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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荆楚地理新探:曾国与随国

【摘要】:这些器物经鉴定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曾国器物。另据湖北省博物馆考古队的初步调查,在枣阳县境的滚河流域,周代遗存相当丰富。前人对于曾国的历史地理也作过一些探讨。

一、前言

近年来,在湖北省随枣走廊地带和豫西南、鄂西北之间的南阳盆地南部,陆续出土不少古代曾国文物。这些新的考古收获向我们提供了有关曾国地望与时限的重要史实如下:

1. 在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小西关(村)西南,于1971年发掘的古墓中,出土铜器及玉器、骨器等几十件,其中包括“曾子”铜甗一件。这些器物经鉴定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曾国器物。

2. 湖北谷城县东南50里,汉水北岸,太平店附近(在襄樊市西约90里)于30年代(抗日战争前)曾出土一件曾国铜器“曾孟”盆,经鉴定为春秋时器物。

3. 湖北枣阳县熊集区茶菴公社段营大队部所在的“岗上”(在枣阳县城南,滚河南岸,熊集以东,吴店以西)于1971年在一座古墓中出土铜器大小289件,其中包括“曾子中”鼎一件。这批铜器经鉴定为春秋早期曾器。另据湖北省博物馆考古队的初步调查,在枣阳县境的滚河流域,周代遗存相当丰富。1972年秋,在茶庵东面不远的吴店公社赵湖(位于滚河北岸吴店东北)曾出土较早的西周铜器4件。

4. 湖北随县(今随州市)西约80里,涢水上游西岸,涢阳公社涢阳大队的鲢鱼嘴(在涢阳镇对岸,位于澴潭镇西南)于1975年冬季出土春秋时铜器九件,多有铭文,其中包括“曾子……孟姬”簠、“曾中(仲)”戈及“楚屈子赤角仲嬭”簠、“鄎子行”盆等重要文物。

5. 湖北随州市均川区均川公社熊家老湾(在市西南约40里,位于涢水支流均水西岸、均川店西)于1970年和1972年两次出土铜器共15件。其中有“曾伯文”(簋)、“曾伯文”、“曾中大父(蛕)”、“黄季”鼎等。经鉴定,时代不出西周晚期与春秋初期之间。1975—1980年,在熊家老湾稍南,均水西岸、均川公社国胜七队刘家崖又先后出土几批古代青铜器

6. 在随州市城郊公社八一大队(在城东)义地岗(位于铁路线东北)于1976年初,陆续出土车马器、小铜鼎等共20余件。在城关东北的变电站附近也出土一些铜器。

7. 在湖北京山县东北境宋河区坪坝公社的苏家垅(位于漳水东岸,坪坝镇西北,紧靠随州市边界,在随州城南八九十里)于1966年出土曾国铜器97件,其中包括“曾侯中子父”鼎2件、“曾中斿父”豆、壶各2件、“黄□□鬲”2件。经鉴定,这批铜器属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文物。

以上这些曾国文物,特别是其中的大量铜器,向我们确切地反映出: 从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以至中期,西起南阳盆地南部,东入随枣走廊,包括走廊东南端邻近地带的漳河(《水经注》称“章水”,见卷31《涢水篇》)谷地,这一片广大地区都曾是古代曾国人的活动范围(请参阅本文后附图2“春秋早期曾(随)、邓及相关地名位置”)。

