧亦初不缘遗诏也。盖古者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虽通丧必以三年,然亦以葬后为即吉之渐。滕文公五月居庐,未有命戒,盖孟子虽诲以三年之丧,而文公仅能于五月未葬之前守谅阴之制耳。然亦当时所无也。至秦始皇以七月崩于沙丘,九月葬;汉高祖崩凡二十三日而葬,葬之一日而惠帝即位;文帝崩凡七日而葬,葬之三日而景帝即位。盖景帝之所遵者,惠帝之法,惠帝之所遵者,春秋以来至亡秦之法耳,岂孝文遗诏为之乎?

注释

①“子张问曰”以下:出自《论语·宪问》。②“《书》云”以下:此处引用的话见于《尚书·无逸》。高宗,殷王武丁。谅闇,即谅暗,又作“谅阴”,居丧所住的房子。③“滕文公问丧礼于孟子”事见《孟子·滕文公上》。④宗国:滕、鲁皆出于周文王,鲁国为周公之后,与行辈为较长,因此其他姬姓国都以鲁国为宗国。⑤一变可以至道:语出《论语·雍也》:“子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鲁国变革一下就可合于道了。⑥礼文:礼乐仪制。⑦杜预(222—284):西晋将领、学者。字元凯,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任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军事,以灭吴之功封当阳县侯。博学多通,群经之中特好《左传》,自称“《左传》癖”,著有《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下所引出自《晋书·礼志中》记载的杜预奏议。⑧哀临:帝后死,集众举哀。⑨称情:衡量人情轻重。⑩敛:通“殓”。纤:黑经白纬的丧服。劝课:劝课农桑之省称。訾(zǐ):诋毁。“天子”以下:参考“春秋葬不择时”条注。吉之渐:由凶转吉。(www.chuimin.cn)

译文

后世的儒者,都认为短丧是从汉文帝遗诏开始的,人们都考察三年之丧,自春秋、战国以来没有能实行的。子张问说:“《尚书》说‘殷高宗守丧,三年不说话’,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仅仅高宗,古人都是这样。”大概当时国君没有实行三年丧制的,子张因此感到疑惑才会问夫子,夫子答说古礼都是如此,大概也是感叹时人不能实行三年丧制。滕文公向孟子询问丧礼,想实行守丧三年的丧制,滕国的父老官吏都不愿意,说:“我们的宗国鲁国的历代君主没有实行过三年丧制,我们历代的祖先也没有实行过。”鲁国是最遵守礼制的国家,夫子称其“变一下就可合于道了”,尚且不能实行三年守丧制,其他国家的情形就可想而知了。汉初礼乐仪制,大致都是承袭秦朝旧制。秦,不行礼义者,其丧礼固然不可考,但是杜预说:“秦焚毁书籍,轻率而行,尊君抑臣。汉祖初创,因袭旧制而不变革,以至举国上下都服丧过度,日夜集众举哀,历经寒暑,禁止嫁娶、饮酒、食肉。该丧制没有衡量人情轻重。因此,汉文帝遗诏要求,入殓完便下葬。”废除过重的丧服,而代之以大功、小功、纤等丧服;废除长期的集众举哀,改为举哀三十六天。诏书用语忠实宽厚、诚恳痛切,与之前赈济及鼓励农耕等诏书,都是仁人之语,怎么可以诋毁啊?文帝之遗诏本来不为继位国君而设,而景帝短丧原本也不是因为遗诏。古法,天子卒后七个月而葬,诸侯卒后五个月而葬,虽然上下通行的丧礼必须是服丧三年,但是也要顾虑到下葬后即为由凶转吉。滕文公居住在守丧的房子里五个月,没有下达命令或禁令,孟子虽然教之以服三年之丧,但是文公仅能在不满五个月、尚未下葬之前遵守住在守丧的房子中的丧制。但是也是当时所无。秦始皇七月驾崩于沙丘,九月下葬;汉高祖驾崩后二十三天下葬,下葬后一天,汉惠帝即位;文帝驾崩后七天下葬,下葬后三天,景帝即位。大概景帝所遵守的丧制,是惠帝的礼法,惠帝所遵守的丧制,是春秋以来到秦朝灭亡的礼法,哪里是根据文帝遗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