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民国时期教学自由权制度与文化结构研究:教授治校的影响

民国时期教学自由权制度与文化结构研究:教授治校的影响

【摘要】:由此看来,教授治校的基本含义是教授 应在大学的决策与管理中起决定性的或主导作用,而大学的行政机构则起服务与辅助作用。学校从其本质上说是一个社会组织机构,花着纳税人的钱,就应该有义务和责任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进行研究,而在教授治校的学校里,教授拥有绝对的权威,其研究兴趣往往是个人的喜好,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关注得不够,阻碍了新学科与新知识的产生。

教授治校作为一种大学管理模式启蒙于中世纪的法国巴黎大学,到19世纪的德国柏林大学得到充分发挥。柏林大学建立在洪堡设计的学术自由、教研结合和通识教育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上,其中洪堡认为,学术自由指大学纯粹是为了学术的发展而存在的,大学的特征在于将学问看做是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断地进行研究,大学的教师和学生都应为学问而不断地研究、追寻学问是大学必须坚持的原则。因此,大学必须有一群对学术充满热情、笑对寂寞的学者,他们不受国家的管束,不受名利的牵制,完全服从科学的内在要求,自由自在地进行科学的探索。由此看来,教授治校的基本含义是教授 (大师级的教授)应在大学的决策与管理中起决定性的或主导作用,而大学的行政机构则起服务与辅助作用。通俗地说就是让内行人做内行的事。在这个阶段,由于教授拥有绝对的权威,使教授有足够的权力和自由,按照学术的规律来决定教学、科研等事务,让学术在正确的轨道上得以继承与发展。由于当时大学教育属于精英教育学校规模不大,比较容易管理,使得教授有足够的热情和精力来管理校务和进行学术研究。此时科层架构 “寄生于”学术架构之中,同时高等院校和社会的联系比较少,高等院校的社会功能较弱 (此时高校可以被称之为 “象牙塔”),使得较为纯粹的 “教授治校”得以存在。

但是事务往往具有双重性,“教授治校”也是如此:(1)当给教授足够权威的时候,也就产生了滥用权威的可能性,如果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聘用教授人选时犯下用人错误,就会对学科发展产生难以挽回的影响。(2)“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像其他所有社会组织一样,大学中也存在着代表不同利益的集团,他们相互之间为自己的利益进行着冲突和竞争。由于教授在学校里处于绝对权威的地位,因此,切断了其他人参与管理与决策的机会,压抑了年轻人的发展,损害了其他集团的利益,影响团队的凝聚力。(3)学校从其本质上说是一个社会组织机构,花着纳税人的钱,就应该有义务和责任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进行研究,而在教授治校的学校里,教授拥有绝对的权威,其研究兴趣往往是个人的喜好,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关注得不够,阻碍了新学科与新知识的产生。19世纪上半叶,随着知识的专业化和专业的不断分化以及新学科在大学中得到认可等变化,已经足以使高等学校发生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变。学校作为一个“有生命的社会组织”,它们之间原有的平衡被打破了,学校要生存必须要适应社会这个环境,要进化。美国率先在高等院校成立了教授会,在学校里设置了系,这个改进促使美国的高等教育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

随着精英教育的结束、大众化教育的到来,学校规模的空前扩大,学校的社会功能得到足够延伸。高等院校的事务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关注也越来越多,高校的教授身处在两个架构当中,已经没有精力来同时管理好学术和行政两方面的事。曾有人以美国几百所大学的资料为基础,把教授的参与分成两类,一类是学术性的参与,包括课程设置、专业设置、评定教授标准的参与等,另外一类是资金分配等行政性事务的参与。结果发现:教授如果只是参与学术性的管理,那么参与度越高,学校的业绩表现越好;而教授对于行政性管理的参与则相反,参与越多,学校业绩表现越差。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来临,高等院校就必须形成一种更为复杂的社会组织,不但有学术架构,科层架构也应以独立的形式存在,并获得足够的权力。学校的管理专业化越来越突出,管理成了一门专业知识,相应的教授或教授会的权威不可避免地在管理层面相对减弱。同时由于教学任务的增加,普通教授 (师)也要求分得一部分的权力。因此 “教授 (师)治学、行政管校”成为现今学校的一个现象。大家都普遍认同,高校有三个基本的功能: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三个功能通俗地说就是知识的传播、创新和应用,这三个的载体是教授 (师),由此看来高校的行政管校其目的应该是为教授治学服务的。从仿生学的角度来看,教授治学就是学校的大脑进行思考、下达命令,行政治校就是人的器官来完成大脑的命令,究其本质,现今的 “教授 (师)治学、行政管校”和过去的 “教授治校”是一样的,都是内行人干自己内行的事。(www.chuimin.cn)

中国传统的政教合一传统,使得中国必须要格外重视教授们学术权力的维护,因而建立 “教授治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教授治学制度的确立,使得教授对于学术管理具有发言权和决策权,从而成为阻止大学行政权力扩张的制度堡垒,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泛化和学术权力的行政化与官僚化,从而保持大学的学术本色,教授治学对平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民国时期的教育家和大学校长们正是看到这一点,从大学兴办之初,就注重 “教授治校”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