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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信息素养评价:定量与定性对比

【摘要】:一般而言,早期评价教师信息素养的方式以定性评价为主,这种情况的出现与“素养”一词本身在概念上的模糊性有关。但随着教师素养理论的不断发展,随着在实际学校管理工作中对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定量的方式评价教师信息素养的需求越发迫切起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各自的评价侧重点和适用范围,定性评价适用于横向评定不同教师间信息化素养水平的差异,定性评价使用于纵向评价一个教师信息化水平的高低。

教育信息化即指教育领域中教育环境的信息化。对教育领域相关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是推动教育信息化改革及发展的重要手段,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则是提高教育信息化程度的必要条件。

教师信息素养是衡量教师教育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同教师信息素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2]

(1)信息意识是个体信息素养的前提,指的是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这要求个体具有敏锐的感受力和持久的注意力,能够意识到信息的作用,对信息有积极的内在需求。

(2)信息知识是个体信息素养的基础,指的是对信息学的了解和对信息来源以及信息工具方面知识的掌握。

(3)信息能力是个体信息素养的核心。从广义而言,除了上述能力外,还应该包含语言能力、思维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等间接能力;从狭义而言,信息能力指个体对信息系统的使用以及获取、分析、加工、评价信息并创造新信息、传递信息的能力。(www.chuimin.cn)

(4)信息伦理则是把握个体信息素养的方向,指的是个体在获取、利用、加工和传播信息的过程中遵守伦理规范的水准。以上四个方面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一般来说,信息能力的提升是信息意识加强的结果,同时又促进信息意识的加强,信息能力的提升通常有助于信息的发展,而信息安全意识的提高又必然促进信息能力的发展。

教师信息素养层次理论将教师的信息素养分为三个层次:①基础性信息素养;②自我满足性信息素养;③自我实现性信息素养。对每一层次又以定性和定量两种方式进行评价。一般而言,早期评价教师信息素养的方式以定性评价为主,这种情况的出现与“素养”一词本身在概念上的模糊性有关。

但随着教师素养理论的不断发展,随着在实际学校管理工作中对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定量的方式评价教师信息素养的需求越发迫切起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各自的评价侧重点和适用范围,定性评价适用于横向评定不同教师间信息化素养水平的差异,定性评价使用于纵向评价一个教师信息化水平的高低。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定量评价能够使学校管理者直观的看到某个教师信息化素养水平的变动水平,能够直观的看到不同教师间的信息化素养水平的差距,能够为学校管理者的改革工作提供确实可行的参考数据,但在实际的学校管理工作中,只有有机结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优点,才能使评价结果真正合乎情理。

我们一般从三个因素出发对教师信息素养进行量化评价:①量化评价的指标;②量化评价指标的权重;③量化评价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