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时期,国立大学教职员待遇一般执行的是1917年5月北京政府教育部颁布的 《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俸薪规程》标准。为了抗议政府的欠薪行为,当时的国立高等院校教师曾多次组织罢教索薪运动,如1921年4月8日,北京大学等八校教职员提出全体辞职以抗议北洋政府克扣教育经费,这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2023-11-26
清末之际,大学是不允许私立的 (教会大学除外)。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废除了清政府颁布的只许私人兴办中等以下学校、高等学校全归官办的规定,宣布开放办学权限,除高等师范学校外,均允许私人开办。一批具有爱国思想的实业界与教育界人士开始投资兴学。与此同时,在20世纪前20年,教会大学得到迅猛发展。早期的教会大学在外国注册立案,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中国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本不能过问教会学校的行政和教学。1922—1925年爆发了 “非基督教运动”和 “收回教育权运动”,国内舆论一致要求收回教育主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努力发展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同时也加强了对私立大学的管理,明令私立大学与教会大学必须向政府注册立案。私立大学与教会大学从此也被纳入国家教育行政体系之内。
私立及教会大学教师的薪俸原本亦应遵照1927年教育行政委员会颁布的 《大学教员薪俸表》所订的标准,但事实上,私立及教会大学的薪俸却鲜有达到这一标准的。南开大学与复旦大学是战前较有代表性的私立大学,两校教师的薪俸均远低于 《大学教员薪俸表》所订标准。南开大学教授月薪大多在180~300元之间。[19]复旦大学校长李登辉的薪俸,每月才200元,此外别无任何津贴;专任教授的月薪亦为200元,一年只支11个月的薪水,另一个月的薪水,以开办暑假学校的收入补足。[20]私立大学与国立大学在教师待遇上的悬殊显然影响到了私立大学的发展。以南开大学为例,1929年秋季,南开多名骨干教师或被国立大学高薪聘走,或因不满调整薪金悻悻离去,教师队伍遂至发生了危机。国立与私立大学教师薪俸的差异显然受当时中国政府对高等教育重视程度的影响。
在北京政府时期,由于军阀混战,学校经费得不到保障,各国立大学欠薪十分严重,教师有时仅能拿到月薪的十分之一二。相比之下,私立大学因较少受时政的干扰,经费更多来自学费及捐款等,教师薪俸反而较有保障。如北京政府时期私立南开大学教师薪俸虽表面上较国立大学教师要低,但能保证每月按时发薪,绝无拖欠,因此许多教授仍然愿意留在南开大学任教。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随着政治的逐渐稳定,经济的逐渐复苏,加之政府对教育较北京政府相对重视,高等教育日渐步入正轨。1928年国立大学开始接收国库的正常拨款。最初几年,国立大学虽仍有欠薪现象,但教师的薪俸较北京政府时期相对稳定并有明显提高,经费来源相对困窘的私立大学教师的待遇逐渐相形见绌。
据第一次教育年鉴所载,1931年各类高校俸给费在总经费中所占比例:公立高校占71%,省立高校占62%,国立高校占59%,而私立高校占50% (包括国人私立大学与教会大学)。[21]在分析上述统计数字时,还要考虑到国立、省立高校总经费基数是较大的,特别是国立高校,与私立高校的总经费基数相差不啻天壤,由此判断,国人私立大学的薪金标准是较低的。正如大夏大学校长欧元怀所说:“国人私立大学教授教课钟点多,课程多,批阅学生的课卷多,报酬少。”[22]薪金标准较低,自然不易吸引优秀教师。例如,即便是堪称国人私立大学典范的南开大学,由于薪金标准比北平国立大学低,要想留住优秀教师也很不容易。此外,聘请兼任教师,也是国人私立大学办学水平较低的原因所在。由于薪金标准较低,国人私立大学的许多教授迫于生计,往往同时兼任几所学校课程;国人私立大学或为节省开支,或为延聘名师,常常聘请大量的兼职教师前来任课。
最初,在教会大学里,教师以西人为主,外籍教师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不是由学校聘请,而是由国外教会直接派遣。在1925—1926年间,在华教会大学共有教师465人,中国人只有181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在 “中国化”的目标下,教会大学中中国教师的比例逐渐增加。如1927—1928年,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5名教授中,中国籍有11名,占73%;外籍教授4名,占27%。到1936—1937年,燕京大学的169名教师中,外籍教师41人,占总数的24.2%;中国教师128人,占总数75.8%。[23]
