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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与二战相关的世界性军事条约网站

【摘要】:1948年7月6日,美国、加拿大和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成员国在华盛顿举行正式会谈,讨论缔结安全条约问题。它宣布,任一缔约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遭受威胁时,各缔约国应共同协商。各缔约国承担“采取视为必要之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在内。8月24日,各缔约国均按照本国的宪法程序完成批准手续,至此,公约正式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正式建立。1955年5月5日起,联邦德国正式成为北约成员国。


  正如西欧在经济上的复兴和联合离不开美国的援助一样,西欧在军事上的合作也得依赖美国的支持。在布鲁塞尔缔约谈判的那一天,法国外长皮杜尔就致函马歇尔说,“只有美国的帮助才能有效地解决欧洲国家抵御侵略的问题”,英国外交大臣贝文则说,“除非有一个包括美国在内的、明确制定的集体抵抗侵略的协定,英国或其他国家就很难挺身而出,抵抗新的侵略”。比利时、荷兰、卢森堡3国在缔约谈判中也主张美国参加。这正是美国所需要的。在布鲁塞尔条约签字的当天,杜鲁门明确表示:“美国将以适当的方式,根据形势的需要,给予这些国家以支持”。
  布鲁塞尔条约签字后第5天,美国、英国、加拿大代表就在五角大楼开会,商议建立大西洋军事体系问题。1948年6月,美国参议院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关于美国对外政策“新方向”的“范登堡决议”。它规定,在持续有效的自助和互援的基础上,以及在涉及美国国家安全的情况下,美国可以“通过宪法程序,参加这些区域性和其他集体协定”。在美国历史上,这是美国国会破天荒第一次在和平时期同意美国政府同美洲大陆以外的国家缔结军事同盟条约,从而改变了其对外政策的传统原则,为美国政府出面组织北大西洋公约集团开了绿灯。
  1948年7月6日,美国、加拿大和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成员国在华盛顿举行正式会谈,讨论缔结安全条约问题。1949年3月,《北大西洋公约》条文拟就并予以公布。4月4日,美国、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和英国等12国外长云集华盛顿,在美国国务院会议大厅举行北约签字仪式。
  北大西洋公约的内容包括一个简短的序言和14项条款。它宣布,任一缔约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遭受威胁时,各缔约国应共同协商。最重要的是公约第5条:“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各缔约国承担“采取视为必要之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在内。8月24日,各缔约国均按照本国的宪法程序完成批准手续,至此,公约正式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正式建立。这是美国所组织的最大一个军事同盟,是它的冷战政策的主要支柱。
  北约成立后,美国控制了北约的“一体化”军事机构,为北约制定了军事战略,实际上就是把美国的军事战略作为各成员国军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北约的建立,加强了美国对西欧国家的控制,并在欧洲大陆组成了一个遏制苏联和东欧的弧形包围圈。“欧洲已成为美国防御的最前线”。
  50年代初,北约组织又进一步扩大,希腊、土耳其于1952年2月加入进来。它们并不是北大西洋国家,只是美国出于在欧洲南翼包围苏联的需要而竭力把它们吸收进来的。
  但是,北约的中心目标之一是扶植起一个重新武装的德国,使之在该组织中发挥作用。这关系到美国对欧战略的全局。杜鲁门说:“没有德国,欧洲的防御不过是大西洋岸边的一场后卫战。有了德国,就能够有一个纵深的防御,有足够的力量来对付东方”。正因为这样,美国一直在加紧分裂德国的步骤,为把联邦德国拉进侵略集团创造条件。而一些联邦德国政界人士如1949年担任联邦德国总理的阿登纳就“有一个明确的看法:一个复兴的独立的德国,只有通过同美国的密切合作,才能得到发展”。
  1949年底苏联拥有原子弹的消息和1950年中爆发的朝鲜战争更给了美国重新武装西德的借口。朝鲜战争被美国宣传为沿着易北河(欧洲的三八线)进行“侵略”的先声,或者是企图转移美国对欧洲的关注;或者至少是要考验一下新的大西洋联盟的力量和决心,也要考验一下美国为它所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就更加卖力地重新武装联邦德国,并于1950年9月向英、法建议让联邦德国参加西欧防务。由于法国对德国心存余悸而强烈反对美国以任何方式武装联邦德国。美国则想方设法向法国施加压力,使法国就范,特别是在法国最感困难的经济方面。经过美英的积极斡旋,终于在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了巴黎协定。根据协定,西德开始具有主权独立国家地位;正式参加北约组织,并开始重新武装。1955年5月5日起,联邦德国正式成为北约成员国。这无疑对东西方关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苏联和东欧成员国对此作出强烈反应,并终于成立了华沙条约组织。

