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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部营业成本核算方案

【摘要】:规模较大的餐馆或餐饮部门应设专门的材料库和专职保管员,领用时应根据当日用料计算,填制领料单交由保管员发料。企业按耗用的原材料、调料、配料的实际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餐饮成本。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1. 将月末已领未用结存数保留在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中,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确定本月耗用原材料、调料、配料的总成本。

饭店、宾馆、餐馆的餐饮成本包括直接耗费的各种原材料、调料、配料成本其实际成本,应按照买价和可直接认定的运杂费、保管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确定。规模较大的餐馆或餐饮部门应设专门的材料库和专职保管员,领用时应根据当日用料计算,填制领料单交由保管员发料。小规模的餐饮部或餐馆可不设保管员,由领料人员自行登计卡片或备查簿。企业可采用先进后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个别计价等方法计算确定所领用的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企业按耗用的原材料、调料、配料的实际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餐饮成本。领用原材料等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原材料。企业在月末时,可能有部分已领未用原材料等。为了正确计算本月营业成本,应从已结的营业成本中扣除。

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

1. 将月末已领未用结存数保留在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中,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确定本月耗用原材料、调料、配料的总成本。

总成本=月初结存数+本月领用数-月末结存数

然后将本月总成本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月末结存数保留“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

2. 按假退料作账务处理。从营业成本中冲减月末结存数,冲减后的数额为原材料、调料、配料的总成本,即:月末根据实际盘存数额填制红蓝字领料单各一份,用红字领料单作月末退料凭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记“原材料”等(红字),作假退料处理。蓝字领料单作为下月初的领料凭证,在下月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原材料”等,作假领料处理。(www.chuimin.cn)

【例】某饭店餐饮部一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全月领用原材料8 000元,调料500元,配料5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月末盘点结存原材料100元,调料100元,配料1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3)月末结转餐饮成本,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规模小、人员少、业务单一的社会餐馆,为了简化手续,也可不实行领料制度。平时耗用原材料,办理业务手续,不作会计账务处理,月末时,根据库存原材料、调料、配料的盘存数额,例挤出已耗用原材料的数额,结转有关账户。即:本期耗用原材料成本=期初结存原材料总额+本期购买原材料总额-期末结存原材料总额。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不严谨,不易查明原材料、调料、配料的毁损、短缺等情况及其原因,容易掩盖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以,采用这种核算方法,必须加强材料管理,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手续和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