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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现代史:新政的两个阶段及主要内容

【摘要】:从这一天起到6月16日国会应罗斯福的要求制订了一系列应急立法,被称为“百日新政”。“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救济工作。“新政”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他们历来信奉自由放任政策,敌视“新政”立法。“新政”还遭到来自国内右翼分子的挑战。“新政”第一阶段,劳工的真正困难远未得到解决。“新政”第一阶段遇到

 

  1933年3月9日这一天被认为是进入一个特别时期的开端。从这一天起到6月16日国会应罗斯福的要求制订了一系列应急立法,被称为“百日新政”。
  “新政”从改革银行制度开始,因为大危机是以美国金融危机为发端的。早在罗斯福就职的头一天夜里,他就指示财政部长起草紧急银行法案,限5日内完成。3月6日,宣布全国银行休假一天,接着国会于3月9日通过了《紧急银行法案》。该法授权总统对银行进行个别审理,让有偿付能力的银行尽快开业,对缺乏偿付能力的银行进行改组。3月12日罗斯福发表第一次炉边谈话,他向国民保证,现在把积蓄存进银行是安全的。接着,成立了联邦储蓄保证公司,保证5 000美元以下存款的安全。到4月份,存回银行的通货已达10多亿美元。
  为了加强美国对外经济地位,罗斯福政府于1933年3月10日宣布停止黄金出口,4月19日正式宣布放弃金本位。到同年10月,美元贬值约30%。这一举措,增强了美国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除《紧急银行法案》等有关金融立法外,“百日新政”期间的重要立法中还有两根有力支柱,即农业调整法和全国工业复兴法。
  (农业调整法》颁布于1933年5月12日。这是罗斯福企图对全国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调节的尝试。目的是限制小麦棉花玉米大米、烟草等农作物及牛奶生猪等的生产,以克服生产过剩并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最后使农民的购买力和经济地位恢复到1909-1914年农业繁荣年代的水平。财政部对削减产量的农场主给予补贴,并给农场主提供新的信贷。根据《农业调整法》而成立的农业调整署购买并屠宰20多万头快要产仔的母猪和600多万头小猪,以防止生产过剩。政府通过这些限制生产和破坏产品的极端措施,解决了农产品产量不可控制的局面,对农业的复苏起了一定的作用。1935年末,农产品价格已接近稳定,农业抵押借款大幅度减少。其中得利最多的是大农场主和大种植园主。但是,这种削减和破坏生产力的做法引起了广泛的批评。当千百万人忍饥挨饿时,却采取毁灭粮食和牲畜的办法来保证利润,这不能不是资本主义腐朽性的明证。
  为恢复工业而采取的主要措施是1933年6月16日国会通过的《全国工业复兴法》。罗斯福称,这是“美国国会制定的最重要、最具有深远意义的立法”。根据该法成立了“全国复兴署”,由它召集工商界、劳工组织和消费者共同拟定公平竞争法规,凡是接受这些法规的企业,一律发给“蓝鹰”标志,上面书有“我们尽我们的职责”的字样。到1935年初,这种“公平竞争”法规已达750个之多。根据全国工业复兴法的规定,暂时取消了反托拉斯法对垄断的限制,在工业中成立各种同业工会,制定规约,以协调各工业部门的企业活动和消灭“不公平”的竞争。同时,《全国工业复兴法》第七条规定了由国家调节雇主和工人的关系,雇员有权组织起来集体谈判雇佣合同,禁止以参加公司工会作为雇佣条件。
  总之,全国工业复兴法的中心是企图依靠国家和垄断组织联合的力量,把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纳入有控制的轨道,通过资本家作出的某些让步,缓和阶级矛盾,实现罗斯福领导全国“合作”的意图。
  全国工业复兴法并没有完全达到复兴工业的目标,而且由于大企业在制定规约中起决定性作用,引起许多小企业主、工人和公众的不满。但它使美国工人运动某些斗争成果得到反映。如它对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所作的规定,对工资低、劳动条件恶劣的血汗工厂采取某些整顿和制裁,有利于改善工人的经济条件。
  “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救济工作。1933年5月12日,国会通过了《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了联邦紧急救济署。到联邦紧急救济署于1935年结束时,共花了30亿美元。但罗斯福更强调“以工代赈”。
  1933年3月,罗斯福制定了以保全人力和自然资源为目标的“民间自然资源保护队”计划。它吸收18至25岁的失业青年,从事诸如造林、防火、防洪、筑路等工作。每月工资30美元。保护队在美国参战前的8年多,先后吸收了150万青年,开辟了数百万英亩的国有林区和公园等。对田纳西流域的治理,也是以工代赈的一个典型。1933年5月成立了以修建新的水坝和发电厂为主要任务的田纳西管理局,工程建设获得很大成功,包括7个州的广大地区受益,平均收入在工程发挥效益后增长4倍。美国制造第一颗原子弹所耗的电力也是靠田纳西工程提供的。
  “新政”第一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到1935年初,失业人数从1933年初的最高点减少了400万人。农民的现金收入从1932年的40亿美元增加到1935年的近70亿美元。资本收入从1933年以来增加了6倍,工业产量几乎翻了一番。
