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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实务: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要求

【摘要】:表达景区对提供服务的诚挚意愿。(二)游览前的讲解服务要求应向游客介绍本景区的简要情况,尤其是景点的背景、价值和特色。(三)游览中的讲解服务要求1.讲解内容的选取原则有关景区内容的讲解,应有景区一致的总体要求。如在讲解进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则应及时联络景区有关部门,以期尽快得到妥善处理或解决。(五)讲解活动结束时的服务要求在讲解活动结束时,讲解员应做到以下几点:诚恳征求游客对本次讲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接待开始时的服务要求

(1)代表本景区对游客表示欢迎。

(2)介绍本人姓名及所属单位。

(3)表达景区对提供服务的诚挚意愿。

(4)了解游客的旅游需求。

(5)表达希望游客对讲解工作给予支持配合的意愿。

(6)预祝游客旅游愉快。

(二)游览前的讲解服务要求

(1)应向游客介绍本景区的简要情况,尤其是景点的背景、价值和特色。

(2)应向游客适度介绍本景区所在旅游地的自然、人文景观和风土人情等相关内容。

(3)应提醒团队游客注意自己团队原定的游览计划安排,包括在景区停留的时间,主要游览路线,以及参观游览结束后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4)应向游客说明游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提醒游客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5)游程中如需讲解人员陪同游客乘车或乘船游览,讲解人员应协助游客联系有关车辆或船只。

(三)游览中的讲解服务要求

1.讲解内容的选取原则

(1)有关景区内容的讲解,应有景区一致的总体要求。

(2)内容的取舍应以科学性和真实性为原则。

(3)民间传说应有故事来源的历史传承,任何景区和个人均不得为了景区经营而随意编造。

(4)有关景区内容的讲解应力避同音异义词语造成的歧义。

(5)使用文言文时需注意游客对象;需要使用时,宜以大众化语言给以补充解释。

(6)对历史人物或事件,应充分尊重历史的原貌;如遇尚存争议的科学原理或人物、事件,则宜选用中性词语表达。

(7)讲解内容如是引据他人此前研究成果,应在解说中给以适度的说明,以利于游客今后的使用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8)景区管理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邀请有关专家实现对讲解词框架和主体内容的科学审定。(www.chuimin.cn)

2.讲解导游的方法与技巧

(1)对景区的讲解要繁简适度,讲解语言应准确易懂,吐字应清晰并富有感染力。

(2)要努力做到讲解安排的活跃生动,做好讲解与引导游览的有机结合。

(3)要针对不同游客的需要,因人施讲,并对游客中的老幼病孕和其他弱势群体给予合理关照。

(4)在讲解过程中,讲解员应自始至终与游客在一起活动;注意随时清点人数,以防游客走失;注意游客的安全,随时做好安全提示,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要安排并控制好讲解时间,以免影响游客的原有行程。

(6)讲解活动要自始至终使用文明语言,回答问题要耐心、和气、诚恳,不冷落、顶撞或轰赶游客,不与游客发生争执或矛盾。

(7)如在讲解进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则应及时联络景区有关部门,以期尽快得到妥善处理或解决。

(四)与游客的沟通

(1)旅游讲解也是沟通,讲解员在讲解中应注意平等沟通的原则,注意游客与自己在对事物认知上的平等地位。

(2)在时间允许和个人能力所及的情况下,宜与游客有适度的问答互动。

(3)要意识到自己知识的盲点,虚心听取游客的不同意见和表达。

(4)对游客的批评和建议,应该礼貌地感谢,并视其必要性及时或在事后如实向景区有关部门反映。

(五)讲解活动结束时的服务要求

在讲解活动结束时,讲解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诚恳征求游客对本次讲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热情地向游客道别。

(3)一般情况下,在游客离开之后方可离开。

在游客离开景区后,或当天工作结束前,讲解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按照景区的规定,及时认真地填写《工作日志》或本单位规定的有关工作记录。

(2)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景区有关方面如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