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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学源流:考证《墨子》

【摘要】:墨子未尝自著书也,今所传《墨子》书,乃墨翟弟子及其后学所记述,缀缉而成者。至每题各有三篇,俞樾《墨子间诂序》曰:墨子死,而墨分为三: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编辑《墨子》书者,仅存三篇,以备参考,其或以此乎?曰《经上下》决非墨子所自著,即鲁胜谓之《辩经》,名亦不当。其后作《名墨訾应考》言之尤详。《墨子》书之内容,大致如上。是则由墨子弟子迨刘向之世,皆有造作之可能。

墨子未尝自著书也,今所传《墨子》书,乃墨翟弟子及其后学所记述,缀缉而成者。(言墨子未自著书,于墨子之价值无损,在古代文具艰难,而识字者不多,在一时之效用,著述未必优于口说。故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均未自著书也,其于世界宗教之影响何如?苏格拉底亦未自著书也,于西洋学术,影响又何如?在墨子以前,孔子明言述而不作,虽作《春秋》,然因鲁史,实犹未作也。)《汉书·艺文志》著录《墨子》七十一篇,《隋书·经籍志》则云十五卷,目一卷。庾仲容《子钞》(见高似孙《子略》)则十六卷,马总《意林》仍之,盖合目于本书也。《唐书·经籍志》则言十五卷,与今本卷数同。毕沅云:“宋亡九篇,为六十一篇,见《中兴馆阁书目》。实六十三篇,后又亡十篇,为五十三篇,即今本也。本存《道藏》中,缺宋讳字,知即宋本。”(《墨子注叙》)

今本《墨子》十五卷,五十三篇,既非墨子所著,亦非某一人所著,又非一时所成者。故视如“墨学丛书”最为恰切。

此五十三篇,胡适梁启超均分为五组,颇便说明,兹取其分类,有未安者,别为解释:

甲三篇中,《亲士》杂道家言,如“铦者必先挫”“错者必先靡”“甘井近竭,招木近伐”“太盛难守”之类是也。《修身》为儒家言,汪中《墨子序》谓:“其言淳实与曾子立事相表里,似七十子后学者所述。”最近实情。毕沅以此二篇“无称‘子墨子云’,疑翟所著也”。今人尚有从其说者,殊未确。《所染》篇亦见《吕氏春秋》。汪中谓:“墨子盖尝见染丝者而叹之,为墨子学者增成其说耳。故本篇称禽子,《吕氏春秋》并称墨子。”然染苍则苍,染黄则黄,有似性论,殆出各家性说已盛之后欤?故梁氏谓“道三篇非墨家言,纯出伪托”。乙类四篇,《间诂》谓:盖《天志》《节用》《非乐》之余义。梁氏谓:“这四篇是墨家记墨学概要,很能提纲絜领,当先读。”

右二十四篇多“子墨子曰”字,乃门弟子记墨子之言。惟《非攻上》《非儒下》则否,虽非记墨子之言,然于墨氏宗旨,固无悖也。至每题各有三篇,俞樾《墨子间诂序》曰:

墨子死,而墨分为三: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今观《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皆分上中下三篇,字句小异,而大旨无殊;意者此乃相里相夫邓陵三家相传之本不同,后人合以成书,故一篇而有三乎?

梁氏本之则曰:“每题各有三篇,文义大同小异,盖墨家分为三派,各记所闻。”此殆不然。盖仅字句之繁简不同,而非相对立也。今人陈柱曰:

余意墨子随地演说,弟子各有纪录,言有时而详略,记有时而繁简,是以各有三篇。当时演说,或不止三次,所记亦不止三篇。然古人以三为成数,……故编辑《墨子》书者,仅存三篇,以备参考,其或以此乎?(《墨学十论》页二十四)

