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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影视集团:集团化探索与发展的实施及反思

【摘要】:(一)集团化的反思2001年12月6日,中国最大的新闻集团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正式挂牌成立。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节目开发、演出及广告经营将由集团统一策划、经营。但实际情况是该集团并没有实际的运营。后集团化的主要措施是全面推进“制播分离”政策的落实。制播分离是指在电视节目的生产、流通与播出的过程中,节目的生产制作与节目的播出分别由不同的单位负责的管理制度。

中国传媒集团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已取得了相当明显的绩效,一些传媒集团在中国的传媒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中国的传媒集团的发展取得了成绩,但由于创办经验的不足,还受到传统体制和粗放型增长方式的制约,因此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纵观中国传媒集团化实践的轨迹,可以看出其扩张形式大体上可分为三种主要方式:一是自主成长结合型,如《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二是政府推动型,如文汇新闻报业集团的组建;三是混合成长型,如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一些传媒集团的成立确实给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动力,但也有一些传媒集团的成守无非是换了个牌子而已,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在经济上也没有什么建树。这主要表现在行政捏合,缺乏自觉;片面求大,盲目求高;全面出击,杂乱经营;无序竞争,有所垄断等现象的出现。这引起了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视和业界的反思。

(一)集团化的反思

2001年12月6日,中国最大的新闻集团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正式挂牌成立。该集团的成立,整合了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中央级广播电视、电影及广电网络公司的资源和力量。

集团建立后,组建节目开发总公司、艺术演出公司、广告总公司、物业开发总公司、报刊出版公司、国际合作公司等6个新的公司。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节目开发、演出及广告经营将由集团统一策划、经营。此外,集团还将通过向地方电台、电视台提供节目或合作办台、办节目、扩大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利用率和落地入户率。同时,集团将通过组建传输网络公司,对全国广播电视网络进行整合,形成全国联网,但中央集团与地方集团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按照设计,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成立后,将形成拥有广播、电视、电影、传输网络、互联网站、报刊出版、影视艺术、科技开发、广告经营、物业管理的综合性传媒集团,其固定资产将超过200亿人民币,年收入也将超过百亿,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传媒航母。但实际情况是该集团并没有实际的运营。

2004年12月22日,在海南省博鳌举行的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国家广电总局明确表示:今后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此前已经成立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可以将集团改为总台,如果要继续保留事业性质,就一定要把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新的产业经营公司或集团公司。事业产业分开运营是下一步广电系统深化机构改革的发展趋势。电台和电视台由政府设立,实行国有事业体制,但电影、电视、网络以及大众娱乐类、社会服务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经营属于产业经营范围,将面向市场,严格按照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市场主体,进行产业化运营。

依据“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精神和原则,2010年6月28日,湖南广电同时组建湖南广播电视台和芒果传媒有限公司。新组建的湖南广播电视台为正厅级的事业机构,对所属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省级广播电视媒体,实行“统一宣传、统一人事、统一财务资产、统一营销、统一技术”的管理原则。同时,湖南广播电视台控股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剥离所属省级广播电视媒体的经营性资源、资产注入芒果传媒,集中快乐购公司、快乐阳光公司等新业态进入芒果传媒,进行市场运作。

后集团化的主要措施是全面推进“制播分离”政策的落实。制播分离被期望成改革我国广播电视内部机制问题的举措,在我国市场化的背景下,引进竞争机制,变成市场调节是“制播分离”改革的精髓。

(二)制播分离的探索

广播电视长期施行采、编、播一体化的生产模式,节目由自己生产自己播出,缺乏竞争机制,编播人员队伍繁杂臃肿。这种制播合一的运行机制严重限制了节目的发展,造成了电台电视台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广播电视的核心业务是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核心业务的重大变革,也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还是广播电视跨区域发展的前提条件。将节目制作与广告经营剥离出来成立公司,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公司化运作。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产业化的标志,必然给资本市场带来众多较高回报的投资机会,促进资本和产权的整合,也必将促进节目交易市场的繁荣和兴旺。制播分离意味着电台电视台全台的运作转移到以市场为中心,广播电视媒体将会通过体制创新和市场的力量整合资源。