1978年五六月间,在湖北省博物馆考古队主持下,于随州市城关西北5里,河西岸的擂鼓墩附近,又发掘出“曾侯乙”大墓一座(考古界定名为“随县擂鼓墩一号墓”),其中有大量珍贵的成套铜器以及竹简、玉器、漆器、竹器等其他重要文物。许多铜器上都铸有“曾侯乙”字样的铭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件镈钟上铸的以下字句:“隹(唯)王五十又六祀,返自西阳。楚王酓(熊)章乍(作)曾侯乙宗彝,(置)之于西阳。其永时用享。”这段铭文的字句以至字体都与传世的宋代安陆县(即今县地,在随州市南65公里,西去京山县坪坝镇30余公里)出土的“楚曾侯钟”铭文(摹本)一致。这就进一步证实了宋人所记“楚曾侯钟”铭文及其有关情况的可靠性,从而又可把曾国铜器分布地区的南限延伸到随枣走廊东南端今安陆县境。这段铭文中的“楚王酓章”即楚惠王熊章(公元前489—前432年在位),前人对此已早有论定(春秋战国时的楚王只惠王一人名章,并且在位57年)。这就足证这座大墓的时限不会早于战国初期的楚惠王五十六年,即公元433年。

铭文中提到一个重要地名——“西阳”,对此,童书业先生早年在所著《楚王酓章钟铭“西”解》一文中曾有阐释,认为就是楚之“鄢郢”; 但其论据则颇嫌薄弱。汉魏六朝时有西阳县,先后属荆州江夏郡及豫州弋阳郡。其地望,汉晋时在今河南光山县西,后迁至鄂东黄冈县北,也与铭文与曾国有关的这一西阳不相符。

我们现在只能从铭文本身所记来作一些初步探索。关于这段铭文的有关内容,我同意最近李学勤同志在《曾国之谜》一文中的解释,即: 楚惠王得到来自西阳的讣告(“返[报]自西阳”)后,乃“作曾侯乙宗彝”,然后“之于西阳”。则此“西阳”似即当时“曾侯乙”所都,而为宗庙所在之地,亦当于擂鼓墩之“曾侯乙”墓相去不远。地望或不出今随州、安陆间。

曾国铜器自宋以来,久有流传。前人对于曾国的历史地理也作过一些探讨。例如刘节先生在所著《寿县所出铜器考释》(作于1934年)一文中,即根据当时所见“曾侯簋”及“曾姬无恤壶”铭文中关于曾“叔姬”的记载,定此曾国为姬姓,与东方(今山东省境)之姒姓鄫国同时并立。刘文又联系有关古文献,考释曾国地望,认为“自东周中叶以迄战国晚期,曾人之足迹,北起郑郊,南及光州,西起南阳,东抵睢州,皆其范围也”。此外,蒙文通先生在所著《周秦少数民族研究》一书中及上引童书业文中,也都作过一些论述。

今按: 刘文考订曾为姬姓国,有曾器铭文为证,最近李学勤同志在《曾国之谜》一文中又根据更多的曾器铭文,作了进一步证实,当无可疑。但刘文关于曾国地望的说法(几乎包括今河南省之半,而于湖北则毫未提及),现在看来,就颇成问题了。刘文完稿于40多年前,当时随枣走廊与南阳盆地的曾国器物尚未出土,因而他只能凭着少量的传世曾国铜器(但也忽视了北宋末出土的“楚曾侯钟”及“安州六器”中的有关铭文),而主要依据一些勉强可与古代曾(亦作“鄫”、“缯”)国史事相联系的文献记载,作出了那样的推测,别无考古发掘的科学成果为证,其说自难凭信。

现在我们既已在随枣走廊及南阳盆地发现了一系列曾器及其遗址,并且初步鉴定了这些器物的时限[案: 多在两周末际],这就为我们考定曾国地望奠定了坚实基础。再联系有关文献来加以考释,当能比前人得出较接近实际的看法。

二、有关曾国地望的文献记载及其探讨

曾国既是姬姓国,必然是由北方迁来的西周封国之一。从古代的地理交通来看,当时由中原关中的西周中心地带南下迁入随枣走廊,一般都必经南阳盆地。河南新野和湖北谷城太平店都有曾器出土,可证南阳盆地南部曾经是曾人南下后的居地。这一带正在汉水以北,即西周时期“汉阳诸姬”的封国所在。则曾国当亦其一。

