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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考核的重要性及管理措施

【摘要】:当时的一、二类旅行社导游资格考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三类旅行社导游资格考试由省级旅游局负责组织。全面考核是根据旅行社招聘导游人员的条件,对求职者进行职业适应性的考查。最后,为使导游人员的考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旅行社还应建立导游人员奖惩制度,分别规定奖励与处罚的条例,对考核中的优秀者应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应予处罚。因此,旅行社也应对兼职导游人员认真地加以管理,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一)我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背景情况。

(1)导游考试的发展演变。1988年国家旅游局在上海、浙江两地试点导游资格考试制度,1989年在全国推广。1989—199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旅行社类别进行分类考试。当时的一、二类旅行社导游资格考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三类旅行社导游资格考试由省级旅游局负责组织。1997—199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旅行社业务范围进行分类考试,国际社由国家旅游局负责,国内社由省级旅游局负责。1999—2000年又做了改革,按语种进行分类考试,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中文导游资格考试由省级旅游局负责。从2001年起,国家旅游局将考试权力进行了下放,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政策,省级旅游局负责导游考试的培训、命题、发证等管理工作。

(2)国家导游考试改革的思路。

第一,下放权力,简化考试程序,调动各级旅游行政部门的积极性,发挥旅游院校的作用。

第二,加大地方部分的考试内容,增强导游考试的针对性。

第三,紧紧抓住职业道德教育和能力考试两个重点。

第四,强调培训、考试与管理工作的结合。

第五,要推进考试的规范化开展。

(二)导游考核的A·S·K原则

导游人员的考核是指对导游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进行的全面考察和审核。由于导游服务工作强调实践性,所以此考核就不是一般考试能完成的。导游人员考核的另一个特点是长期性,它不是一次能完成的。由于旅游业是知识密集型的行业,所以要经常对导游人员进行考核,以适应旅游业日新月异的变化。

国外不少旅游管理专家在考核导游员时,坚持A·S·K原则。A(Attitude)即导游人员的工作态度,S(Ski11)是指导游技巧和能力,K(Know1edge)是指导游人员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一般来讲,考核包括三个方面:笔试、口试以及实践工作能力。考核可在全旅行社范围内进行,也可分部门进行。导游人员的考核包括新进导游人员的录用考核、在职导游人员的考核和兼职导游人员的考核。

(三)新进导游人员的录用考核

新进导游人员的录用考核.包括全面考核和择优录用两方面。

全面考核是根据旅行社招聘导游人员的条件,对求职者进行职业适应性的考查。一般分四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是报名时的初试,即通过简单问话、目测、验证、填表和测量,考核求职者的文化程度、身体素质、口语表达能力和其他基本情况,淘汰明显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这项工作主要由旅行社人事部门进行,也可由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代表联合进行。第二个层次是笔试,主要测试求职者的文化水平、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这项工作一般由旅行社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联合进行。第三层次为面试,即通过与求职者面对面交谈(招聘外语导游人员还要增加外语口试),观察求职者的脸部表情、动作姿态、谈话态度、思维广度、反应速度以及个性需要、择业动机等心理素质和各种能力(招聘外语导游人员还要观察其外语水平、口语表达能力)。这项工作由旅行社用人部门进行。第四个层次是体检和政审,由旅行社人事部门负责。

择优录用就是把上述四个层次的考核和测验的结果归纳起来,对求职者进行综合评估,然后进行严格挑选,确定录用名单。这项工作一般由旅行社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联合进行。(www.chuimin.cn)

国外对导游人员的选拔一般都通过考试进行,尤其是西方旅游业发达的国家,特别注重导游资格考试,而且录取条件相当苛刻。因为起点定得高,可以提高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导游服务的质量有所保证。

(四)在职导游人员的考核

在职导游人员的考核分为考试和年审两种形式。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个导游人员的德、能、勤、绩,并建立导游人员业务档案,作为导游人员培训、奖惩和晋级的主要依据。

(1)考试。根据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导游人员的晋级要进行全国统一考试(初级导游人员除外)。旅行社为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考核,也可按照不同等级导游人员的职业标准,对导游人员的语言、导游知识、专业知识和时事政策进行综合考试或分科考试,以了解和掌握每个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作为安排其培训的依据。

(2)年审。对导游人员进行考试是必要的,但考试是一次性的,往往具有偶然性,有时不能全面反映一名导游人员的真实情况。因此有必要对导游人员平时的情况进行考核,尤其是导游人员平时的思想表现和品德。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平时的考核比考试更为重要。

导游人员的考核主要通过年审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年工作量、业务能力、游客投诉与表扬情况、学习与进修情况等。年审主要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旅行社再根据平时的考察情况和回收的《海外旅游者意见表》对导游人员工作的反映,以及游客返回后来信对导游人员的表扬或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要做好导游人员的考核工作,旅行社要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要建立起导游人员业务档案,对导游人员的实际工作量、游客评价、表扬信、投诉函、事故记录、培训与奖惩情况等进行记录,及时对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作为导游人员年审的依据。

其次,为了做好导游人员的考核工作,旅行社应当制定导游人员考核等级标准,根据标准对导游人员进行分等定级。标准应具体,能量化的指标应尽可能量化。

最后,为使导游人员的考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旅行社还应建立导游人员奖惩制度,分别规定奖励与处罚的条例,对考核中的优秀者应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应予处罚。

(五)兼职导游人员的考核

兼职导游人员是被旅行社临时聘用来接待游客的,不属于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但他们的导游服务质量对旅行社的声誉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旅行社也应对兼职导游人员认真地加以管理,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旅行社还应对此建立必要的制度和管理机制。

(1)聘用时的审核制度。在同兼职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旅行社应对其所在单位的证明、导游资格证书、思想品质、身体状况、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核、登记,以确定是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导游工作的考核。为便于对其进行考核,旅行社应建立兼职导游人员业务档案,收录其导游天数的相关统计数据、游客评价、表扬或投诉信函和事故记录等。根据这些资料,定期对兼职导游人员进行考核,以确定是否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或延期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