制播分离是指在电视节目的生产、流通与播出的过程中,节目的生产制作与节目的播出分别由不同的单位负责的管理制度。制播分离的概念来自英文Commission(委托),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

1982年,随着英国第四频道的出现,委托制片制度开始建立。电视公司使用独立节目制作公司制作的节目可以降低成本,并能增加节目的多样性。1986年,匹考克调查委员会就英国广播公司的财政问题提出了报告,在报告中建议英国广播公司和独立电视委员会增加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制作的节目。1990年广播法要求所有第三频道、第四频道、第五频道的持照人,每年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的节目数量不少于播出总量的25%。1996年广播法还就数字地面电视播出做出规定,使用委托制作的数字节目不得少于数字播出总量的10%。通过委托制作部分节目,电视台在众多节目公司的节目中比较容易得到价格相对便宜且质量较好的节目。买方市场的出现也使电视台在短期内受益。从长远看,众多的节目公司经过优胜劣汰的市场过程,涌现出一批较著名的节目公司,成为资金雄厚、技术强劲的企业实体,这对英国广播电视的发展会产生良好的影响。

美国的节目体制与英国有些不同。它的娱乐性节目基本上是通过买卖进行的商业市场行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电视台并没有实行完全的制播分离。例如,人们所熟知的四大台,即ABC、CBC、NBC、FOX,它们的新闻节目都是通过自制来完成的,而且即便是娱乐性的节目运作,也需经过严格的节目审查。在提供娱乐节目的众多公司中,比较著名的有维亚康姆(Viacom)、时代华纳(Time Warner)、迪士尼(Disney)、新闻集团(News corp)、维万迪(vendi/Seagram)、发现频道(Discovery)等。

国家电视播出机构在保证掌握宣传权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新闻节目的生产制作交由电视制作机构制作的管理体制。

美国电视节目的供应来源有三类:

(1)电视网制作的节目:主要生产新闻和与之相关的节目。

(2)电视节目的辛迪加:相当于一个节目库,节目储存与流通的商业运作中心。

(3)地方制作的节目:主要是当地新闻与信息。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也开始了一些所谓“制播分离”的尝试。“制播分离”已经成为加快中国电视产业化进程的一项必然选择。2008年12月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开办6周年。同日,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控股的“央广智库广告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音乐之声实行制播分离,成为中央台制播分离的最早实践者。天津广电集团推进制播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首先在四个部门进行试点:天津电台交通频道剥离可经营性资产,以频道所属交广传媒公司为载体,实行公司化运作;天津电台相声频道整体实行准公司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推动节目制作走向市场;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以频道控股天视阳光影视传媒公司为载体,实行播出管理与内容制作分离,宣传功能与经营功能分离;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进行企业化改制。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炫动卡通频道组建了由集团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频道与公司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资产和财务分离。目前该频道在全国20多个城市落地,公司投资生产的动画片超过1万分钟。广西电视台积极利用社会制作力量,采用投资制作、股份合作、引进资源等形式,推进非时政类节目的制播分离,节目制作成本大幅降低,节目制作水平显著提高,并形成了品牌节目栏目。天津电视台、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将电视剧制作分离出来,组建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公司,实现了电视剧的制播分离。(www.chuimin.cn)

国内的制播分离内涵丰富,包涵多种模式:

(1)完全分离:除了新闻类节目以外,所有节目都社会化生产,电台、电视台对各栏目实施全成本核算,栏目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广播电视台通过选购节目完成播出,制作公司通过卖出节目或租赁时段获取利润

(2)部分分离:新闻、政论性等敏感节目和重点节目自行生产,部分娱乐、影视、文艺、消费类节目择优向外购买,电台电视台对部分栏目和外购节目实施全成本核算,另有部分栏目实施准成本核算。

