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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探讨人性艺术之美

【摘要】:至此,孔子的仁学彻底确立。孔子的仁学立足于人本,而又以关怀人情作为根本出发点,所以,说孔子是一个人本主义者,可以说是实至名归。重仁体现了孔子对人类情感欲望的尊重,但情感欲望的满足必须有一个度,否则就会造成对他人的伤害。请注意这并不是仁的定义,而是实现仁的条件。

孔子说仁义是天道投射下来的,只是为了强化一种天赋道德的观念。事实上,他清楚地知道,这只是“比德”意义上的天人合一。那些由他一手创造的“上天垂训”,并不足以说服天生不讲仁义的凡夫俗子。“唯上知与下愚不移。”“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为了给广大的中人和下愚一个说法,他必须同时在人间层面论证“仁”的合理性,而论证的线索就在《论语》一书中。

《论语》一书,汇集语录,杂凑成篇,体系性不强,这大概正是孔子平时随机设教的实际情形。由于没有在《论语》中发现成体系的思想,黑格尔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孔子的轻视。类似的误解也许在孔子生前就存在,因而孔子曾不止一次地提示弟子,自己的学说是“一以贯之”的:

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论语·卫灵公》)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

孔子对子夏说“予一以贯之”,子夏偏偏没有接着问一句,那一以贯之的到底是什么。孔子对曾子说“吾道一以贯之”,偏偏曾子也没有接着核实一下,而自行解释为“忠恕”[9],说起来确实有些遗憾。不过,曾子的忠恕一贯说倒也能自圆其说。有一次,子贡问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恕”是一言可以行之终身者,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一以贯之”。稍加考察,我们会发现,“恕”在孔子的伦理学中确实有作为线索贯穿整个系统的作用。

“恕”的意思,用孔子的原话来解释,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一个人都希望得到爱,都不愿受到伤害,将心比心,他人也是如此,所以不要去伤害他人,可见恕其实是一种同情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类如果能够对别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就自然会给别人以生存的空间,这便是“恕”之宽,即所谓“宽恕”。

值得注意的是,“恕”的起点是自爱,这表现了孔子对人性的深切体察。《荀子·子道》中记载了孔门的一段对话,孔子就仁者与知者的区别向弟子发问:

子路入,子曰:“由!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路对曰:“知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爱己。”子曰:“可谓士矣。”子贡入,子曰:“赐!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贡对曰:“知者知人,仁者爱人。”子曰:“可谓士君子矣。”颜渊入,子曰:“回!知者若何?仁者若何?”颜渊对曰:“知者自知,仁者自爱。”子曰:“可谓明君子矣。”

三个弟子的表述既有侧重点的不同,也有境界高下之别。子路说的是仁的效果,在孔子看来是境界最低的。子贡说的是仁的方式,得了“平均分”。而颜渊作为孔子的高足,一语指向仁的原理:“知者自知,仁者自爱。”为什么这么说呢?爱人者必先自爱,世上无不自爱而能爱人者。据《韩非子·二柄》载:“齐桓公妒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这两人都是不自爱而爱人的极端典型。《史记》与《管子》都记载了管仲对此二人的评价:

管仲病,桓公问曰:“群臣谁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如君。”公曰:“易牙如何?”对曰:“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公曰:“开方如何?”对曰:“倍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公曰:“竖刀如何?”对曰:“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专权。(《史记·齐太公世家》)

在《管子·小称》中,管仲的话是这样的:“人情非不爱其子也,于子之不爱,将何有于公?……人情非不爱其身也,于身之不爱,将何有于公?”诚如管仲所言,不爱自身者,其爱人的行为便缺乏起码的心理动机。仁是以自爱为起点的,孔子的人性论由此而深入人性的幽微之处。

当我们把仁的起点定位于自爱的时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自爱与自私是什么关系?仁源于自爱,是不是也会导向自私呢?也许,去掉“自爱”一词中的“自”,会更接近仁的本质,仁的起点就是“爱”,自爱是爱,爱人也是爱。爱究竟是不是人的本性姑且勿论,至少爱是所有人的需求。善是不是人的本性姑且勿论,至少善是所有人的需求。小人也希望别人都是君子,恶人也希望别人都是善人,不爱人的人也希望别人能爱自己。既然如此,劝人们去爱就合乎自己乃至所有人的需求,这正是孔子仁学的底线。

