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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物质观:五行说与阴阳五行说

【摘要】:我国古代“五行说”是目前已知最早的朴素元素论。到了战国时代,五行说和阴阳说结合起来成为阴阳五行说,形成了人们对世界物质性的认识,并进一步触及到物质变化的规律。除了阴阳五行说之外,我国古代还有“一元论”的物质观,认为万物是由一种原始东西构成的。墨子的学说已有了极其原始的物质最小单位的概念。关于物质变革后的质量问题,中国古代也有物质守恒的见解。

元素论是物质观的一个重要论点。我国古代“五行说”是目前已知最早的朴素元素论。“五行说”发生于何时已不可查,有人认为它是自然发生的(好伟大的民族!)。大约可能就在商周奴隶社会全盛时期产生的。最早见之记载的是战国未年《尚书·大传》里的一段文字:“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而达旦,前歌后舞,假于上下。咸曰:孜孜无急,水火者,百姓之所以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生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尚书·洪范》则明文指出:“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国语》中的《郑语》里明确地把金木水火土看成是构成万物的五种基本物质元素,并且认为必须不同物质在一起,才能发生作用,产生新物质;如果是同一种物质元素,那是产生不出新物质的。这些记载都清楚地说明了当时的“五行说”就是今天元素论的萌芽。

《洪范》还说到五行的主要本性和味道。到了战国时代,五行说和阴阳说结合起来成为阴阳五行说,形成了人们对世界物质性的认识,并进一步触及到物质变化的规律。《墨子》提出“五行无常胜”的说法。在这以前有“五行常胜说”,即:水能灭火,故水胜火;火能熔金,故火胜金;金可伐木,故金胜木;木犁可耕地,木胜土;筑土能挡水,土胜水。这种说法叫“五行相克”,即互相制约的意思,它反映了部分事实,但有片面性。《墨子·经下》提出“五行母常胜,说在宜”。还指出:“火炼金,火多也,金糜炭、金多也。”五行还有相生的说法,出现于汉代的文献,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除了阴阳五行说之外,我国古代还有“一元论”的物质观,认为万物是由一种原始东西构成的。这个原始东西有种种不同的名称。《周易》上叫做“太易”。老子《道德经》上叫做“道”。《淮南子》上叫做“太始”。《列子》上称之为“太易”:“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索者,质之始也。”汉初萱仲舒所著的《春秋繁露》上把这原始的东西叫做“元”。王充《论衡》上叫做“元气”。(www.chuimin.cn)

我国古代对于物质是否无限可分的问题也有一些科学价值的见解。法家《韩非子·解老》认为物质可分,《庄子·天下》引公孙龙的说法是物质可以无限分,而引惠施的说法则是物质不能无限分,《墨子·经下》认为物质到了没有一半的时候,就不能进一步斫开它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叫做“端”,“端”是物质不能再分的最小单位。墨子的学说已有了极其原始的物质最小单位的概念。

关于物质变革后的质量问题,中国古代也有物质守恒的见解。《列子·天瑞》说:“物损于彼者,盈于此;成于此者,亏于彼,随世随安,往来相接,间不可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