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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都迁郢年代及史实分析

【摘要】:关于春秋初期的楚国都城何时自丹阳迁郢,历来有两说并立。这是目前常见称引的楚都始迁郢年代,而上引《史记》、《汉书》的三条记载则是此说的主要依据。《左传》桓公九年记楚与巴联兵伐邓之役,反映出直到这年楚都仍在丹阳,尚未迁郢。这说明伐罗之前楚王已在郢都,伐罗败归,诸将还是回到这里听候楚王处分,也足证楚王此时已居郢。这段史实又足以说明楚都此时已在郢。⑩据上所考,似可肯定,楚武王长期统治中的最后十年已经都郢。

关于春秋初期的楚国都城何时自丹阳迁郢,历来有两说并立。

其一是文王始都郢之说。《史记·楚世家》(卷40)云: “文王熊赀立,始都郢。”同书《十二诸侯年表》(卷14)周庄王八年(公元前689年)“楚”栏: “楚文王熊赀元年,始都郢。”《汉书·地理志》(卷28上)南郡“江陵”县原注: “故楚郢都,楚文王自丹阳徙此。”楚文王元年为公元前689年。这是目前常见称引的楚都始迁郢年代,而上引《史记》、《汉书》的三条记载则是此说的主要依据。

另一说是楚武王时即已迁郢。成书最早的《世本·居篇》云: “楚鬻熊居丹阳,武王徙郢。”①杜预《春秋释例·氏族谱》云: “楚国……成王封熊绎于楚……居丹阳……武王居郢,今江陵是也。”②这是武王说所依据的主要原始材料。

此二说究竟哪个对? 多年未见充分展开论证,而文王迁郢之说则更为流行。

清人宋翔凤所作《楚鬻熊居丹阳、武王徙郢考》一文(以下简称“宋文”),支持《世本》之说,并举了一些理由,认为: 从楚武王熊通向外开疆拓土的形势看,自故都丹阳(宋文主张楚丹阳在丹、淅二水之间的河南省淅川县境,这点我也同意)南迁于郢,才有利于略取汉东诸国,并可“据汉水之固”,以御中原南下之师。宋文并列举了楚武王伐随、败郧、伐绞、伐罗、克权诸战役,说: “诸国并在汉水之外,东北之地。是熊通之迁郢,然后得志于汉东。则所谓熊赀迁郢,此未知事势者也。”④

今按: 宋文这一说法,从当时楚之立国总形势来看,不为无见。但如对其所引论据作具体分析,就出现了问题。首先,宋文认为武王“迁郢,然后得志于汉东”,从而把迁郢的时期定在桓公六年(楚武王三十五年,公元前706年)楚侵随,开始经营汉东之前,这是与史实不合的。《左传》桓公九年记楚与巴联兵伐邓之役,反映出直到这年楚都仍在丹阳,尚未迁郢。而宋文则对《左传》这一条原始材料恰恰漏叙,未知何故? 其次,宋文把绞、罗、权等国与随、郧一道都定在“汉水之外,东北之地”,也是讲不通的。这三国都位于襄阳以西或西南,并不在郢都东北。宋文所谓“汉水之外”,如果是相对于郢都而言,则当为南阳盆地及汉东的随、郧等国; 而绞、罗、权等国乃在汉水以西或西南,应属汉水之内,而非“之外”。如果是相对于丹阳而言,则“汉水之外”固然可以讲得通,但宋文是主丹淅说的,这几国却都在丹淅以南,又非在“东北之地”。总之,宋文提出的论据,矛盾很多,实际上并不能加强其所支持的《世本》“武王徙郢”之说。

但《左传》原文中却有足以同上引《世本》相印证而为宋文所忽视的重要史实,这就是《左传》桓公十三年中的一段记载:

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 “莫敖必败! 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 “必济师。”楚子辞焉……莫敖使徇于师曰: “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皆免之。

