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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简介-《导游实务》

【摘要】:⑤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由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单位或个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旅行社的概念

《旅行社管理条例》所指的旅行社是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其成立的审批流程机构为:

(1)经营国内、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及赴港澳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由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2)经营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审批权力列在其他权力清单或其他项目内。

(3)外商投资的旅行社的设立首先要取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再获取工商营业执照,然后持营业执照到国务院旅游部门申请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外资旅行社、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

(二)旅行社的业务范围

1.招徕服务

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安排交通服务,安排住宿服务,安排餐饮服务,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导游、领队服务,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六个方面。

2.委托服务

是指旅行社接受委托提供的旅游服务。主要包括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事务;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餐饮、住宿、交通、会务等事务;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其他旅游服务;接受其他旅行社委托代办有关旅行事务。

其中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三)旅行社的业务分类

(1)从业务流程来说,旅行社的业务包括旅游服务采购、旅游产品开发与销售和游客接待

①旅游服务采购

旅行社为生产旅游产品而向有关供应者(如酒店、客运中心、游乐场所等)提供采购的有关服务。

②旅游产品开发

旅行社根据其自身情况开发和打造出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产品。

③旅游产品销售(www.chuimin.cn)

旅行社将其开发出的产品通过选定的渠道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④游客接待

旅行社向其招揽的旅客或受其他旅行社委托接待的旅客提供住、食、娱、购、行、游等方面的接待服务。

(2)从经营范围来说,旅行社的业务可分为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①国内旅游业务

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的旅游业务。

②入境旅游业务

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以上两种业务由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单位或个人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⑤出境旅游业务

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由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单位或个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四)旅行社的性质

1.以营利为目的

旅行社通过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方式获取利润。在常规经营中,旅行社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2.服务性企业

旅行社除设计和销售旅游产品外,还为旅游者提供全面的服务。由此可见,服务性是旅行社的重要性质。

3.中介服务机构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组合的旅游产品或服务,而并非是这些产品的原始提供者,绝大多数旅行社在游客与服务供应部门间扮演中间人的角色。因此,旅行社在性质上属于中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