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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启示:高考与公平入学难题

【摘要】:以美国、法国、印度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例。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一直是美国高校招生改革的热点,也是美国政府面临的最头痛的教育和社会难题。密歇根州的表决,则引发了美国社会对是否要重新启用《平权法案》新一轮的激烈争论。这一科学合理的改革计划,却引发了广大师生的强烈抗议,最后发展成为一场罢工、罢课、游行、示威的学潮,强烈震荡着法国的政局,改革计划也因此搁浅。

公平理念无国界,高考改革的公平性也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无论是拥有高等教育先进经验的欧美国家,还是文化和教育观念与我国更接近的亚洲近邻,无论是具有高校自主招生传统的国家,还是以统一招考为主的国家,无论是实行中央集权的国家,还是实行地方分权的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近年来进行的高考改革及其争议无一不与公平有关。以美国、法国、印度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例。

美国是世界高等教育强国,在三百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成熟、独特且高度个性化的高校招生制度,但这一制度并非完美无缺,相反,有些问题十分突出,族裔间入学机会不公平便是其中之一。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一直是美国高校招生改革的热点,也是美国政府面临的最头痛的教育和社会难题。2006年,美国高等教育乃至政治领域进行了两项与此相关的重要改革,并引发了广泛讨论与激烈争议。

改革之一是取消提前招生。2006年9月12日,哈佛大学宣布从2007年起取消提前招生计划[3],此后的两周,普林斯顿大学和弗吉尼亚大学也相继做出同样的决定,迅速在全美掀起一场关于提前招生的争论热潮。提前招生的门槛虽高,但录取率通常比常规招生的高出数倍。然而这一计划无法让学生对多所大学的奖(助)学金结果进行比较,因此,申请者多为那些请得起家教或升学顾问、就读于教学条件优越和有丰富升学指导经验的中学的优势阶层子女,而那些需要对多所大学的奖(助)学金进行比较和选择的家境一般或贫寒的学生,通常不愿也不敢申请这一计划。哈佛大学宣称进行这项改革最主要的动机便是追求公平。因为提前招生使得低收入家庭和少数族裔子女在这些著名大学的入学竞争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而对那些本来就处于优势地位的学生则更有利。[4]除了奖(助)学金的原因外,这一改革还被认为有利于缩小大学之间的差距,使各阶层子女入学机会更加平等。[5]

改革之二是废除《平权法案》。针对根深蒂固的种族不平等,1961年,肯尼迪政府颁布了著名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规定在入学和就业方面不仅要消除种族和肤色歧视,而且应给少数族裔和女性以优先的考虑或机会。2006年11月7日,密歇根州对废除《平权法案》提案进行表决,结果以58%的多数获得通过。法案的废除,意味着少数族裔和女性的入学和就业优待不再受法律保护。支持者认为真正的入学公平是对个体的评价应基于能力而非肤色或其他,反对者则认为法案的废除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伤害。密西根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州,加州在1996年、华盛顿州在1998年即已废除这一法案。但此后,在非常看重学业成绩和考试分数的加州大学系统(特别是在伯克利和洛杉矶两所分校),非洲裔、西班牙裔和美洲土著等少数族裔学生的比例大为下降,白人、亚裔学生的比例则大幅上升,引起民众对招生公平的质疑。密歇根州的表决,则引发了美国社会对是否要重新启用《平权法案》新一轮的激烈争论。[6]

此外,美国在标准化统考的内容改革上,也非常注意避免经济、种族或性别等因素影响学生的分数,尽可能消除命题导致的不公平。有“美国高考”之称的学术性向测验(SAT)在改革中便常常自我追问:命题是否对女性或少数族裔不利?答题的正确率是否有明显的阶层或族裔差异?有个很典型的例子可以说明:SAT中曾有一个语言类推理题,要求考生找到一个与“跑步者”和“马拉松”之间有类似关系的选项,正确答案是“划船者”和“划船比赛”。由于“划船”是一项在富人中流行的运动,来自富裕白人家庭学生的答对率要远高于来自低收入非洲裔家庭的学生,此题或与之类似的题目因此被指责带有“内置偏见”[7]