关于曾国地望的文献记载中,有一点似是而非的流行解释需要澄清: 近人多据《国语·晋语》所记西周末年幽王宠褒姒、废太子,太子出奔母家申国,从而导致“申人、缯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 以及同书《郑语》所记西周末年史伯对郑桓公所说“申、缯、西戎方强,王室方骚。(周幽)王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等史料,于确定申国在今河南南阳市或今唐河县境的古“谢”邑的前提下,认为“缯”与“曾”通(亦作“鄫”),地望当近申,也在今河南省境,并以此与近年出土曾器的遗址相印证。今按: 《国语》这两段所记与西戎并称之申、缯二国未必就在南阳盆地,童书业先生早年曾依据《竹书纪年》、《史记》(周、秦二本纪)及《汉书·西羌传》等有关材料,认为西周末年之西戎肯定在今陕西关中地区,与西戎共灭周幽王之申国当是“西申”,也在今关中近西戎处。其说似可成立。申国如为关中之“西申”,则此缯国自当在关中邻近西申与西戎处,从而也就不是南阳盆地之曾国。这样,经常被人们称引的《国语》中《郑语》、《晋语》这两段有关缯(鄫、曾)国的记载就不能按流行说法,作为与南阳盆地、随枣走廊一带曾国遗址相印证的文献材料了。

当然,这也并不否定西周晚期至春秋初年在南阳盆地确有申国存在的史实(参阅注)。而且今新野县曾器出土之处,又正与此申国相邻近,在南阳盆地确实也是申、曾并立,尽可连称; 只是不宜再以《国语》中那两段常被引用的材料为据而已。

在新野以西,鄂豫边界地带,还可找到足以与曾人遗迹相印证的文献记载。《水经注·沔水篇》(卷28)记有曾水,源出今鄂西北之武当山,东北流,在武当县(今均县以西,旧均县城)东入汉水,称为“曾口”。在曾口东面不远,丹江口以上,今河南西南境的丹江支流中,有均水。《水经注》卷29有《均水篇》。从所记源流来看,实即今之淅水;与丹水合流后,下游亦称均水;入汉之处(今丹江口,即均县)称“均口”。隋代以后的均州及近世的均县皆因此得名。这个均口及均水西去曾口、曾水很近,东距新野及太平店的曾器遗址也不远。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随州附近也有一组以“曾”、“均”、“淅”等命名的相邻地名: 今随州西南,出土曾国铜器的地点也叫“均川店”,附近也有均水。《水经注·涢水篇》(卷31)对这一均水也有记载,云: “水出大洪山,东北流……入于涢水。”北周时,并曾于此设均州。另外,在今随州东南15里处还有“淅河店”,县西北十余里有“曾家河”。这两组曾器出土处的邻近地名竟然如此雷同,恐非巧合,而很可能是反映着: 随州市境内的均水、淅河以至曾家河,是曾人由南阳盆地东迁到随州市一带新址后,带来的故地河流名称。

至于西周末年关中地区的缯国是否与南阳盆地、随枣走廊的曾国有关,后者是否即由前者分出并移殖南来的西周晚期封国之一,则有待进一步证实。看来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曾水、曾口、均水都正位于由关中越过秦岭(蓝关),沿丹江河谷东南下,进入南阳盆地西北部的通路之旁。当然,位于南阳盆地东北缺口(方城山一带)以外的缯关附近,也可能是曾国人南下前居留之处,但这些都还缺乏考古方面的确切物证。因此,目前只能作为可供进一步探索的合理设想而已。

总之,文献材料中也还提供了某些迹象,使我们可以推知: 在鄂北、豫西南一带有过曾国存在,从而可与这一带出土的大量曾器相印证; 同时也有附会之说,需要澄清。

三、文献记载中的随国同考古材料中的曾国,在时、地、族姓方面相重合的问题,及其试解

曾国器物的出土地点,迄今以随枣走廊东南端,今随州、安陆、京山之间,较为密集; 下限也较长,一直延续到战国初期。而这一带却正是文献材料中明确记载为西周末至春秋时期的古代随国所在。为了便于同考古材料中的曾国进行比较研究,这里先就随国的族姓、历史情况与地理位置作一些考释如下,请参阅本文后附图2“春秋早期曾(随)、邓及相关地名位置示意图”。