按陈氏之言,较得其实,惟尚未注意时代先后,与其进步之故耳。

鲁胜《墨辩注叙》云:“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又曰:“《墨辩》有上下《经》,《经》各有《说》,凡四篇。”即指卷十各篇,似以为墨子所自著也。毕于《经上》云:“此翟自著,故号曰《经》,中亦无‘子墨子曰’云云。”梁氏亦言“《经上下》当是墨子自著”。然汪中即不以此说为然,曰:“《经上》至《小取》六篇,当时谓之《墨经》,庄周称‘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以坚白异同之辨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者也。公孙龙为平原君客,当赵惠文、孝成二王之世,惠施相魏,当惠、襄二王之世,二子实始为是学。是时墨子之没久矣。其徒诵之,并非《墨子》本书。”(《墨子序》)孙氏《间诂》亦与汪氏之说相类,曰:“以下四篇,皆名家言,又有算术及光学、重学之说,精眇简奥,未易宜究。其坚白异同之辩,则与《公孙龙》书及《庄子·天下》篇所述惠施之言相出入。……则似战国之时墨家别传之学,不尽墨子之本旨。毕谓翟所自著,考之未审。”胡适因汪、孙之说,乃谓其中所言,与惠施、公孙龙最为接近。惠施、公孙龙之学说,几全在此六篇内。故以为此六篇乃惠施、公孙龙时代之别墨所作。翟自著与施龙所著,两说不同,究以何者为是乎?曰《经上下》决非墨子所自著,即鲁胜谓之《辩经》,名亦不当。盖所研讨者非仅名学,实包形算诸科也。墨子重谈辩而尚制器,故谓墨子自著固非,谓乃施龙一派所为,则亦失当。殆如荀子《正名》与孔子“必也正名”之说,由略而详,由粗而精乎?其非施龙一派所作,则章士钊《名墨訾应论》始述其故。曰:

墨惠两家,凡所同论之事,其义无不相反。……细绎两家词意,似墨义先立,惠义破之,惠家来攻,墨家复守,有如公输般九设攻城之机变,而墨子九拒之者然。以如此互相冰炭之两宗,并作一谈,谓其是一是二,夫亦可谓不思之甚者矣。

其后作《名墨訾应考》言之尤详。其意以为不独《墨经》非施龙之徒所作,即施龙亦不得谓“别墨”也。此六篇盖均墨家后学所著。

此五篇乃墨家后学记墨子一生言论行事,体裁颇近《论语》,作“墨子言行录”读可也。

此十一篇言守城备敌之法,盖墨家后学,因墨子非攻御寇之术,精研以成者。《史记》言墨翟善守御,盖指此。《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注云:“省《墨子》重”,则刘氏《七略》入兵技巧家者,当即此《备城门》以下诸篇也。

《墨子》书之内容,大致如上。然七十一篇之本,乃由刘向校定,著于《别录》,而刘歆《七略》及班固《艺文志》因之者也。是则由墨子弟子迨刘向之世,皆有造作之可能。今之五十三篇,其作成之期,果何如乎?此亦颇堪研讨者也。

夫墨子学说之中坚,在《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非儒》,即前所谓第二组诸篇也。此诸篇文字繁衍而质朴,多与其他各组不同。何以如此?则观田鸠之对楚王,可明其故矣。《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云:

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则可,其言多而不辩,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令晋为之饰装,从衣文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此与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类,故其言多不辩。”

此所谓“不辩”即“不文”,故曰“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盖文字朴僿,而无修辞之功也。“其言多”者,则字句繁衍而不简要,是也。合此“多而不辩”之条件者,则以第三组各篇为多。

按第三组各篇字数,据卫聚贤所统计如下。(《古史研究集》二、册下、页五五二)

由此观之,则自《天志》《非乐》《非命》上篇外,大抵以中下篇之文为多也。

至其不辩,亦有可得而言者:盖此诸篇乃弟子就墨氏语录,连缀成篇,亦有称之为演讲体者。其中语句或为当时方言俚语。今尚有可言者:

(甲)引《诗》多散文化。如《尚贤中》云:

《周颂》道之,曰:“圣人之德,若天之高,若地之普,其有昭于天下也;若地之固,若山之承,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与天地同常。”

“其有昭于天下也”,俞樾云:“……增‘其’‘有’‘也’三虚字,则非颂体矣”,因疑有错误。又《非攻中》云:

《诗》曰:“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

王念孙《读书杂志》云:“陆将何及乎,不类诗词,乎字盖浅人所加。”(或云:“乎盖兮字形近之讹。”恐亦未谛。)

《兼爱下》引《周诗》:“君子之所履,小人之所视。”今《小雅·大东》篇无两“之”字也。又云:

始尝本原先王之所书,《大雅》之所道,曰:“无言而不仇,无德而不报。”

今《大雅·抑》篇,无两“而”字也。

凡此改诗为散文以就当时口语之体,昔人多未达其故。盖墨子非乐,而古所谓乐,即《诗》之加以弦歌者也,故亦非《诗》而改为散文。俞王诸氏疑非颂体,或不类诗词,欲加删改以就古诗之形式,皆失墨子本旨矣。

(乙)引古书多改为当代语。《尚同下》云:

于先王之书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

《明鬼下》云:

然则姑尝上观乎夏书,《禹誓》曰:“……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

若此类增助词“也”字者甚多,非今本《尚书》所有,盖改以就当时口语也。

《非乐上》云:

于《武观》曰:“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 ……”

在肯定句中,以所介之目的格“野”,置于介词“于”之上,此古今所少有者,亦与下文“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不同。惟《左传》有云:

谚所谓“室于怒,市于色”者,楚之谓矣。(昭十九年)

语法正相巧合。或墨子偶改以同当时之俗谚欤?

