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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立精神:革命第一、公义至上的研究与实践

【摘要】:徐特立自幼年读书、兴办学校到参加革命,都源自其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所形成的强烈的家国情怀。徐特立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在“白色恐怖”之中,他拒绝朋友劝告,不顾个人安危,背井离乡,舍小家为革命,开始了长期的革命生涯,同样体现了整体利益、国家民族利益在徐特立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

在中华传统道德的发展演化过程中,公私之辨始终是一条主线,强调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重要性,“公义胜私欲”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根本要求。众多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文学家们一直倡导整体利益至上的人生境界。《诗经》中就曾赞扬“夙夜在公”的道德品质。《墨子·经上》中“兴天下人民之大利”的论述,就强调了为国利民是道德的最高表现,是最大的“义”。范仲淹主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清代林则徐提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体现了强烈的为国家民族献身的精神。这些观点、主张,都坚持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至上的原则出发,当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义以为上、先义后利、见利思义、见义勇为。

徐特立自幼年读书、兴办学校到参加革命,都源自其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所形成的强烈的家国情怀。对于救国救民,他始终怀揣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与朋友联合创办梨江高等小学堂的过程中,他坚持“多教课,只吃饭,不拿工资”,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家庭困难。他“希望一家之困难,随整个社会解决而解决之”。徐特立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在“白色恐怖”之中,他拒绝朋友劝告,不顾个人安危,背井离乡,舍小家为革命,开始了长期的革命生涯,同样体现了整体利益、国家民族利益在徐特立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www.chuimin.cn)

在纪念五四运动40周年时,徐特立著文指出:“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公,哪有私;没有集体,哪有个人”“对人民、对国家、对社会的态度是‘给’,而不是‘取’”。他告诫广大青年:“青年时代,精力旺盛,正应该在这个时候去为祖国创功立业。眼光狭小,只看到生活中的小事,对个人得失考虑太多,就会分散精力,消耗韶光,就不能保持旺盛的斗志,蓬勃的朝气,成大器,做大事,也就会毁坏了个人的远大前途,损害了革命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