 

 


  从1948年起,中国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崩溃已成定局。鉴于亚洲形势的巨变,美国重新研究了日本在其远东战略中的地位,决定改变对日政策,加紧策划缔结对日和约,以便扶植日本,并使美国占领日本得以合法化。1949年10月,印度尼赫鲁总理断然拒绝了华盛顿关于进行印美长久合作的建议,日本成了亚洲唯一可能执行美国遏制中国和苏联的冷战政策,并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和影响的国家。美国便进一步考虑以日本为中心的远东政策。
  美国对日本政策的调整,集中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以日本代替即将垮台的蒋介石政府,把日本作为美国在亚洲推行侵略政策的前哨基地和反共堡垒。为此,美国极力修改盟国在《波茨坦公告》中为改造日本所明确规定的非军事化和民主化的主要目标。1948年3月,国务院政策规划研究室主任凯南向麦克阿瑟正式传达了对日政策新方针:“目前的占领政策是建立在波茨坦公告基础之上的,它只适用于日本投降后的初期,今后美国的政策应促使日本在占领军撤退之后能够自主”。凯南回国后在给国务卿的报告中提出:整肃军国主义分子和排除经济的集中,会阻碍日本经济的复兴,因此应予修改。凯南还批评美国现行对日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到对苏联和共产主义的“遏制”。凯南的意见受到美国外交决策者集团的高度重视。美国为扶植和支持日本的经济,大力加强援助。1949年美国政府还任命银行家约瑟夫·道奇为盟军总司令部财政顾问。道奇赴任后提出了以紧缩财政金融,抑制通货膨胀为中心内容的所谓“道奇路线”。在美国的控制下,日本无法与邻国特别是与新生的中国自由地开展贸易。日本经济的困难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才得到缓解。
  其次,美国通过战后改革实现了对日本的控制后,就积极着手把统治大权交给日本保守政权。从1947年起,美国开始单独媾和活动,以便把美日特殊关系尽快用条约肯定下来。当年7月,美国政府照会由远东委员会11个成员国于8月中旬举行对日和约预备会。为了操纵会议,美国主张对日和约由参加对日作战的11国起草,由出席会议的2/3多数表决通过。苏联坚决反对,主张由中、苏、美、英4国准备对日和约草案,并实行4大国一致原则。由于美苏意见尖锐对立,缔结对日和约的问题拖了下来。新中国的建立和朝鲜战争的爆发,大大加剧了美苏两大阵营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美国再次提出缔结对日和约问题。负责对日媾和的国务院顾问约翰·杜勒斯说,对日和约要“确保日本附属世界自由国家,确保它在抵御共产党帝国主义进一步扩张中充分发挥作用”。经过美国代表的奔走游说,1951年9月上旬在旧金山召开对日媾和会议,签订了《对日和约》。52个国家参加。中国和印度支那3国被排斥在外,印度和缅甸拒绝参加。苏联、捷克斯洛伐克、波兰未在“和约”上签字。和约剥夺日本的海外领地,但事实上取消赔偿,还规定盟国可以与日本缔结协定,驻军日本。这完全是美国战略利益的体现。就在签定非法和约的当天,日美又签订《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不久又签订了关于实施安保条约的《日美行政协定》。1952年4月28日,《和约》、《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及《日美行政协定》同时生效。在条约和协定中,规定美军可无限制地驻留日本,并允许设置军事基地,还允许美军可以镇压日本国内的“大规模暴动和骚乱”,并且让日本分担驻日美军的军费。日本名义上获得独立,实际上是半独立、半被占领的国家。(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