法国教育制度具有高度中央集权制的特点,与我国国情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法国实行与英国类似的“证书制”高校招生制度。学生只有获得高中毕业会考证书才具备申请高等院校的资格。和中国的高考一样,法国高中毕业会考也是一种典型的国家考试。2005年,法国教育部公布了新的《教育指导法》,其中一项涉及会考制度的改革方案提出:将颁发文凭的标准改为对期末考试、平时考试、实习考试和鉴定等成绩的综合计算,以避免“一考定终身”的不合理现象。这一科学合理的改革计划,却引发了广大师生的强烈抗议,最后发展成为一场罢工、罢课、游行、示威的学潮,强烈震荡着法国的政局,改革计划也因此搁浅。人们担心将各种成绩载入高中毕业文凭,会使高中毕业会考证书失去国家统一文凭原有的价值,认为改革强化了社会对个人前途选择的决定权和不平等。由于平时成绩主要掌控在任课教师手中,增加平时成绩在会考成绩中的分量,将造成任课教师直接支配学生前途的权力过大,有可能损害到高中毕业成绩的公正性。此外,各中学教育质量和声誉的好坏,也极易造成“同样的中学毕业文凭而价值不同”的结果,这对较差学校中学习优良的学生有失公平,特别是对因经济拮据而读不起好的私立学校的学生来说,更是不公平。[8]

作为“自由、平等、博爱”思想发源地之法国的民众,素来追求观念上的绝对平等,认为无论什么人、何种家庭社会地位,都要经过平等的竞争来取得学习机会。也有人认为,法国人之间最大的不平等在高等教育机会的差别而非经济上。[9]尽管证书考试制度有种种不合理,但它毕竟是“维系公平竞争最伟大的平衡装置”,考试制度调整着法国公民的生活和工作,失去资格证书将会一事无成,[10]这正是关乎入学机会公平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改革建议会引发一场影响政局的学潮原因之所在。

印度作为我国的亚洲近邻和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张,高校招考制度也存在许多与我国类似的问题,如应试教育、学业负担过重、高校自主权不足等,同样也有人质疑高考存在的必要性甚至建议取消它。“和中国一样,高考对印度的广大年轻人来说,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特别是对于大部分平民子弟而言,上大学深造绝对是扭转自己乃至整个家庭命运的良好契机。”[11]由于“僧多粥少”,印度的高考竞争异常激烈。从独立之日起,印度便为扩大入学机会和追求高考公平而不懈努力着。印度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建设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其一,倚重统考成绩。印度虽然没有专门的全国性大学入学统考,高校招生主要依据学生的高中毕业考试和大学自主招考两项成绩(前者是报考大学的基础或必要条件,而后者并非所有大学都举办),但高中毕业考试是由印度中央中等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和命题的全国性统考,相当于我国的高考。其二,录取实行“保留政策”(Reservation Policy)。由于长期实行种姓制度给印度社会带来了阶级和性别上严重的不平等,为保证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机会,高校录取实行保留政策,规定政府管理的高校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等宪法认定的弱势群体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额,原则上,其就学比例不低于人口比例。现在,甚至要求自筹经费的私立高校也要执行这一政策。[12]该政策旨在支持种姓制度下长期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弱势族群。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UGC)还启动了一些专门计划,以帮助弱势学生在竞争激烈的高考中取得好成绩。当然,保留政策也遭到许多高等种姓人群的反对,尤其是2006年政府宣布将“落后阶级”的保留配额总体比例提高到49.5%后,处在印度高等教育系统顶部的n Ts、All Ms、n Ms和其他高等院校的部分学生上街举行示威集会,抗议政府坚持实施保留政策[13],认为它是一种“逆向歧视”。而且,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的办学效率,通过保留制进入大学的弱势族群往往难以达到学校的学术要求,淘汰率极高,从而制约了学校整体质量的提高,与印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时代背景不协调。尽管如此,印度政府在阻力和压力面前还是继续坚持这一政策。关注弱势群体、追求教育公平仍是印度高考改革不变的主题。