(一)随国也是由南阳盆地迁入随枣走廊的“汉阳诸姬”之一

随是姬姓国,这在前人记载中是一致的,因而随国也必然同曾国一样,是由北方迁来的西周封国之一。其进入随枣走廊并深入到随州一带的迁徙过程,也只能同曾国一样,先到南阳盆地,成为“汉阳诸姬”的封国之一,然后向东南,转入走廊西段今滚河河谷,溯流而上,越过今随阳店、随阳砦(在随阳店北,分水岭上)一带的山梁,进入今涢水流域。涢水自中游以下,河谷逐渐开广,土壤较为肥美。这就使得今随州附近(古随国中心地区)更适宜于发展原始农业。在这里曾存在着比随国更古老的土著文化,就是以农业较先进著称的“烈山氏”部落及其后继者赖国(又称厉国,在今随州北,厉山店一带)。看来随国当是在赖国已有的基础上发展成为汉东大国的。

(二)随国史事与随州一带曾器之印证

关于随国的历史,现存史料向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点可与曾器相印证的有关史事。

《国语·郑语》记西周末年周人史伯回答郑桓公说: “……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韦昭(三国吴人)解: “应、蔡、随、唐,皆姬姓也。”这说明随国至迟在西周晚期已在成周(周之东都,在今河南洛阳市东部)的南方建立了封国。据《左传》记载,在春秋初期,随国曾是一个能同初步强大起来的楚国抗衡的大国。《左传》桓公六年(公元前706年)楚斗伯比所谓: “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 小国离,楚之利也”,就说明了随国在当时的声势。这一年,楚侵随,见随国有备,未敢动手。两年后(《左传》桓公八年,公元前704年),楚国看出了随国内部的弱点,才大举攻随。“速杞(地名,今不可考)之战”,随师大败求和,从此随渐削弱,而楚益强。十余年后,《左传》庄公四年(公元前690年),楚武王又大举伐随,卒于军中。楚军不动声色,继续深入随境,在随国都城西面的溠水上造桥,作出准备渡河取随都的姿态,迫使随人求和之后,才胜利回师。

但随国仍是当时在汉东一带较有影响的诸侯国。在春秋中期,《左传》僖公二十年(公元前640年),随国又一度“以汉东诸侯叛楚”,结果被楚令尹子文进军打败,再次被迫求和,从此一蹶不振。此后百余年间,随国未见经传,当已大为削弱。直到《左传》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5年)随人才又在楚吴“长岸之战”中出现,作为楚之附属部队,被调去参加了在淮水流域的这次战役,地位已同于附庸小国了。

《左传》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唐、蔡三国大举攻楚,打下楚郢都。楚昭王战败奔随。吴国使臣随即到随索取楚王。随人婉言拒绝,对吴使答复说: “以随之辟小,而密迩于楚。楚实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若难而弃之,何以事君? 执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鸠楚境,敢不听命!”这段话清楚地反映出: 随国从春秋后期起,久已成为世代托庇楚国保护的附庸小国,远非春秋前期之比了。

见于现存历史记载中的随国最后一次活动,是在《左传》哀公元年(公元前494年)经文中,记其与楚、陈、许等国联兵攻围蔡国,以报复12年前蔡与吴、唐联兵攻楚入郢之役。杜预于此句下注云:“随世服于楚,不通中国。吴之入楚,昭王奔随。随人免之,卒复楚国。楚人德之,使列于诸侯,故得见《经》。”这时已是春秋末期。此后记载中就再未见有随国踪迹了。