(丙)多采通俗之语词入文。如《尚贤中》:

古者圣王“唯毋”得贤人而使之。

贤人“唯毋”得明君而事之。

《尚贤下》:

今“唯毋”以尚贤为政其国家百姓。

然昔吾所以贵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何故以哉?以其“唯毋”临众发政而治民,使天下之为善者,“可而”劝也,为暴者“可而”沮也。(“可而”宜与天志上、“且语有之曰、‘焉而’晏曰、‘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之“焉而”参阅。盖皆俗语也。)

《节葬下》:

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

书中用“唯毋”者甚多,(虽毋,亦作唯毋解。)其字或作“毋”,或作“无”,皆是语词,非有实义也。向来多不得其解,毕本改“毋”为“”,苏疑毋为“务”字之假借,均非;惟王氏《读书杂志》始知其义。按“唯”作“唯毋”此乃当时俗词,《墨子》初采以入文,《管子·立政九败解》篇亦用之,乃袭《墨子》之文也。此外“可而”“焉而”若此类者甚众,恐均为俗词。

春秋战国之际,虽曰言文一致,然尚有“雅言”与非雅言之别(《论语》,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亦犹今日所谓“官话”与方言也。墨子中此第二组诸篇,既多用方言;又以宣传其说于当时贱人之前,故多反复申说,不厌其详。此所以有多而不辩之讥也欤?

但在第二组中,各篇亦不一致,如《兼爱上》《非攻上》,推理缜密,措辞简要,则“辩而不多”矣。持以与中下篇比较,则有一绝大鸿沟,上篇应用《墨经》之辩证法,求于论理上获一根据;且《非攻上》无“子墨子曰”,《兼爱上》仅云“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非攻上》之辞句,大都取之《天志下》篇末段。然一经改易,优劣迥殊,真有点铁成金,化臭腐为神奇之妙也。)此乃墨家辩学进步后之产物,决非与中下篇同时写成也。以吾所观察,《兼爱》《非攻》乃均下篇最先写成,次有中篇,再次始有上篇,今本就质以分,故列为上中下也。论字数则下篇最多,中篇次之,上篇最简。以古代帛书之繁,有如是现象,颇可异也。就思想言,其方法则中下篇应用墨子三表之法,所谓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故多引传说及《诗》《书》以为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上篇则应用推论也。中篇与下篇孰先孰后,颇难断定。《兼爱中》言“譬若挈太山越河济也”,下篇则曰“犹挈泰山以超江河也”,语更夸诞,似“中”先于“下”矣。然下篇举汤不惮以身为牺牲作兼爱之证,犹明鬼之习也。《非攻中》篇言南则荆吴之王,北则齐晋之君,又言陈蔡亡于吴越之间,似有吴未亡时之背景。下篇则言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是吴已亡矣。而于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言非所谓攻,所谓诛也,既已矛盾,又各举鬼神迷信之事为证,则又似下篇先于中篇也。此虽不易断定,惟较上篇多而不辩,固无可疑矣。

据此多而不辩之说,吾颇疑楚王与田鸠之时,墨家学说所发表者(最少为二人所得见者),仅为《尚贤》《尚同》《兼爱》《非攻》之中下,《节葬》《明鬼》下、《天志》上中下、《非乐》上、《非命》上下诸篇,盖皆多而不辩也。余如《非儒》则多而辩,《尚贤》《尚同》《兼爱》《非攻》上、《节用》上中、《非命》中,或少而不辩,或辩而不多,固非田鸠与楚王所论及也。

田鸠时代之墨学书,仅此多而不辩之诸篇。已如上述。然则田鸠果何时人乎?按此楚王不知为谁,但《吕氏春秋·首时》篇言:

田鸠欲见秦惠王,留秦三年而弗得见。客有言之于楚王者。往见楚王。楚王说之,与将军之节以如秦。至,因见惠王。告人曰:“之秦之道,乃之楚乎!”(www.chuimin.cn)

《史记·苏秦列传》言:“秦孝公卒,惠王方诛商鞅,疾辩士。”故弗用苏秦之言。田鸠三年弗得见,则必在此时也。其后则腹唐姑果均见信于惠王矣。惠王在位(西纪前337—前311)适当楚威王怀王之世,惠王晚年,秦楚国交不睦,战争时作。然则田鸠为楚使秦,或在惠王初年,其当楚威王之世乎?(西纪前337—前328之十年内)此时约当墨子卒后七十年左右也。