台湾地区和祖国大陆一衣带水、血脉相连,台湾与祖国大陆的高考制度有更强的相似度。同属于“亚洲儒家文化圈”的海峡两岸,可谓同文同种,高考制度也有着基本相同的文化根底。20世纪50年代初,两岸在政治隔绝的情况下不约而同走上高校招生的统考之路。由于台湾的高考一直没有中断过,在发展过程中先一步遭遇了许多大陆高考正在遇到的问题,在考试形式和录取制度的改革上尤多启发与借鉴。(www.chuimin.cn)

其一是“统一考试”变“多元入学”的影响与争议。1954年,台湾建立了大学联考制度,1999年,在对联考弊端进行全面检讨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2002年正式实施。[14]之所以进行“多元入学”的改革,主要是想纠正以往联考“一考定终身”“升学主义盛行”“考试主宰教学”等流弊。而“新方案”中的“甄选”一途,确实在打破“一考定终身”弊端、强调选才标准多元化的同时,也给了高校相当大的招生自主权,并使考生有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然而,甄选的公平性却备受质疑。和以往联考“以分取人、一试定江山”相比,“甄选只要通过简单的基本学力测验再参加面试,很可能产生关说、走后门、开假证明等情事……为了要让学生符合推荐条件,老师不得不替学生制造表现机会,最常见的做法是让学生轮流担任干部,让每个学生都有干部记录或是开服务时数证明”[15]。更有人认为,“‘多元入学’的关说特权之盛,已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16]。此外,由于才艺是大学甄试考核的重点之一,而民众普遍公认“才艺是钱堆出来的”,“多元入学”因此被讽为“多钱入学”。2002年5月台湾TVBS的民调显示,六成的家长对多元入学方案的公平性持质疑态度,七成的家长赞成恢复以往的联考制度。[17]

针对多元入学弊病的针砭,追根究底还是缘于人们心中那份永远无法割舍的“公平情结”。“超过七成的民众赞成恢复联考,怀念的不是伴随而来的压力,而是行之多年、制度化、明确又较能取信大众的选才方式,能够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缩短学生的痛苦期,更让社会中下阶层有公平的立基,借由联考改变原有的弱势。”[18]台湾清华大学前校长沈君山也认为:“联考制度几十年来一直受人诟病,但因为它公平简单,凭‘真’本领打天下的特点,非常吻合中国考试取仕的传统。……公平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有无可取代的价值地位。”[19]目前,大陆高考改革正逐步走向多样化与多元化,在保送生制度、自主招生等实施中,也遇到了诸多公平与诚信问题,很有必要以“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理性态度,认真研究台湾高考改革中遇到的公平问题。

其二是对特种生加分优待政策的争议与改革。台湾实施联考制度后,对边疆生(含蒙藏生、新疆生、少数族裔生)、山地生、派外工作人员子女、退伍军人、侨生、港澳生、大陆来台生、运动绩优生等八类特种生给予录取加分优待。加分优待是在考量历史背景、政治、教育资源分配以及个人异能等因素后,基于社会正义理念下的政策产物,是一种“兼顾公平和合理的社会正义补偿措施”[20]。20世纪80年代中期,加分优待政策开始广受批评,原因有三:一是时移势易,有些特种生的加分意义已不复存在;二是对少数人的加分可能损害多数人的利益;三是降低录取标准会影响大学水准。鉴于此,从1993年起,陆续取消了对运动绩优生、边疆生、港澳生、大陆来台生的加分优待。[21]如果说,台湾特种生加分优待起初主要是基于政治的考量,那么,加分类型的删减则意味着优待目的已逐渐由政治考量向社会正义回归。

