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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歇根州废除《平权法案》及其影响

【摘要】:2006年11月7日,密歇根州在中期选举中对废除《平权法案》的所谓“2号提案”进行表决,结果以58%比42%获得通过,意味着少数族裔和女性的入学和就业优待不再受法律保护。和1997年的诉讼、2003年的裁决一样,2006年密歇根州的投票又引起全美新一轮对《平权法案》的讨论。对《平权法案》进行表决,密歇根州并非先例,加州早在1996年、华盛顿州在1998年即已表决通过了取消《平权法案》的议案。

美国的种族不平等根深蒂固。1961年肯尼迪总统任期颁布了《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规定在就业和入学方面不仅要消除种族和肤色歧视,而且应给黑人等少数民族以优先考虑和优先机会。1964年又颁布了《公民权利法》(Civil Right Act),重申所有公民,不分种族、性别、肤色和民族,均有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但实际上,种族教育机会不平等至今仍比较突出。

作为一项政治法案,《平权法案》对大学招生的影响,最典型的事例是密西根大学的招生“官司”。密西根大学由于在招生过程中执行《平权法案》力度较大,对少数族裔照顾较多,1997年被底特律一位白人高中毕业女生在其入学申请被拒后,以遭到该大学招生歧视为由告上法庭,引起轰动。2003年,美国最高法院最终裁决此案,认为大学在作出录取决定时可以考虑学生的种族,但这样做只能是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多样化,而且不能在录取比例或降低标准上作硬性规定。2006年11月7日,密歇根州在中期选举中对废除《平权法案》的所谓“2号提案”进行表决,结果以58%比42%获得通过,意味着少数族裔和女性的入学和就业优待不再受法律保护。和1997年的诉讼、2003年的裁决一样,2006年密歇根州的投票又引起全美新一轮对《平权法案》的讨论。

对《平权法案》进行表决,密歇根州并非先例,加州早在1996年、华盛顿州在1998年即已表决通过了取消《平权法案》的议案。其中,取消《平权法案》的“209提案”在加州获得通过后,在非常看重学业成绩和考试分数的加州大学系统,非洲裔、西班牙裔和美洲土著等少数族裔学生的入学比例大为下降,特别是在伯克利和洛杉矶两所分校;相反,亚裔和白人学生比例则大幅上升,其中亚裔学生数量增加最多,超过了他们在本州的人口增长速度。亚裔在加州大学系统九个分校中的七个,都成为最大种族,在个别分校更是成为51%的多数。少数族裔特别是黑人学生比例的下降,引起了加州乃至美国社会关于是否要重新启用《平权法案》的争论。不少人认为,如果继续执行“209提案”,最终将导致黑人被加州这所最好的公立大学拒之门外。同时,黑人学生比例的下降也引发了加州大学系统对其招生政策的反思。他们认为,如果改变过去仅重视学习成绩和标准考试分数的入学标准,兼顾考虑学生的课外活动、学习主动性与学业进步等因素,则有可能使学生种族成分发生变化。[6](www.chuimin.cn)

从密歇根州的情况看,取消《平权法案》提案的支持者认为对个体的评价应当根据其能力而非其他。反对者则认为,提案的通过意味着密歇根州公民思想的严重倒退,使少数民族和妇女的权益受到伤害,并将导致职场和公立大学特别是密西根大学多样化的减弱。依笔者看,此次《平权法案》表决引起的争议只是美国教育机会公平问题的冰山之一角。族裔教育机会不公平(包括学校教育资源不均)仍将是美国面临的最头痛的教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