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导游员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八条第六款规定:“导游员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2024-03-31
(一)导游人员的内涵
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历史证明,旅游业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无疑是导游工作。导游人员是旅游接待工作第一线的关键人员,是旅行社中一支最基本也是最庞大的队伍。
1999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据本条例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上述导游人员的概念包含了三层含义:
第一,在我国担任导游工作的人员,是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证的人员,这与日常生活中人们俗称的“导游”不同。在现代旅游活动中,人们远离常住地来到异国他乡,追求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满足。所以,在国际旅游界形成了这样的共识:没有导游人员的旅行,是不完美的旅行,甚至是没有灵魂的旅行。
第二,导游人员的工作范围很广。因此,导游人员为游客提供的服务是智力与操作兼而有之的综合性劳动服务。
第三,旅游是当今世界最大规模的民间交往活动。导游人员通过自己的服务,增进了各国人民和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客观上也带动了旅游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持了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工作,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旅游业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四,导游服务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只有通过旅游管理部门的审查、考核后,获取从业资格证书,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方可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人员。
(二)导游人员的类型
因导游服务范围广泛、对象复杂,加之各国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这使得世界各国对导游人员的分类方法不一,很难有一个世界公认的统一分类标准。
1.按业务范围分类
分为出境旅游领队、全程陪同导游人员、地方陪同导游人员和景区景点导游人员。
(1)出境旅游领队
按照《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的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人员。
(2)全程陪同导游人员
简称全陪,是接受组团社的委派,代表组团社,与地方陪同导游人员和领队的配合下共同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提供全程陪同的工作人员。
(3)地方陪同导游人员
简称地陪,是指受地方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地接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游客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工作人员。
(4)景区景点导游人员
也称讲解员,是在旅游景区为游客进行导游讲解的工作人员。
2.按职业性质分类
按职业性质分类,可分为旅行社专职导游人员和社会导游人员。
(1)专职导游人员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被旅行社固定聘用,以导游工作为其主要职业的导游人员。一般为旅行社员工,专职为旅行社带团,并由旅行社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社会导游人员(www.chuimin.cn)
社会导游人员有自由执业导游人员和兼职导游人员两类。
自由执业导游员。是以导游工作为主要职业,但并不受雇于固定的旅行社,而是通过签订临时劳动合同为多家旅行社服务,或者通过导游自由执业平台为散客提供导游服务的人员。
兼职导游人员,亦称业余导游人员,是指不以导游工作为主要职业,而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
3.按使用语言分类
按使用语言分类,可将我国导游人员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中文导游人员
使用普通话、方言或少数民族语言从事导游业务的导游人员。目前,这类导游人员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内旅游中的中国公民和入境旅游中的港、澳、台同胞。
(2)外语导游人员
外语导游人员是指运用外语从事导游业务的导游人员。目前,这类导游人员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入境旅游的外国游客和出境旅游的中国公民。
4.按技术等级划分
按技术等级划分,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导游人员。
(1)初级导游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明确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后,自动成为初级导游人员。
(2)中级导游人员
在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证满2年,报考前3年内实际带团90个工作日,经笔试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或外语,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游人员。
(3)高级导游人员
取得中级导游员资格满3年,具有本科以上学习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经笔试导游能力测试和导游综知识,合格者晋升为高级导游员。
(4)特级导游人员
取得高级导游人员资格5年以上,工作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同行和旅行社中有较大影响,经论文答辩通过后晋升为特级导游员。
【知识链接】
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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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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