这里首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荒谷”与“冶父”的地望。《续汉书·郡国志四》荆州南郡“江陵,有津乡”下,刘昭补注引《荆州记》云:

(江陵)县东三里余,有三湖,湖东有水,名苌谷,又西北,有小城,名曰冶父。《左传》曰: “群帅囚于冶父。”县北十余里,有纪南城,楚王所都。

水经注·沔水篇》“扬水”条也有如下类似记载:

……江陵城西北,有纪南城……三湖合为一水,东通荒谷。荒谷东岸有冶父城。《春秋·传》曰: “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谓此处也。

这两条六朝时的史料可以互相补充,同时也明确告诉了我们: 荒谷(《荆州记》称“苌谷”)是水名,其东岸就是冶父城,两者都在郢都附近。楚师大败于罗之后,统帅屈瑕及属下的“群帅”回到楚都,停留在郊外的冶父城,听候楚王的处分。屈瑕畏罪自杀于城西的荒谷水侧,群帅则得到赦免。这岂不正反映出楚都此时显然已在郢?

其次,这段《左传》中的罗国地望,据杜注,是在当时的“宜城县西山中”。《水经注·沔水篇》“夷水”条则云在宜城西山的东麓、夷水(又称鄢水)傍之罗川城,则罗国大致当在今宜城县西北境与襄阳西南境一带。与罗国联兵拒楚的卢戎,据上引杜注及《水经注》,是在当时的中庐县境,即今襄阳县西南境之汉水以南地,位于罗国北邻。据上引《左传》,楚屈瑕伐罗的进军路线是先渡鄢水,然后进到罗国。这说明楚军是由南来,向西北方行进。如果是从丹淅南下至罗(这条道路也较近便),就只能是渡汉水,而不需渡鄢水,应先到卢戎地,而非先“及罗”了。这也足证屈瑕伐罗是从郢都出发而非自丹淅,从而反映出楚都已在郢。第三,从上引《左传》的头几句看,屈瑕出发前,斗伯比曾去送行,并且随即去见楚武王,请求增派援军。这说明伐罗之前楚王已在郢都,伐罗败归,诸将还是回到这里听候楚王处分,也足证楚王此时已居郢。这年是楚武王四十二年(公元前699年),事情发生在春季,显然至迟在本年初或前一年,楚都已在郢。

十年后,到楚武王五十一年(公元前690年),他又一次亲征随国,结果由于心脏病发作而死在军中。楚国将帅沉着镇定,继续“除道、梁溠,营军临随”。溠水今仍旧名,为涢水支流,自北向南,先后过今唐县镇和安居镇西,入涢水,东去今随州市约40里。楚军在溠水上架桥,作出就要进攻随都(当在今随州市西北、溠水东岸、安居镇北)的姿态。这说明楚军必是由西向东,经由随枣走廊,到达溠水,直逼随都,终于迫使随人求和,然后才撤军回楚,“济汉而后发丧”⑨。这段史实又足以说明楚都此时已在郢。如果仍在丹淅之会的丹阳,那只要傍汉水北岸,经由穰县(今河南省邓县)一带,就可回到丹阳,根本无需“济汉”了。

据上所考,似可肯定,楚武王长期统治中的最后十年已经都郢。在此以前,楚都仍在丹阳的最迟证据是《左传》桓公九年(楚武王三十八年)春季楚、巴联兵伐邓之役,考已另见本书中《古邓国、邓县考》及《楚都丹阳地望新探》二文,此不赘述。则是楚之始都郢盖不出楚武王三十八至四十二年初(公元前703—前699年初)之间。

