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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营业税金核算-旅游会计学

【摘要】:(一)营业税金的核算范围1.营业税旅行社主要应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旅行社是为顾客提供旅游服务,获取盈利的组织,因此应按服务业项目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二)营业税金的核算旅行社应该缴纳的营业税金,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进行核算。

(一)营业税金的核算范围

1.营业税

旅行社主要应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旅行社是为顾客提供旅游服务,获取盈利的组织,因此应按服务业项目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其中,营业额为旅行社向游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额。组团社收取的收入,如需要付给接团社部分费用,应减去拨付给接团社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组团社营业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建税的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差别: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应纳税额=(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其税率为3%。

应纳税额=(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二)营业税金的核算

旅行社应该缴纳的营业税金,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进行核算。该户是损益类账户,借记营业税金的增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账户余额为零。

【例5】 位于北京市的A旅行社10月份应缴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800 000元,计算A旅行社本月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编制相关分录。(www.chuimin.cn)

营业税税额=800 000×5%=40 000(元)

城建税税额=40 000×7%=2 800(元)

教育费附加=40 000×3%=1 200(元)

10月31日编制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4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0 000

——应交城建税 2 800

——应交教育税附加 1 200

下月缴纳欠缴税款后,编制如下分录: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0 000

——应交城建税 2 800

——应交教育税附加 1 200

贷:银行存款 44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