但从自爱到爱人,要有一个推己及人的过程。孟子说:“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称之为“推恩”。一个人有恩于自己,于是便希望别人能推恩于己,也自然应该推恩于别人,这背后的原则还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孔子知道人性首先是自爱的,但这并不能成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理由,而如能将心比心,爱人便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了: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www.chuimin.cn)

仁道是“恕”的进一步发挥,如果说“恕”是消极地不伤害别人,那么仁道就是积极地去关爱别人、成就别人。至此,孔子的仁学彻底确立。孔子的仁学立足于人本,而又以关怀人情作为根本出发点,所以,说孔子是一个人本主义者,可以说是实至名归。

重仁体现了孔子对人类情感欲望的尊重,但情感欲望的满足必须有一个度,否则就会造成对他人的伤害。为此,孔子又提出与“仁”相提并论的“礼”来: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

颜渊本来是问仁的,孔子却说“克己复礼为仁”。请注意这并不是仁的定义,而是实现仁的条件。在孔子看来,单纯的“爱人”并不足以完成人本,“爱人”的意思后来变成法定的恋人,也说明同样是爱,如果不受限制,可能会导向任情放逸,必须以礼节之。而礼的基本功能,便是克制有度,是所谓“克己复礼”。颜渊不能全部领会,孔子便又拈出“四勿”之说。对于非礼之事,勿视、勿听、勿言、勿动,如此将耳、目、口、身全管住了。耐人寻味的是,孔子为什么不再加上一条“非礼勿思”呢?如此不是可以彻底禁绝非礼吗?也许,这正是孔子宽容的地方,我们总还要为人之常情留下一点空间,将内心清理得寸草不生,生机灭尽,不能自爱,又何以爱人?

前面说过,孔子在《易传》中说:“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但在《论语》中,却不知不觉地变成了“立人之道,曰仁与礼”。为什么呢?

首先要指出的是,礼与理、义是相对应的。《管子·心术上》:“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用今天的术语来说,理是天道,义是人本,礼是人伦,故三者内涵相通,甚至可以相代。但在《论语》中,“礼”出现75次,“义”出现24次,而“理”则一次也没有出现。这是为什么呢?朱熹认为:“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答曾择之》)他说得很好,但他自己注解《论语》时,还是处处以理代礼,以彰示其形而上的高妙,不知礼虽以理为本,但单提“理”字,则可能远离生活伦理,高升至冷酷的天理,最后自然引申为“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主义,将礼教变成“理教”。故而清儒戴震责备宋儒“以理杀人”,并非没有道理;而凌廷堪提出“以礼代理”加以补救,转了一圈又回到孔子这里。这时我们才明白孔子“礼学”的可亲可贵,它是如此接近现实人生,于平常日用之中给人以亲切温暖的规范与提升,比起朱熹的空谈性理,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因为礼重在克制性情,所以它给人的印象总是偏于严刻。后世对于“礼教”的指责也主要是因为这一点。但要注意,孔子并不反对情感,他反对的是不受约束的情感。甚至不妨说,孔子之礼是为了尊重合理的情感: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礼记·丧服》)

请注意,礼是“顺人情”而不是“逆人情”的。顺人情就是直,逆人情就是曲,“直”意味着不可扭曲人情。楚国有“直躬者”,其父窃羊,子谒之吏,而孔子则以为:“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此时孔子之礼,不仅不是克制人情,简直是偏袒人情。孔子又曾指责微生高“不直”—“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有人来借醋,有则与之,无则明言相告,而微生高却转与邻人借醋而与之。这种行为后世称为“多礼”,因为不合人情,乃为孔子所讥。

说到底,礼其实是对感情恰到好处的调节。以丧礼为例,守孝三年,粗衣粗食,看起来未免有些伤害性情,所以宰予就曾提出异议,以为一年就够了。而孔子则以为,守孝三年是与痛失父母的感情相称的: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礼记·三年问》)

称情而立文,也便是称情而立礼,礼要根据人情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为父母守孝三年,那是因为“至痛极也”,至于其他亲属,则应按照亲情的远近薄厚而加以变化,并不是一味强调以哀为主。

仁礼相济体现了孔子对人性中情理两端恰到好处的安顿:仁是对情感的尊重,礼是对情感的规范。仁以爱之,发乎情;义以正之,止乎礼,这世间还有比这更合情合理的思想吗?康有为说:“如使人能去饮食男女别声被色,则孔子之道诚可离也。无如人人皆必须饮食男女别声被色,故无论何人,孔子之道不可须臾离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