综上史事,可知至迟西周晚期随已立国,到春秋初年已经迁入随枣走廊,成为汉东大国。春秋中期以后,显著削弱,沦为楚之附庸,但仍维持到春秋末期。公元前505年以后,随国由于在楚国危难时期掩护过楚昭王,因而在楚国复兴后,地位有所提高,由附庸小国又升入诸侯国之列。至战国前期亡于楚。这同随枣一带,特别是随州附近出土曾器所反映出的曾国时限,以及“曾侯乙”墓葬规格和墓主身份等,基本上也可互相印证。

(三)随国都城当在今随州市西北、溠水东岸的安居店北

关于随国都城所在,汉晋记载如《汉书·地理志》(卷28上,南阳郡“随”县原注)及《左传》桓公六年杜预注等,都说就在当时的随县。唐以后记载如《元和郡县图志》(卷21)随州“随县”条云: “即随国城也,历代不改。”此后诸志皆沿《元和郡县图志》之说,而定在今随州城。

今按: 《元和郡县图志》误。汉晋时的随县是随国都城所在,但此后的随县城址则有迁动。《水经注·涢水篇》(卷31)经文(反映汉魏时地理)云:

(涢水)东南过随县西。

注(反映南北朝时期地理)云:

县故随国矣。《春秋》所谓“汉东之国,随为大”者也。楚灭之,以为县……有溠水……溠水又东南,迳随县故城西。《春秋》鲁庄公四年(公元前690年),楚武王伐随。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军临于随,谓是水也。其水又南,与义井水合。水出随城东南……下流合溠。溠水又南流,注于涢……涢水又迳随县南、随城山北,而东南注。

从这一段《水经注》可以看出: 这时的随县城址已有迁动,因而才另有“随县故城”。据注文所记,溠水只经过“随县故城西”,而不经过当时(齐梁时)的随县。此随县城则位于涢水合溠水后东流的北岸,则随县故城之当在随县西北,已可概见。注文还描述: 在故城东南有一条“义井水”流出,而且“下流合溠”(按: 当然是南流)则这个随县故城并不像今随州那样紧靠涢水北岸,所以在城东南到溠水入涢之前这一段距离之间,还能容得下“义井水”这一条小支流,从而也就反映出随县故城是位于当时(齐梁时)随县城西北之溠水东岸。这个随县故城应即上引汉晋之随县。杜预《春秋释例·土地名》(卷7,水名)“庄四年,溠”条云: “义阳(郡)厥[西]县西,有漈水,源出县北。从县西,东南至随县,入郧水。”《左传》本年杜注记此仅云: “溠水在义阳厥县西,东南入郧水”,而无“东南入随县”句; 孔颖达《正义》则引上述《释例》为补充,亦云: “杜以‘漈’为‘溠’,盖声相近而字转耳。”这也足证: 直到西晋初,随县尚在《水经注》所记之随县故城址。而此时(齐梁时)的随县城则位于溠水入涢后的涢水北岸,水南则是随城山,山与县城隔涢水,南北相望。随城山,据《读史方舆纪要》、《大清一统志》、及同治《随州志》等所记,都说在今随州南七里。这就证明今随州即上引《水经注》所记之随县城址所在。而上引《水经注》经文中的(汉魏)随县与注文中的随县故城位置基本相符(记述略有出入,但可说得通)。注文亦把所引有关春秋时随国的记载,除上引楚武王伐随之役外,还有溠水侧之“断蛇丘”与“随侯珠”的故事及丘南的“季梁大夫池”等都联系随县故城与经文中之汉魏随县来加以阐述,可见注文也是认为古代随国都城是在当时(汉魏)的随县故城,而非南北朝以后的随县城址。据此,则春秋时的随国都城当在今随州西北三四十里,厉山店西南、安居店(旧安贵镇)北之溠水东岸,北距唐县镇(也在溠水东岸)五六十里处。结合上引《左传》庄公四年(公元前690年)楚伐随之役,“除道梁溠,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莫敖(屈重)入盟随侯”的记载来看,随国都城,从春秋初年起,当已在此。至于汉魏随县何时迁至今址,则已不可确考,但至少必在西晋初杜预注《左传》及编著《春秋释例》之后,《水经注·涢水篇》写成之前的这一二百年间,当无疑问。

(四)随—曾合一说的探讨

随国的地望与存在的时期,同曾国器物出土的中心地区与时限都如此重合; 两者又同是来自北方、由西周分封的姬姓诸侯国。时、地、族姓都一致,这种现象应该怎样解释? 二者究竟是同一国而有异名? 还是分立的两个国?

