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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综改完善路径及教育社会关系

【摘要】:高考综合改革应有更高的站位,是为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改革,而非“为了高考改革”的改革,故而,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系统性尤为重要。这种制度设计,相对于此前的高考改革,在系统性方面有所提升。突破“唯分数论”和“唯升学论”的限制,将高考综合改革的关注点转移到个体知识结构、高校学科专业结构、社会产业结构等本质问题上。

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是教育系统的重要衔接点,高考改革是涉及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全域式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应有更高的站位,是为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改革,而非“为了高考改革”的改革,故而,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系统性尤为重要。

1.完善高考评价体系,构建基于考试观、招生观、成长观的“三位一体”教育评价体系

高考综合改革通过推进构建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价录取等多元评价体系,以应对“唯分数论”等顽瘴痼疾。但自改革落地以来,这一评价体系的建立,在制度设计中仍强调传统的考试观,在实践操作中多表现为对考试的改造。笔者认为这远远不够,在强调传统考试观的同时,也应加强对招生观、成长观的思考,构建更为全面的教育评价体系。

早在2007年,时任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便撰文呼吁,“从考试到评价是教育改革的时代任务”,该文强调以往以学业成绩为主要评价指标,评价结果被简单、机械、错误地使用,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指出从考试到评价的转向可以兼顾学生成长的全面性与发展性[13],此后的高考改革将这一理念逐渐付诸实践,2020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即是高考制度设计上的重要突破。但是,依靠考试内容改革来推动评价体系的建构还远远不够,强调考试、招生、成长各自的功能及三者之间的联系,是构建教育评价体系的基础。

评价是运用思维的能动性、创造性去揭示现象背后的价值关系,评价活动的关键在于通过以价值主体的需要衡量价值客体的属性与功能,来判断价值客体是否能满足价值主体的需要。[14]全面、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体系应首先确定评价的价值标准,对于高考这一选拔性考试而言,在“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15]的基础上,还应增加“促进成长”。将“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细化为“中国高校入学考试评价体系”与“中国高校招生评价体系”,并增加“中国高校新生成长跟踪评价体系”等,三者共同构成教育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其中,考试为评价提供分析的基础[16],招生为评价提供分析的方法,成长则为评价提供验证的依据。只有考试、招生、成长三者相结合,才能在基础教育的备考阶段保障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在高等教育的入学阶段提高学生专业的适应性、学习阶段实现学生职业发展抑或全面发展的可能性。以高等教育的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为基础,思考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是破解“唯分数论”和“唯升学论”的重要途径。

2.加强宏观战略布局,调动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中与高校各方积极性

从《实施意见》的颁布,到三批十四省份实施方案的落地,“招—考—教—学”[17]的联动渐成高考综合改革的行动指南。这种制度设计,相对于此前的高考改革,在系统性方面有所提升。但在宏观战略布局层面仍有加强的空间,应形成一种“以‘令’为引导,以‘招—考—教—学’为主体,以‘育’为旨归”的联动。

“招—考—教—学”包括高校的招生能力、考试招生机构的考试科学化、中学的教育教学、学生的学习。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仍存在职责不明、机构边界不清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与考试招生机构在改革中的话语权因省而异,甚至可谓错综复杂。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地,也不排除因“招—考—教—学”过分目标化、程序化引发的“唯分数论”和“唯升学论”的功利倾向,忽视了教育最本质的育人成才、为国家发展服务的目的。

“以‘令’为引导,以‘招—考—教—学’为主体,以‘育’为旨归”的联动模式,强调教育行政部门的导向作用,考虑到高考招生“分省定额”的历史、各省份自主命题的改革基础、“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以便更充分地把握地方特色,通过对地方教育事业的话语权,充分协调高考综合改革中地方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教育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全面统筹试点省(市)的各项工作。强调高校的引领作用,高校应突破技术层面上的招生能力建设,回归教育的本质,强化对高校招生与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社会进步之间关系的认识,并将这种联系进行合理转化,使高校招生既引领高考改革,又服务于个体与社会的发展。强调考试招生机构的服务与监督作用,澄清地方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基本职能,在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中以第三方身份组织开展具体事务、拓展科学研究,保障公平与效率,在为考生、高中、高校提供服务的同时进行合理监督。强调高中的教育教学作用,以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为导向,加强课程改革、教材改革,提升教学能力;以综合素质评价、生涯教育等为参照,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教学能力;以走班、选课等形式改革为基础,撬动高中教育的现代化变革。强调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考试招生机构、高中四类主体活动的“育人”属性,并通过“育人”促进四者的联系与协同。突破“唯分数论”和“唯升学论”的限制,将高考综合改革的关注点转移到个体知识结构、高校学科专业结构、社会产业结构等本质问题上。

3.正视改革基础,加强配套措施,保障改革的公平与效率

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是高考综合改革的推动者,虽然各省份启动时间、具体实施方案有所差别,但总体来说,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以《实施意见》为纲,各省份尤其是同一改革批次内省份的实施方案有较强的同质性。