那么,是否就可因此断言《史记》、《汉书》关于楚文王元年始都郢的记载是完全错误的呢? 看来也不能那样简单地一笔抹煞。《史记》、《汉书》所记当亦有其依据。虽其依据现已不可考,但联系后世王朝建都的史实来看,也可作一些合乎情理的解释与设想。例如: 元世祖忽必烈于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即位后,事实上就已把“燕京”(今北京市西南部)作为首都。四年后(至元元年),恢复了金代原有的“中都”之称。又过了三年(至元四年,公元1267年),开始在“中都”城的东北方不远处兴建规模宏大的新首都。这年才正式宣布自和林(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市西南方的哈尔和林)迁都,而这时“中都”城(至元九年又改称“大都”)作为事实上的首都已有七八年了。明朝的情况更为突出: 成祖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正月,北京城在元代“大都”城的基础上改建完成后,改称“京师”,而把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并且在两个月前(永乐十八年十一月)就已经“以迁都北京,诏天下”。人们通常也都认为从这一年起,明朝已经正式迁都了。但是从官书上看,明朝正式“定都北京”,却在英宗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比事实上的迁都要晚20年。楚都迁郢时期之所以有武王、文王二说,或亦类此? 似可设想: 楚都实际上已在武王晚年由丹阳迁郢,但正式建都于郢并宣示中外,则在十余年后的文王元年。这虽然只是一种推测,但亦非无此可能。当然,历史上的问题,“实”比“名”更为重要。所以我们要确定楚都迁郢究在何时,首先应着重探讨其实际迁都的年份,这对我们研究楚史更有意义。(www.chuimin.cn)

因此,我们认为: 楚武王晚年自丹阳迁郢之说及其所依据的《世本》、《左传》和杜预《春秋释例》中的有关记载,较之楚文王始都郢之说及其所依据的《史记》、《汉书》中的有关记载,更符合历史实际,从而更可信据。

注释:

① 见《左传》桓公二年孔颖达《正义》引《世本》; 参阅雷学淇校辑《世本》卷下,《居篇》。

② 见《左传》桓公二年孔颖达《正义》引《谱》; 杜预《春秋释例》卷9,氏族谱,“楚国”。

③ 参阅本书《楚都丹阳地望新探》一文。

④ 参阅宋翔凤《过庭录》(南菁书院本,收入《皇清经解续编》卷414)卷4。

⑤ 参阅本书《古邓国、邓县考》末段“展望与申论”部分,及《楚都丹阳地望新探》一文。

⑥ 罗国地望当在今湖北宜城县西北之西山一带,考详正文。绞国地望,杜预无考。《左传》桓公十二年记“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并引起了罗国的警惕、戒备,则彭水当近绞、罗二国。杜预《春秋释例》卷7,土地名,水名,桓公十二年“彭”条云: “彭水出新城昌魏县,东北至南乡筑阳县入汉。”《水经注·沔水篇》(卷28)“筑水”条所记略同,并指明筑水即彭水。筑水即今南河,筑阳县在今谷城县东,前人对此皆无异辞,则彭水即今南河下游(上游在昌魏县,当为今保康县境之南河东源之一)。绞国当在今谷城县境、南河西北面之北河流域。权国,据《左传》成公十八年杜注及《水经注·沔水篇》(卷28)“权水”条,在当时的当阳县东南,则必在汉水中游的西岸。

⑦ 这一段史实及引文见于《左传》庄公四年。

⑧ 参阅本书《古代曾国—随国地望初探》一文。

⑨ 《左传》庄公四年。

⑩ 童书业先生遗著《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页231)已提出了楚武王时可能已迁郢的看法,但未充分展开论证。

参阅《元史》卷58,《地理志》,中书省“大都路”总序。

见《明史》卷7《成祖纪》,永乐十八年九月、十一月、十二月的有关记载。

《明史》卷10《英宗前纪》,正统六年十一月朔记有: “定都北京。文武诸司不称‘行在’。”又,卷40,《地理志》,“京师”总序则云: “正统六年八月,罢称‘行在’,定为京师。”二者所记月份有出入,当有一误,但在正统六年则同。

[1] 本文曾发表于《江汉论坛》198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