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认为,人性是自私自利的,每个人在内心里都为自己打算,无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还是其他人际关系,人与人之间都在相互计算利益。对于赏和罚,韩非进行过大量的思考。韩非强调人性自利自为,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2023-11-20
一般来说,法家最容易产生性恶思想。《商君书·算地》云:“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管子·枢言》云:“人之心悍,故为之法。”梁启超说:“彼宗(法家)大都持性恶之说,又注意物质的关系,其所以重法,凡以弭争也。”[1]
但如果上来便谈韩非子的“性恶论”,其实是有失公允的,这埋没了韩非子对人性全面客观的考察。自然,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出发点就是对人性的不信任。他说:“古之人曰‘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故以表示目,以鼓语耳,以法教心。”(《韩非子·用人》)所谓“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就是人心难测。“人心难测”今天多用为贬义,但客观上讲它是一个中性词,其意就是人性难测。人性难测,则或善或恶,不可一概而论: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
未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许由是也;已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尧舜是也;毁廉求财,犯刑趋利,忘身之死者,盗跖是也。(《韩非子·忠孝》)
可见,韩非子事实上看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可变性:从时间上讲,上古之民淳朴善良,而当今之民偷惰变诈;从空间上讲,只有神农、许由、尧、舜等少数贤良可以无赏自劝、无罚自止,而更多的人则毁廉求财、犯刑趋利。
虽然往古也曾有过人性善良的时代,当下也会偶尔出现“不扶自直”的圣人,但法家治理天下,不可能以上古民性为标准,也不可能以当下的少数善人为依据。许由贵以身为天下,不可以赏劝;盗跖见小利而忘命,不可以刑止,这两种人都不是民性之常—“治国用民之道也,不以此二者为量。治也者,治常者也;道也者,道常者也。”(《韩非子·忠孝》)韩非子对人性的总结是针对今世庸常之民而言的。他也知道世上可能会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和“自善之民”,但他认为这都不应为良工、明主所贵,因为其不可恃以为治。
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圜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贵也,何者?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韩非子·显学》)
如果天下尽是自直之箭、自圜之木,则隐栝诚然无用;如果天下都是自善之民,则国法亦可休矣。法律是因人情而制的,此人情必然是当今之世的常人常情,偶然之善是不可靠的,这是韩非子人性论的基本前提。
韩非子人性论的起点与他的老师荀子相同。荀子描述普通人的人性,最常说的一句话是“饥而欲食,寒而欲暖”。韩非子也说:“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韩非子·解老》)“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韩非子·奸劫弑臣》)可见,师徒二人都把人的自然生理属性作为讨论人性问题的出发点。
但起点的相同并不意味着终点的相同。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荀子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最终导归至人的社会属性。在他看来,人类与禽兽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能“群”。在群体中,人我关系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既可以两全其美,也可以两败俱伤;既可以损人利己,也可以损己利人。于是,原始欲望便有善和恶两种趋向,人性无善无不善,可善可不善。韩非子则把人的自然属性直接等同于社会属性,“将欲与私混为一谈,从人的自然属性中引出人的社会属性”[3],单纯的欲望便被他定义为自私的、恶的。
在韩非子看来,人与人之间有的只是私心的博弈:
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畦畤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此其养功力,有父子之泽矣,而心调于用者,皆挟自为心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主人做好吃的给雇工,给他好的钱币,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想让他好好为自己耕田;同样的道理,雇工努力耕田,也不是因为爱主人,而是想多拿一点工钱,吃得好一些。主人和雇工表面看起来都很“仁义”,其实都是以算计之心相处的,都是“皆挟自为心也”。所谓“自为”,就是为自己,也就是自私。