如果说,曾、随是同一时期、同一地区(而且中心又同在随县一带)并存的两个规模相同的汉东同姓大国,那么这两个紧邻之国必应交往频繁,关系密切,互有和战,从而必应在铜器铭文中与文献记载中有所反映(例如黄国与曾国有婚姻关系、在曾器的铭文中就有反映; 另外,黄国在文献材料中也有记载),但事实上所有文献记载、所有器物铭文中,皆未见有反映随、曾分立并存关系的材料。而且,随在春秋初年是汉东大国,春秋前期与楚几次发生战争,楚军曾一再深入随境,逼近随都,迫随求和,终于使随国沦为附庸。如果曾国在同时同地与随并存,则楚随争战怎能不牵涉曾国? 但是在文献记载中提到楚随和战交往之时,却从未见涉及曾国,一似曾国并不存在,这又该如何解释? 显然,如果认为随、曾是两个同时、同地并存的同姓诸侯国,那就不仅无法解释上述一系列疑问,而且还将引起文献记载与考古材料之间一系列不可调和的矛盾。

反之,如果把曾与随理解为一国之异名,则上述矛盾就都可迎刃而解,而且两方面的材料转而可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了。

一国二名的现象,在古代不乏例证,如商又称殷,吕又称甫,楚又称荆,魏又称梁,韩又称郑,都是如此。曾又称随,自亦相类。明乎此,则在所有出土曾器的铭文中从未见到随国字样,而所有记述随国情况的古文献中也未见有曾国字样的现象,也就正如《孟子》书中有“梁惠王”、“梁襄王”而未见魏国字样之同样不致使人发生梁、魏是否一国的疑问了。

四、一个需要澄清的相关问题——古代唐国不在随枣走廊内

唐也是姬姓封国。上引《国语·郑语》记西周末史伯与郑桓公对话时列举的成周以南九个诸侯国,随、唐都在其中。这说明唐国也是至迟在西周末即已立国。《左传》在春秋中期(宣公十二年)与晚期(定公三年、四年、五年)都有关于唐国的记载。《史记·楚世家》(卷40)及《伍子胥列传》(卷66)也都提到吴、唐、蔡师入郢之役。两书都明确记载楚国于第二年(《左传》定公五年,《史记》楚昭王十一年,公元前505年)灭了唐国。总之,唐随二国基本上同时存在,只是唐之亡于楚,比随国早而已。

唐国地望,流行说法认为在今随州市西北八九十里的唐县镇一带,如然,则随枣走廊的中段就又有了一个与随国同时并存、就在随国都城西北仅四五十里处的姬姓邻国; 而且也和随国一样,必然也是由北方经南阳盆地迁来的; 并且也延续到春秋晚期。这就引起了一个问题: 随枣走廊中段的随县涢阳镇与枣阳茶庵这一带,曾国器物出土处,岂不也可与唐国在时、地、族姓方面合一,从而又可以认为曾即是唐? 这岂不成了随、唐二国同时都又称曾国,怎能讲得通呢?