(3)形式分离:电台电视台自己把握节目的创意和制作方向,付费委托社会上的第三方加工制作节目,对外联节目实施准成本核算,目的是减低营运成本和避免人员规模膨胀。

(4)内部分离:电视台电台内部各部门和各栏目施行浅层面的准成本核算,并根据经济运行指标分别对台内各部门各栏目进行业绩考核评估。

(5)表面分离:由电视台电台内部的制作公司参与并控制节目生产,不真正施行成本核算,仅仅便于财务账目运作。

事实上,英美等国的节目制作公司(或独立制片人)与节目的播出机构是有着隶属关系的。如英国ITC在全国的15家独立制片公司都是由ITC投资建立的。美国的节目制作公司中也都有各个节目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因此,独立制片制度首先在资本上就不是独立的,而“节目制作多样化”的提法更能够正确反映“制播分离”的原意。

纵观国内制播改革进行得较顺利的电视台,几乎都是在一个全新搭建的基础上进行的,即新成立的人员班子和试验性质的内部机制。而在这些制播改革探索中,又分“制作”的利益关系是在台内或集团内分化,还是彻底分离到社会市场中两条路走。

(1)台内分离:以湖南广电为例,无论是借“电广传媒”分离出影视制作、广告经营、网络建设等多元化发展,还是以娱乐节目为核心打造国内上星品牌,在制播分离的道路上,正是“集团内”运作的典型。

(2)台外分离:“旅游卫视”作为一个全新机制下运作的省级卫视媒体平台。“旅游卫视”前身是“海南卫视”,自改版播出后成为国内第一家专业卫星频道。除了其专业化特色之外,引起业内关注的是其“制播分离”机制。除节目中心留下很少的一部分人,全力搞新闻外,其他的节目板块多采用购买、引进或合作的形式,尽量减少自己的投资,而节目中心的五六个人只负责节目的联络。在这种情况下,旅游卫视的节目制作方式分为自制、直接购买、合作三种方式,而合作方式又包括沿袭制片人制度和与节目制作公司签约合作两种方法[24]

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分离以提高节目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根本目的。重点是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方式的改变。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实施,必然导致广播电视媒体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的一系列重大变革。

首先,管理方式的改变。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与播出的分离,将使媒体的管理者直接管理的工作明显减少,而审查沟通的工作增加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也会加大节目宏观管理的比重,既要管生产,又要管审查,既要管节目,又要管效益。同时,广播电视媒体将大幅地收缩自己的节目生产战线,不断地扩大节目的合作领域,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单赢走向多赢。

其次,管理内容的改变。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与播出的分离,将使媒体的管理者把以往除新闻时事、现场直播等节目以外的大部分节目生产制作实体或机构从母体中划分出去。先是电视剧生产制作机构,再后来是一些娱乐节目、纪录片等机构。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最终将以时事等各类新闻为重点和中心。

第三,管理体制的改变。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与播出的分离,不仅对外实行合作,在内部则出现了频道频率制和制片人制。一方面,金字塔式管理架构发生了变化,原来是以台长为中心,现在是以频道、频率为中心。管理层次虽然增加了,但管理权力分散了,相对于频道、频率来讲,结构扁平化了,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也增大了。另一方面,由以往单纯地依靠国家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已经变成了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甚至有的还走劳务市场临时合同聘用的路子。此间的人事、劳资、养老等管理体制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四,管理机制的改变。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与播出的分离,使广播电视媒体传统的管理机制面对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形成新的管理机制,解决广播电视媒体对内编制问题、工资福利问题、医疗养老待遇问题、竞争问题和奖惩制度约束力等问题,以及对外的与市场机制的适应问题、社会各界法律法规的约束问题、节目委托制和广告代理制等问题。

制播分离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专业分工,它是规模经济的产物,是信息化社会中资金集约、技术集约和人才集约的有效手段。历史经验证明,专业化的社会分工是行业走向强盛的前提条件。制播改革的关键,是利益的再分配和产业链条的重新塑造。

媒体融合对传媒实施多元化经营提出了现实的要求,而直播分离为传媒实现范围经济提供了路径,在反思集团化建设的路径基础上,依托市场要素来合理地配置资源依然是传媒组织发展的要题。

2015年3月1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组建“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两者均为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将湖南日报社所属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及参股的经营性资产整合组建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湖南广播电视台相关可剥离经营性资产和芒果传媒有限公司整合组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两公司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始了集团化新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