退一步讲,人与人之间因为利益交换而相互亲和,这未尝不是一种和谐,墨家的“交相利,兼相爱”不就是这样吗?但在韩非子看来,即便地主与雇工客观上做到了交相利,主观上也不是兼相爱的,原因在于,为了利益可以爱人,为了利益也可以害人。
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韩非子·备内》)
利所加也,则王良爱马,勾践爱人,医生吮人伤口,舆人制车而欲人富贵,这都是交相利,似乎也是兼相爱。但匠人打棺材则欲人夭死,要获利则望人被害。韩非子为论证人性之恶,能思量到这一地步,可谓绝妙。(www.chuimin.cn)
在这种情况下,韩非子的老师荀子提出的“性恶论”,也就自然而然地被他接受了。韩非子没有提过人性本恶这样的命题,一是因为他的老师已经说过了,二是因为他觉得那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荀子有感于“奇辞起,名实乱”的社会现实,作《荀子·正名》以正之。奈何他自己却又以名乱实,提出“性恶论”,为他的弟子韩非提供了口实,使他顺着这条路走向了极端。
韩非子用生动的笔触,为我们描述了那段以恶为主旋律的历史。法家对政治最为熟悉,所以,他谈得最多的是君臣之间的恶战:
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下匿其私,用试其上;上操度量,以割其下。……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韩非子·扬权》)
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主不蚤止,狗益无已。虎成其群,以弑其母。为主而无臣,奚国之有?主施其法,大虎将怯;主施其刑,大虎自宁。法刑苟信,虎化为人,复反其真。(《韩非子·扬权》)
赵王游于圃中,左右以菟与虎而辍之,虎盼然环其眼。王曰:“可恶哉,虎目也!”左右曰:“平阳君之目可恶过此。见此未有害也,见平阳君之目如此者,则必死矣。”其明日,平阳君闻之,使人杀言者,而王不诛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大臣们结成私党,日夜窥伺、试探着君主的虚实,一有机会就会劫君杀主。孟子和荀子都曾用禽兽来比喻某些人的丑恶,而在韩非子这里,禽兽中最凶残的老虎成了大臣的象征。常言道:“伴君如伴虎。”而在韩非子看来,大臣也不是吃素的。大臣之恶甚至猛于恶虎,平阳君那一段故事,让人感到不寒而栗。韩非子总结道:“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韩非子·备内》)
君臣之间没有骨肉之亲,残酷争斗也许是可以理解的,但韩非子把家庭关系也看成是私利的算计。例如,夫妻关系就不可靠。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死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韩非子·备内》)
夫妻没有血缘作为纽带,亲疏无常也还可以理解。但在韩非子看来,血亲关系也经不住利益的考验:
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韩非子·六反》)
韩非子总结道:“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连告子都说“仁内义外”,至少家庭内部是有爱的,当韩非子从家庭内部发现人性之恶的时候,性善论就被彻底推倒了,先秦人性论的形态至此由性善论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如果说荀子言性恶只是看到自然欲望潜在的破坏力,那么韩非子则明显把这种破坏力当成了一个事实;如果说荀子的性恶多出于情感上的激愤,而韩非子的性恶则多出于理智上的冷静。
韩非子主性恶,推至极端,甚至会为了防恶而防善。《韩非子·二柄》讲了一个故事:韩昭侯有一次醉酒睡着了,典冠者怕他着凉,给他加了一件衣服。韩昭侯睡醒之后很高兴,就问是谁给加的衣服。左右说是典冠者,韩昭侯于是同时加罪于典冠者和典衣者。韩非子说:“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
韩非子的防善,甚至会成为一种原则性的要求。法家因人情而制法,人情有喜有惧,法制有刑有赏。“人不乐生,则人主不尊;不重死,则令不行也。”(《韩非子·安危》)故而君主要利用人的乐生重死、趋利避害之心以完成治道。劝之以赏,告密者受赏;惩之以刑,作奸者受罚。一旦有人洁身自好,不为名利所动,韩非子反倒坚决反对:
若夫许由、续牙、晋伯阳、秦颠颉、卫侨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识、卞随、务光、伯夷、叔齐,此十二人者,皆上见利不喜,下临难不恐,或与之天下而不取,有萃辱之名,则不乐食谷之利。夫见利不喜,上虽厚赏无以劝之;临难不恐,上虽严刑无以威之;此之谓不令之民也。(《韩非子·说疑》)
这些清正的高尚之士向来为人所称誉,韩非子却把他们称为“不令之民”。因为他们虽洁身自好,似乎是性善之人,但这恰恰是“反人性”的,让君主虽厚赏无以劝之,虽严刑无以威之。可以说,韩非子为了推行法制,强制压低了高士们的道德水平,让他们必须与普通人一样自私自利,以便君王恐吓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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