《墨子》书中有辩而不多者,则第三组各篇是已。此果何时所写成?则当然在田鸠与楚王讨论以后。《庄子·天下》篇曰:

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

是《天下》篇之著者,已见《经》上下、《经说》上下四篇之写成也,《骈拇》篇曰:

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已。

鲁胜以《经》及《经说》四篇为《墨辩》,是《骈拇》篇著者,亦见此四篇之写成也。《天下》《骈拇》如真为庄周所著,是在庄子以前已通行于墨家矣。《大取》《小取》二篇,此时尚无所闻,至《荀子·正名》篇则有曰:

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所以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

按荀子所驳乃见《大取》《小取》二篇中。《大取》篇曰:

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

此即“圣人不爱己”也。《小取》篇曰:

盗,人也;多盗 ,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 ,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无难矣。

此即所驳“杀盗非杀人也”。(按《庄子·天运》篇亦言:“杀盗非杀人,自为种而天下耳,是以天下大骇,儒墨皆起。”此似泛论,非专驳墨家,故不取。)然则此六篇殆楚威王以后,至荀子以前,始先后写成,而《兼爱上》与《非攻上》应用“墨辩”之严密推理,简净深刻,无丝毫天鬼迷信之见,亦产生于是时欤?

第四组各篇,迟早颇不一律,但早者亦在第二组以后,盖其言均辩而不多也。《公输》篇文甚辩而无盈辞,视《战国策·宋策》《吕氏春秋·爱类》篇为早;故篇中无“百舍重茧”(《宋策》语)“裂裳裹足,日夜不休”(《爱类》篇语)一类夸饰之辞。惟《耕柱》篇有云:

昔者夏后开使蜚廉采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是使翁难乙(孙云当作益雉以)卜于目若之龟……乙又言兆之由曰:“飨矣!逢逢白云,一南一北,一西一东。”九鼎既成,迁于三国

此以“国”“北”为韵而句不顺,王树枬、刘师培、张纯一并改“国”为“邦”则东邦韵也。按邦而为国,此汉人避高祖讳改之;夏后启作开,亦汉人避景帝讳改之也。此虽不能断定《耕柱》为汉景帝以后人所作,最少此一节为景帝以后人所加,则无可疑,盖他篇之“邦”“启”字均未改也。《耕柱》篇又有“子墨子说,而召子禽子”之语,则此篇必为禽滑厘派之后学所述者也。然则由《耕柱》至《公输》五篇,或起于第二组以后,至汉而始完成之也。

第五组诸篇,今人朱希祖论此十一篇乃汉人伪书。其证有四:

(一)多汉代官名。(如城门司马,城门侯,都司空,执盾,中涓,曹,关内侯,五大夫,公乘,二百石之吏,三百石之吏等。)

(二)有汉代刑法制度。(如城旦、蔺石等)

(三)多袭战国末及秦汉诸子。(如《备城门》袭《管子·九变》)

(四)多言铁器,与墨子时代不符。

他说:“《号令》《杂守》诸篇,皆言边县,系汉代燕赵诸侯王备边塞时所作守城书,而托之墨子。”(原文见《清华周刊》三十卷九期。此据钱穆著“墨子”转录。)

按《号令》篇苏氏《刊误》谓“盖出于商鞅辈所为”,《杂守》篇多与《备高临》诸篇重复,予向草《墨子学辨商兑》一文,即疑其伪,朱氏定为汉人所作是也。但其他诸篇则为战国时,墨家后学,因墨子守御之法,推衍以成者,尚非汉人之作也。盖朱氏所举汉代官名及刑法制度,则均出于《号令》《杂守》。《备城门》与《管子·九变》,其中结构相似,而一简奥,一明畅。试录于下以资比较:

《墨子》:凡守圉之法。城厚以高;壕池深以广。楼揗,守备缮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众以选,吏民和,大臣有功劳于上者多,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不然,父母坟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泽之饶足利;不然,地形之难攻而易守也;不然,则有深怨于适(敌)而有大功于上;不然,则赏明可信而罚严足畏也。(《备城门》)

《管子》:凡民之所以守战至死而不德其上者,有数以至焉。曰:大者亲戚坟墓之所在也,田宅富厚足居也。不然,则州县乡党与宗族足怀乐也。不然,则上之教训习俗慈爱之于民也厚,无所往而得之。不然,则山林泽谷之利足生也。不然,则地形险阻易守而难攻也。不然,则罚严而可畏也。不然,则赏明而足劝也。不然,则有深怨于敌人也。不然,则有厚功于上也。(《九变》)