在教会大学里,一般都存在中外籍教师待遇不平等的问题。中国教师待遇比外籍教师低得多。以1911—1915年为例,教会大学中国教师月薪一般在60~130元之间,平均月薪仅86元,国文教师月薪更低,平均仅为36元。[2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虽在 《大学教员薪俸表》中规定中外籍教员薪俸应一视同仁,但这一状况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当时的教会大学,如沪江大学、东吴大学、圣约翰大学,都存在中外籍教师待遇悬殊状况。沪江大学中国教职员工的待遇只有同级美籍教员的1/4或更少一些;[25]东吴大学的教师分为管理组和非管理组,中文系教师和中学教师 (圣经教师除外)组成非管理组,中国人较少能够获得讲师或助教以上的职位,他们薪水之低,甚至按照中国标准也显得寒酸。
与同期国立大学教师的薪俸相比,战前教会大学中国教师的薪俸普遍偏低。金陵女子大学与华南女子大学都是教会大学 (金陵女大与华南女大原称 “大学”,后因不符合南京政府所定的必须有三个学院以上才能称 “大学”的规定,改为 “学院”)。据1931年华南女大教员履历表记载,华南女大教职员薪俸分为外籍传教士教师和中国教师两个等级,前者月薪是330元,后者月薪多为120元。[26]1934年,华南女大修订了教师薪俸标准,规定:不论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薪俸一律为160元。[27]这种规定显然与国民政府教育部规定的对各级教师薪俸予以分等不相符合。
另一所教会大学金陵大学于1928年9月颁布 《教职工职称分类和薪水等级条例》。依照该条例,金大教师的薪俸分4等20级,教授月薪为210~300元,副教授160~200元,讲师110~150元,助教60~100元;其中教授每级又分两等。比较前述国立大学教师的薪俸,金陵大学教授的薪俸亦低许多。具体情况见表4:
表4 金陵大学教员薪俸表[28](单位:元)
总体来看,国立与私立、教会大学教师之薪俸存有较大差异。国立大学教师薪俸一般均较私立、教会大学同级别的教师薪俸高。据统计,1931年,国立大学教授月薪平均为265.6元,私立大学仅为124.3元。[29]1937年1月,欧元怀在 《教育杂志》发表文章指出:“(教授待遇问题)在国立大学里或不至于若何严重,在私立大学里就很难解决。在国立大学里,教授只感觉到能否安居乐业;在私立大学里就不仅钟点多,报酬薄,且有学生多寡的问题。”[30]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与当时各类大学教育经费的来源途径有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私立、教会大学虽向政府立案,但只有少数学校能得到政府的补助。据教育部对1929—1930年间大学经费来源数字的统计,国立大学之经费多由国民政府供给,其数占全部经费来源的92.9%,学费之收入仅占3.4%,其他收入占3.6%;立案私立大学之经费中学费收入占58%,土地之收入占24.6%,其他收入占17.2%。1929—1930年间,中国国立大学每位学生平均占有费用为824.7元,其中政府负担者为797.37元;而私立大学为902.34元,政府负担者仅为25.35元。[31]《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即指出:“全国各专科以上学校岁出入总额来源及其支配百分比与各类学校之性质有关。”其在岁入方面来源于国库、省库款之总额,以国立、省立、公立三类学校为较多 (均在80%以上),私立者为最少 (约占6%);来源于捐款之总额,以私立者为最多 (占岁入50%),国立者略有之 (占14%),其余省立、公立者则无;来源于学生缴费杂项及财产收入者,以私立者为较多,国立、省立、公立者均甚少。[32]如此迥异的经费来源途径显然影响到各类大学教师薪俸之多寡,导致国立大学与私立、教会大学教师薪俸较大差异。
由此可见,由于私立大学经费来源的多元化,以及它同政府之间关系的相对独立,使得其在保障教师待遇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是,由于经费不像国立大学那样能够得到国家强有力的支持,其大学教师的薪金往往是低于国立大学的,这使其在吸引高水平教师方面具有一定的劣势。我们认为,福利国家等理念的兴起,现代国家在教育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离开国家财政的支持,大学的发展往往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因而,我们在保持大学在教师聘任、招生、课程设置等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要为大学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例如必须保障大学教师的待遇水平,这既是大学教师们的权利,也是国家的义务。
[1] 《教育部直辖专门学校职员薪俸暂行规程》,见 《教育杂志》1914年8月第6卷第5号。
[2] 参见刘英杰主编:《中国教育大事典 (1840—1949)》,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58页。
[3] 根据1940年教育部颁 《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整理,见 《教育法令》,上海中华书局1947年版,第155~156页。
[4] 教育部编:《教育法令》,上海中华书局1947年版,第156页,转引自宋恩荣、章咸主编: 《中华民国教育法规选编1912—1949》,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691页。
[5] 熊明安:《中华民国教育史》,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279页。
