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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学源流:墨子人格与组织的完善

【摘要】:则墨子人格之感化与其组织之完善也。墨子人格之伟大,观其行事可知,而墨家之组织非仅一学述团体,似革命机关,亦似后世秘密会党;盖组织甚密而纪律甚严也。此鲁人之子,如为国家服役,战而死,其父无因责让墨子。钜子盖墨家之首领,墨者须绝对服从之。二人已致命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以禽滑厘在墨家地位之高,如非卒于墨子以前,则禽氏必为第二任钜子。迨至孟胜,最少为第三任之钜子矣。

墨子之学说,已略如上述,其目虽繁,根本则在平等。然以一贱人倡之,竟成一大学派以移当世风尚者何耶?则墨子人格之感化与其组织之完善也。墨子人格之伟大,观其行事可知,(详第二章)而墨家之组织非仅一学述团体,似革命机关,亦似后世秘密会党;盖组织甚密而纪律甚严也。

《公输》篇云:

子墨子曰:“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侍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

此可见墨子弟子三百人,因实行非攻,皆为宋守御也。若非有人组织之,指挥之,而徒激于一时之义勇,断难如是步武整齐矣。

淮南子·泰族训》云:

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化之所致也。

虽曰化之所致,然云可使,则必有使之者。孰使之?墨子使之也。《鲁问》篇云:

鲁人有因子墨子而学其子者,其子战而死,其父让子墨子。子墨子曰:“子欲学子之子,今学成矣,战而死,而子愠,是犹欲粜籴,雠则愠也,岂不费(悖)哉?”

此鲁人之子,如为国家服役,战而死,其父无因责让墨子。或受墨子之命战而死,其父始能如此责让也。吾人试想,假令楚国当日实行攻宋,宋非楚敌,无待言矣;虽以三百弟子为之守御,未必不败;就令不败,死者亦必不少,则其父之愠,自在意中也。然观墨子之答,以愠为悖,则似以战死为墨者当然之义务矣。(以鲁人此事观之,则墨子必有因“非攻”而实行守御,致弟子战死者,特载籍不传,无由详考。)

庄子·天下》篇:“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此所谓巨子,即《吕氏春秋》之钜子也。钜子盖墨家之首领,墨者须绝对服从之。《吕氏春秋·上德》篇云:

墨者巨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之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机其业者也。我将属钜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于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辟路。”还殁头于孟胜前。因使二人传钜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二人已致命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钜子于我矣,当听!”遂反死之,墨者以为不听钜子。(“当听”,毕沅改为“不听”,非。)

由此一事观之,不独墨家敢死之风,跃然纸上;而钜子权力之大,更可惊人。故二人反死于荆,“墨者以为不听钜子”;而田襄子之止二人,则曰“孟子已传钜子于我矣”,则二人似有绝对服从之义务,死而违命,犹不能恕也。

墨者固须绝对服从钜子,而钜子亦须绝对服从团体内之纪律。《吕氏春秋·去私》篇云:

墨者钜子有腹,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按墨者之法今本或作“墨子之法”。此据涵芬楼影印明宋邦乂等刊本。)

此种《墨者之法》,森严如铁,断非后世之学规,乡约,所可比拟。惟革命团体与秘密社会之所谓纪律,庶几似之。故腹之独子,虽有君王为之特赦,而必用《墨者之法》处以死刑;虽曰“走私”,盖钜子亦有不得不实行之责任在也。墨子《尚同》之义,曰“上同而不下比”,上之所是则必是之,所非则必非之,人民之于君上,略似墨者之于钜子也。自里长里之仁人以至天子为天下之仁人,何以必为仁人?虽有选择之说而方略不详。观钜子之不敢背团体以行其私,则于选举罢免,监督限制,必有其办法,惟非吾人所及知耳。

墨家钜子所可考者,仅孟胜、田襄子、腹三人。然孟胜死于吴起之难(西前三八一年)下距秦惠王之卒(前三一一年)为七十年,所知之钜子为三人,则必系终身职也。至钜子之制何自发生?或谓起于墨子死后(观胡适哲学史大纲》页一四六。梁启超《墨子学案》页一七三),是殆不然。此必墨子生前所已有,彼本人必为第一任当然钜子。以禽滑厘在墨家地位之高,如非卒于墨子以前,则禽氏必为第二任钜子。迨至孟胜,最少为第三任之钜子矣。(此亦可见吴起死时,墨子前卒已久。)

墨者之死生大故,固受钜子之干涉,然普通出处及生活,亦由“钜子”指挥,视寻常师弟之关系,则较密切也。如:

子墨子游耕柱子于楚。(《耕柱》篇)

子墨子使管黔敖游高石子于卫。(同上)(www.chuimin.cn)

子墨子游公尚过于越。(《鲁问》篇)

子墨子出仕曹公子于宋。(同上)

子墨子使胜绰事项子牛。(同上)

子墨子仕人于卫。(《贵义》篇)

是墨子不独教之学问,更须为弟子代谋职业也。墨子本人虽终身未仕,亦颇以此劝诱弟子。《公孟》篇云:

有游于子墨子之门者,身体强良,思虑徇通,欲使随而学。子墨子曰:“始学乎?吾将仕子!”劝于善言而学,其(期)年而责仕于子墨子。子墨子曰:“不仕子。……今子为义,我亦为义,岂独我义也哉?子不学则人将笑子,故劝子于学。”

是弟子中亦颇以此为当然之责也。惟《备梯》篇:

禽滑厘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役身给使,不敢同欲。

此禽子之所以异于他人者矣。

《耕柱》篇云:

子墨子游耕柱子于楚,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耕柱子处楚无益矣!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毋几何而遗十金于子墨子,曰:“后生不敢死!有十金于此,愿夫子之用之也。”子墨子曰:“果未可知也!”

是“多财则以分贫”,墨者视为当然;而所遗十金,则似会员对于团体之所得捐也。

子墨子使管黔敖游高石子于卫,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高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子墨子曰:“君以夫子之故,致禄甚厚,设我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乃以石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无道,仁士不处厚焉。’今卫君无道而贪其爵禄,则是我为苟陷人食也。”子墨子说,而召子禽子曰:“姑听此乎!夫倍义而乡禄者,我常闲之矣;倍禄而乡义者,于高石子焉见之也。”(《耕柱》篇)

是由钜子使之仕者,主张不行,必须辞职而向之报告也。

昔“季氏富于周公,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求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篇)孔子对于冉求之举动,以今语释之,则开除其学籍,而无法罢免其官职也。墨子则不然,若高石子之背禄向义,固已嘉奖之矣;如有曲学阿世,背义向禄者,则不独开除其学籍,并设法罢免其官职。《鲁问》篇云:

子墨子使胜绰事项子牛。项子牛三侵鲁地,而胜绰三从。子墨子闲之,使高孙子请而退之。曰:“我使绰也,将以济骄而正嬖也;今绰也禄厚而谲夫子。夫子三侵鲁,而绰三从,是鼓鞭于马靳也。翟闻之:‘言义而弗行,是犯明也;’绰非弗之知也,禄胜义也。”

由胜绰之事观之,则于背道者处置颇严,非若寻常之师弟关系也。

墨家组织之严密如是,加以墨子之才,好学而博(《天下》篇语);与摩顶放踵之牺牲精神,乃席不暇暖,突不得黔之勤劳状态;宜其以一贱人倡之,遂成显学也。(予往年作《墨学之勃兴及其衰亡》一文,即言墨家之组织如此。近阅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墨者为一有组织的团体”一节,所见相同,颇为愉快,特注明以免掠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