  但是,第一阶段“新政”把重点放在消除生产相对过剩上,采取的多为应付危机、复兴经济的权宜之计,因之它对美国经济复兴的刺激作用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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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阻挠首先来自保守的最高法院。罗斯福任总统时,最高法院的9名法官多半年逾古稀,被称作“九老院”。他们历来信奉自由放任政策,敌视“新政”立法。1935年5月27日,被称为“黑色的星期一”的这天,最高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中宣布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说什么国家工业复兴法广泛授予立法权力就是“授权胡闹”。1936年1月,又判定农业调整法侵犯了各州政府的权利,因而违宪。
  “新政”还遭到来自国内右翼分子的挑战。1934年8月,一批对“新政”不满的大亨们及保守的民主党人,成立了“美国自由同盟”,其目标是阻止“新政”向左转。操纵者是北部工业家,特别是杜邦公司和通用汽车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们。与企业界反新政浪潮相呼应的是一些右翼分子。
  除了上述来自右的攻击之外,“新政”还面临广大工人要求深入改革的压力。“新政”第一阶段,劳工的真正困难远未得到解决。1935年全国就业工人虽比1933年多了400万,但失业者仍达900万之多。从1933年起,工人依靠罢工手段,以进一步捍卫自己的切身利益。1934年,全美各地罢工持续不断,并以要求承认工会为主要目的。罢工打破了行业的界限,深入到过去很少发生罢工的诸如汽车工业、纺织工业等大批量生产的工业部门。
  “新政”第一阶段遇到的日益增多的挑战和不满,推动罗斯福政府深化“新政”改革。1935年起,罗斯福政府除继续推行“以工代赈等救济措施外,制定了一些有着深远影响的侧重改革的新的立法,从而把“新政”推进到第二阶段。
  这一阶段“新政”的重大举措之一是1935年8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它改变了过去由民间团体自助自救或由慈善团体提供救助的传统,开始了美国的“福利主义”试验。该法包括三个部分;(1)养老金制度;(2)失业保险制度;(3)对残废、无谋生能力者提供救济。凡年满65岁的退休工资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每月可获10-85美元的养老金。关于失业保险,其保险金一半是由在职工人和雇主各交付相当于工人工资1%的保险费,另一半则由联邦政府拨付。此外,各州在随后两年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从而给大约2 800万工人提供了保险。
  另一重要举措是1935年6月27日通过的《全国劳工关系法》,即《华格纳法》。最高法院宣布《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连带把该法中有关劳工权利的第7条第一款也加以废止。这激起了工会组织的激烈抗议,对罗斯福的劳工政策也是一个严重打击。在罗斯福看来,如果得不到有组织的劳工的支持,社会动荡局面就无法稳定,更谈不上刺激私人投资。而且,在支持他的选民中,有组织的劳工是一支重要力量。在罗斯福的坚决要求下,国会很快采取行动,通过了《全国劳工关系法》,规定:工人有组织工会的权利;雇主不得干预或图谋控制劳工组织;雇主不得拒绝与工人集体谈判合同;不得歧视工会会员。根据该法成立的劳工关系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工与雇主的申诉。华格纳法被认为是“新政”第二阶段中最剧烈的立法革新之一。它用政府的力量支持劳工的集体谈判权。”  在美国劳资关系史上,华格纳法是美国工会运动赢得的一个空前的胜利,也是罗斯福为代表的美国资产阶级中较有远见的那一部分人迫于大危机的压力,为挽救经济,稳定社会而作出的一项断然改革。
  另一项重要立法是关于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立法,即1938年6月14日国会通过的《公平劳动标准法》(工资工时法)。其主要内容是每周40小时工时,生效之日起7年后,每小时工资不得少于40美分。这一法律是政府对雇员集体议价的进一步支持。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资劳动者争取到的上述改良立法,是有积极意义的。
  在“新政”第二阶段,以工代赈、公共工程的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从1935年到1942年,为协调整个工程计划而设立的“工程进展署”花费了大约130多亿美元,雇佣了约850万工人。修建了12.2万幢公共建筑,66.4万英里新道路,7.7万座新桥梁,285个新机场和2.4万英里地下水道。此外,还修建了公园、游戏场、水库等。但以工代赈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失业这一严重问题。到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美国失业人口仍达900万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