此外,为实现“照顾弱势、区域平衡”的理想,台湾教育主管部门2007年制订了“大学繁星计划”,以近三年未曾有学生进入接受教育主管部门“迈向顶尖大学计划”补助的12所“明星大学”的高中学校为对象,给予这些高中一两个名额,择其优秀学生推荐进入“明星大学”,以弥补城乡或地域差距。第二年,“明星大学”又增至25所,名额增为1200人,并进一步降低了学能测试成绩的门槛。同年,“高职繁星计划”也开始实施。“繁星计划”的目的在于增加偏远地区弱势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立意无疑是良善的。但也有人对这一计划表示担忧:偏远学校的教学质量、升学状况及弱势家庭子女的教育,会因此而改善吗?学校选择的“优秀学生”是否真具有弱势背景?学校在运用“繁星”名额时,是否会在校内产生恶性竞争,甚或成为特权的运用?[22]

限于篇幅,我们只考察了以上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基于公平的高考改革及其争议。这些改革与争议其实包含了一定的普适价值或理念。从世界范围看,虽然各国国情、文化、制度、社会发展等千差万别,在高校招考制度的公平性建设方面却呈现以下共性:

在考试形式上,重视统考的作用。统考在高校录取中的作用,不仅为我国这种有悠久统考历史、考试竞争激烈的国家所看重,也越来越被具有高校单独招生传统的国度所青睐。在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台湾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由政府或民间专业机构主持的统考的成绩,都是影响大学录取结果的重要乃至唯一因素,只是所占权重有所不同。“从20世纪世界各国高校招生的宏观情况来看,从分散走向统一是一个大趋势,其间存在一定的规律性。”[23]重视统考的原因,不外乎公平与效率的考虑——尽管过分倚重统考常常引发人们对“一考定终身”弊端的指责。例如,日本现在基本上进入了“大学全入”时代,大学入学提倡多元能力而不是单纯的学科学力竞争,社会各界也清醒地意识到过于强调考试有很大的副作用,但“日本社会依然存在大学入学选拔根据学力考试成绩顺序录取最公平的观念”[24]。因为他们认为,竞争原点越少越好,同一路线、同一标准的竞争才公平,而分数正是“唯一的公平尺度”。尤值一提的是,一贯实行高校单独招考的俄罗斯,也借鉴了中国的统考制度,于2001年出台了《关于试行国家统一考试的决定》,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考,改革的主要动机便是提高招生公平、惩治招生腐败。当然,大学入学标准采取“统一”与“多样”相结合,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高考的发展方向,以求取公平选才与科学选才之间的最大值。

在考试内容上,重视命题技术的改进与质量的提升。考试技术直接关系到考试的质量,而质量的高下,又关系到考试优胜劣汰功能的发挥,从而间接影响到考试的公平性。随着考试在招生中的广泛使用,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改进考试技术、提高命题质量。例如,美国的两大民间考试机构ETS和ACT对考试技术的研究投入力度都很大,其“高考”命题的质量也因此得以长期保持世界领先的水准;印度的中央考试机构为提高高考效用,也曾专门邀请美国评价专家指导高考技术改进,并派出多人到美国进修教育评价理论与技术。此外,考试测量越来越朝向能力、多元、个性的方向发展,并更多地关注“以生为本”、发挥和利用考试的评价功能,而不是“以学生为敌”来“考倒”他们。

在招生录取上,重视对弱势地区或群体的帮扶。台湾的“繁星计划”“特种生加分”,印度的“保留政策”,美国的《平权法案》、专门针对弱势群体的“佩尔奖学金(PG)”和“联邦补助教育机会奖学金(FSEOG)”“少数族裔本科生招生项目(UMRP)”,英国的“公平入学办公室”(Office for Fair Admission)、韩国的“新村运动”等,都是针对弱势地区或群体的招生倾斜措施,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新加坡等,还专门为参加高考的残障考生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这些帮扶措施旨在缩小地区、城乡、阶层或族群差距、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