教育作为上层建筑,应以经济为基础,改革作为一种有目的、决定事物未来走向的活动,应以历史与现实为参考。因此,高考综合改革的落地,务必要考虑地方的经济、文化、教育情况以及高考改革的历史。高考改革在我国面临的难题不仅是人口众多,而且是经济发展水平悬殊、社会文化迥异、各省份此前的高考实施方案差别较大。一方面,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以经济发达地区、东部地区为先,先行试验区的经验对其他省份而言不具有绝对的参考价值。另一方面,各省份在高考综合改革之前的考试科目、分数呈现形式、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的推进也有较大差异,完全一致的方案适用性较为有限。对于现行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如备选科目(“6选3”或“7选3”)、科目组合(“3+3”或“3+1+2”)、志愿填报方式(“‘院校专业组’志愿”或“‘专业+院校’志愿”)、赋分方案(等级赋分或等比例转换赋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等第”或“写实性记录”),各省应以现实为依据,根据先行省份的方案做出选择或有所突破。

本课题组调研发现,利益相关者普遍认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非常复杂,其复杂性若想不违背公平、提升效率,就应充分重视配套措施。这种配套不能局限于简单的资源配套,如高中增加教师和增设校舍、考试招生机构研发各类信息化平台、高校加大招生宣传投入,还应包括政策上的配套,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引导、督促下,推动高中课程改革、教材改革、教学改革、生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强化考试招生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强高校与中学互动、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专业建设,规范社会教育机构的考试培训和报考咨询等。配套措施是高考综合改革的前提和保障,配套措施的健全有利于带动整个教育系统的变革。

高考综合改革要有一种全局性的视野,其公平与效率不能也无法仅靠实施方案来实现,各地的改革基础、必要的配套措施是改革综合性的表现,也是改革综合性的保障。

4.扩大教育科研影响力,规范公共媒介引导,依托主流媒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是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决策者对“实施方案需要动态调整”的必要性已形成共识,但其话语权的归属问题却较为模糊。从三批试点省市的经验来看,国家与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是决策的主要力量,实地调研与专家咨询是获得建议的主要渠道,但学术研究与行政决策的联系还不够密切。

《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强调,“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加强教育科学研究也是高考综合改革动态调整的有效途径。与常见的学术研究不同,教育科学研究要求研究者走进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深入高中、高校、考试招生机构,了解实施方案的认同度、落地情况、具体效果,以选考科目组合、走班制、生涯教育、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录取结果使用、选考科目制订、“专业(类)+院校”与“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方式等为专题,对其实施效果进行实证研究,唯其如此,才能突破主观判断和浮于表面的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止损,为决策者提供有效信息,并最终应用于改革的动态调整中。

与高考综合改革相关的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也应通过合理的方式呈现给社会,以提升影响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一方面,我们应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对自媒体中的不实信息、不当言论、不科学推论等及时处理。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对高考进行评论,其中不乏一些未经考证的观点引起了部分群体的共鸣,但因其意图不利于科学决策,而信息传播的速度与广度又极难控制,故而对推进高考改革落地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必要的监管有利于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限于对自媒体监管的难度,还应引导考生、家长等社会群体从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招办等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有效信息。另一方面,对于高考这一与民生相关的重大议题,主流媒体应与决策者、专家、学者共同承担责任。专家、学者通过实践调研、严密分析、科学判断后的成果,尤其是可证明改革实效的成果应公开发表于影响力较大的报刊、网络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展示最真实的成效,来增强社会认同和推动改革。普及化时代的高等教育期待社会各界的问责,但部分与事实相去甚远或鱼龙混杂的舆论也确实裹挟在教育改革的进程中。只有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才能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高考综合改革五年以来的稳步推进,整体而言受到了多数亲历者的认可。但高考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改革要考虑地方经济、教育水平、家庭背景等多重因素,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落地、动态调整、全面推进中的不周全,也在部分举措、部分群体中出现了不科学或不公平的问题。为保障高考综合改革的效率,应高度重视系统性。在方案落地中,推动制度的精细化,教育行政部门有系统设计与基本保障,考试招生机构、中学、高校对实施方案有科学的理解与专业的应对能力。在动态调整中,在问题导向的基础上,应摆脱系统观缺失的困境、强化战略性思维。在全面推进之前,时间上应留足余地,以能够基本满足多方诉求为前提来启动后续试点。只有对系统性有了全面的把握,才能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痛点有所突破,使高考综合改革受到更高的认同。(www.chuimin.cn)

【注释】

[1]本文与庞颖合作,原载于《高等教育研究》2020年第3期。

[2]刘海峰.高考改革中的两难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2000(3):36-38.

[3]刘海峰.高考改革中的全局观[J].教育研究,2002(2):21-25.

[4]周海涛,景安磊.新高考改革助推教育升级[J].教育研究,2015,36(8):91-97.

[5]边新灿.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多视域考察:兼论浙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273.

[6]文东茅.高考改革中制度、能力与人心建设的系统联动[J].中国教育学刊,2019(6):6-12+18.

[7]钟秉林,王新凤.新高考的现实困境、理性遵循与策略选择[J].教育学报,2019,15(5):62-69.

[8]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9,6.

[9]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9,6.

[10]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高考评价体系[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9:2,3.

[11]郑若玲,杨旭东.高考改革:历史与现实的思考[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108-114.

[12]郑若玲,庞颖.强化高等学校主体性地位——论招生改革的价值转向[J].教育研究,2019,40(12):88-98.

[13]戴家干.从考试到评价:教育改革的时代任务[J].中国高等教育,2007(Z2):21-23.

[14]冯平.评价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32,35.

[15]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高考评价体系[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9:9.

[16]戴家干.从考试到评价:教育改革的时代任务[J].中国高等教育,2007(Z2):21-23.

[17]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高考评价体系[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