[6] 李国钧、王炳照总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7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0页。
[7] 参见 《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517~518页。
[8] 潘懋元、刘海峰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高等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786页。
[9] 潘懋元、刘海峰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高等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784页。
[10] 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 (上册)(1912—1937),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1~492页。
[11] 《国立清华大学评议会议记录》,《教师薪金增加简明表》(1926年5月5日 《第四次评议会开会记录》),清华大学档案,编号1-2:1-6:1。(www.chuimin.cn)
[12] 黄延复:《梅贻琦教育思想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96页。
[13] 参见国立武汉大学编:《国立武汉大学一览 (民国24年度)》,1935年,第223页。
[14] 萧超然:《北京大学校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3页。
[15] 萧超然:《北京大学校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2页。
[16] 国联教育考察团:《中国教育之改进》,国立编译馆1932年版,第46页。
[17] 李书华:《七年北大》,见王世儒、闻笛编:《我与北大— “老北大”话北大》,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4页。
[18] 《南大百年实录》编辑组编:《南大百年实录》上卷,第106页。
[19] 南开大学校史编写组:《南开大学校史 (1919—1949)》,南开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21页。
[20] 复旦大学校史编写组:《复旦大学志 (1905—1949)》第2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8页。
[21] 《中华民国教育年鉴·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丁编教育统计》,台北宗青出版社1991年版,第50~51页。
[22] 欧元怀:《论今日大学教育诸实际问题》,载 《教育杂志》第1卷1937年,转引自宋秋蓉:《近代中国私立大学发展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440页。
[23] 转引自谭双泉:《教会大学在近现代中国》,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62~63页。
[24] 转引自谭双泉:《教会大学在近现代中国》,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62~63页。
[25] 转引自谭双泉:《教会大学在近现代中国》,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62~63页。
[26] 转引自朱峰:《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女子高等教育——金陵女大与华南女大比较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53~255页。
[27] 朱峰:《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女子高等教育——金陵女大与华南女大比较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52页。
[28] 参见 《南大百年实录·金陵大学史料选》中卷,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2~193页。
[29] 马嘶:《百年冷暖: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生活状况》,第71页;南开大学校史编写组:《南开大学校史 (1919—1949)》,第122页。
[30] 欧元怀:《论今日大学教育诸实际问题》,《教育杂志》1937年1月第27卷第1号。
[31] 国联教育考察团: 《中国教育之改进》,国立编译馆1932年版,第151~152页。
[32] 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丁编·教育统计),开明书店1934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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