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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媒体职能变革:传媒经济研究展望

【摘要】:政府职能的边界是由行政环境及与政府活动相互作用的客体决定的,并且会随着环境和客体的变化而变化。合理的政府干预应该是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间。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开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此次改革主要是通过实施集中有效的行政执法,建立市县两级管理的执法体制。

政府职能的边界是由行政环境及与政府活动相互作用的客体决定的,并且会随着环境和客体的变化而变化。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需要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管理的效能,防止政府失效的产生。合理的政府干预应该是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间。计划经济体制采取的是高度集中的政府职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转轨时期中国政府职能的不断调整,对媒体具有管理职能的相关政府部门也在发生着变革。

(一)宏观层面

历经变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曾经是分管出版和广电行业的不同部门。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开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3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国务院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

随着新的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新兴文化产品形态的出现,在国家管理层面,进行一站式、全方位的管理服务是十分必要的。新的总局的设立,有利于国家文化产业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有利于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建立现代新闻传播体系,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有利于减少职能重复交叉,产业链管理的人为切割现象,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有利于产业融合发展,企业并购,使传媒集团做大做强;有利于遵循信息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的规律,实施全媒体传播,更好地服务读者、听众、观众、受众等消费者,提高文化影响力。

新部门将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内容进行统一管理,将自上而下改变之前各领域条块分割的局面,使传媒集团从内生性的发展、领域内的兼并整合转向跨领域的市场兼并重组,进一步带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领域的公司化改组和市场化改制,推动其他领域相关资产加快上市步伐。(www.chuimin.cn)

此次改革没有组建“大文化部”,显示出渐进性制度变迁的路径,但是在基层这样的整合已经实施并且大力推进。

(二)微观层面

事实上在地方,大文化部门整合已经先行展开。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文化立法,完善文化市场管理,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的市场秩序等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的任务要求。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列入改革范围的401个地级市(含副省级城市及直辖市的区县)及2 605个县(区)基本完成了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随着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全面完成,大部分地市和区县也已完成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整合,组建了综合文化行政责任主体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全国共有286个地级市、846个县(区)实现了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三局合一,有36个地级市、809个县(区)文化部门与广播影视或新闻出版(版权)两部门之一进行了两局合并。部分地区同时还将体育局、版权局、旅游局进行了整合,整合的新部门多数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外挂牌。

此前文化市场的管理缺乏统一领导,存在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此次改革主要是通过实施集中有效的行政执法,建立市县两级管理的执法体制。同时,部分城市,如无锡还设立了“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财政部门为主,宣传部门参与,共同负担起市属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使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经营性文化单位与主管部门分离,成为独立的文化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