读者于文体方面加意审察,则《管》之袭《墨》而非《墨》之袭《管》,不亦灼然可见矣乎?朱氏谓“剿袭《管子》而故为顺倒错乱”,殆过言也。

墨子生前数十年,已有铁器。如《左传》昭二十九年云:凡第五组中由《备城门》至《备蛾傅》七篇,为战国时代作品,当无可疑,盖所为设计者,规模均小,似为晚周弱国,勉图守御之方,于汉无所用之也。在十五卷中四篇则《号令》《杂守》固为汉人所作,即《迎敌祠》《旗帜》两篇亦有可疑。《迎敌祠》云: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鼎而能铸《刑书》,则当时冶铁之业,似已有相当程度。今世出土之鼎乃有铜而无铁者,以铁易养化而锈蚀,不能保存于土中,非古无铁鼎也。然此乃生铁所铸,而由熟铁锻炼而成者,则见《管子》《荀子》《韩非子》及《史记·范雎传》等,则战国实已入铁器时代也。今人多据秦始皇兵器以为金人十二,金人乃铜人,因谓战国兵器尚用铜。其实始皇所销者,或为无用之钝器,时方备胡,利器亦销之,始皇似不尔也。墨子时代铁器固未发达,推及战国全期,则又不符矣。

敌以东方来,迎之东坛,……主祭青旗。青神……将服必青,其牲以鸡。

敌以南方来,迎之南坛,……主祭赤旗。赤神……将服必赤,其牲以狗。

敌以西方来,迎之西坛,……主祭白旗。素神……将服必白,其牲以羊。

敌以北方来,迎之北坛,……主祭黑旗。黑神……将服必黑,其牲以彘。

《旗帜》篇云: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

此皆阴阳五行之说,战国末年驺衍诸人始盛倡之者也。本为墨家所反对,如《经说下》云:

五行毋常胜,说在多(多,旧作宜)。

《经说》曰:五合,水土火,木(木旧作火)离(丽也)然;火铄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合之府(同腐)水,木离木。若识麋与鱼之数,惟所利,无欲恶。

此文虽不易尽解,然驳五行相胜论,固甚明显也。今采以论兵,有违墨家实用之旨。《迎敌祠》又云:

凡望气,有大将气,有小将气,有往气,有来气,有败气,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吉凶。

此与《贵义》篇日者谓墨子之色黑不可以北,同属阴阳家之说(《汉书·艺文志》有别成子望军气六篇,在兵书阴阳家),而为墨子所不信也。今亦采之,失其旨矣。且十四卷中如《备突》《备水》亦有无“子墨子曰”者乃蒙上文而来,尚可解释;此二篇前无所承,亦无“子墨子曰”,盖别为篇,与墨子无关在“兵书”中,乃“阴阳”之言,尚不足以言“技巧”也!

第一组各篇《修身》《亲士》本与墨学无关,其文似作于汉初,黄老之说正盛,而《易文言》已写成之日也。《修身》篇有道家之说已详前。《易文言》为秦以后作品,《修身》篇似袭其文而衍之者。如《坤文言》:

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乾文言》:

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修身》篇:

藏于心者,无以竭爱;动于身者,无以竭恭;出于口者,无以竭驯。

似演绎“美在其中”一语。而其

畅之四支,接之肌肤,化发隳颠而犹弗舍者,其唯圣人乎!

则袭《文言》之辞句,显而易见。所以知此袭《文言》,而非《文言》取之于此者,篇中辞句尤丽,文气尤靡也,故必在《文言》以后。而《所染》篇乃袭自《吕氏春秋》之《当染》,则亦显而易见者也。

惟《法仪》《七患》《辞过》《三辩》四篇,虽文辞稍丽,而其旨与墨家之说无忤,盖犹是先秦之书,似非后人所伪托也。

此论各篇作期,言过繁冗,试概括为下表:

《墨子》各篇作期表

附注:

当此章属草时深以未见朱希祖《墨子·备城门》以下二十篇系汉人为书说全文为憾。后于罗泽根编著之《诸子丛考》中见之,知朱氏以《迎敌祠》篇剿袭《黄帝兵法》、《旗帜》篇剿袭《尉缭子》,足为吾说增一佐证。其他则不敢苟同。今亦不暇详论,以占篇幅。要之,墨家守御之术,在当时必有其说,否则其学既非如黄老阴阳之盛于汉初,又无征求遗书,如表章六经之举,时代又近,言兵者何必托之墨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