但是,如果因此就说随、唐、曾是同时存在于随枣走廊中的三个姬姓封国,那问题就更多。说随曾是并存的二国,已是矛盾重重,无法自圆其说; 现在又加上个唐国,就更是纠缠不清了。

关于曾与唐不是一国之异名,江鸿同志在《盘龙城与商朝的南土》一文中已有考释,指出: “曾”与“唐”在宋代出土的一组西周铜器——“安州六器”中同时出现,足证二者不是一国。我同意这个看法。枣阳茶庵和随州涢阳镇一带曾器之出土,可以进一步确证从西周至春秋期间这一带是曾国领地。曾、唐既非一国,则流行说法之把唐国故址定在这一带,就更不能不使人对唐国地望的流行说法发生怀疑,从而必须重加考定了。(www.chuimin.cn)

把唐国地望定在随枣走廊中段的说法,在今存文献中最早见于《水经注·涢水篇》。由唐至清的有关记载中,基本上都是这样说,但对于唐国在走廊中的具体位置又颇多出入。直到清人著作中,才把唐国定在今随州西北的唐县镇,成为现在的流行说法。但亦未知所据。

现在既要重新考定春秋时的唐国地望,就必须跳出《水经注》以来的成说,直探本源,上溯春秋时期有关唐国的史事记载来进行分析。

《左传》(定公四年、五年)及《史记》的《楚世家》(卷40)和《伍子胥列传》(卷66)等所记公元前506—前505年吴、唐、蔡师联兵打进楚郢都的军行路线,和汉晋时人关于唐国故址的注释,向我们提供了研究唐国地望的原始材料; 而汉光武帝刘秀的故乡(西汉前期的蔡阳县白水乡,西汉后期的舂陵县,东汉的章陵县,魏晋的安昌县)又是与唐国故址(汉晋“上唐乡”位于魏晋安昌县东南,与白水乡同属西汉之蔡阳县)紧密关联的。对于这些原始材料及相关问题进行一番认真探索之后,将可看出: 唐国当在随枣走廊以北,南阳盆地东南部、今河南省唐河县南境。关于这个问题,由于需要作较为复杂曲折的考释,限于本文的篇幅及主题,暂且不展开论证,留待本书《从春秋吴师入郢之役看古代荆楚地理》一文中详加探讨。这里只联系春秋时随枣走廊一带的列国形势,稍作分析,以进一步补充证明流行说法之难于成立。

如按流行说法,唐、随应是近邻,彼此又属同姓之国,自必交往频繁,但今存有关史料中却从无反映随唐关系的记载,此其一。按照流行说法,唐国乃位于随楚之间,正当楚人攻随必经之途。如然,春秋前期楚人几次大举攻随,唐国自必首当其冲,不可能置身事外。但在楚随和战的史事中,又从未见涉及唐国,此其二。特别是春秋晚期吴唐蔡师入郢之役,楚昭王奔随。吴国使臣跟踪至随,索取楚王,被随人婉言拒绝,未达目的而去,这件事更值得我们分析。试想: 如果唐国当时就在随国近邻,则其作为吴之盟国并已与楚结了仇,又在攻陷楚郢都的胜利形势下,见楚王逃至随国,唐人岂能不就近协同吴使采取行动,以绝此后患? 吴又岂能撇开就在随国近旁的盟邦唐国,不要求它联兵迫随交出楚王,而只派自己的使者去交涉,最后竟因随人婉拒而遂罢手? 这也是事理难通的,此其三。凡此,皆足反证唐国之不在随枣走廊,更不像是随之近邻。

但是,《水经注·涢水篇》有关上唐县的记载,以及唐宋迄今,以“唐”为名的一系列城镇集中于随枣间,后人并往往以之与春秋时唐国相联系,这些现象又该如何解释? 对此,答案盖不出二途: 其一,可能是东晋以后,南阳盆地一带屡遭北方政权的武装侵扰,加之南方蛮族,特别是豫州的“太阳蛮”(考详本书《从春秋吴师入郢之役看古代荆楚地理》一文中关于太阳蛮的史事)亦乘虚而入,大批迁来; 当地原有居民则纷纷避难南去。唐国故地自亦不例外,而由今唐河县一带南经湖阳镇进入随枣走廊中段的丘陵地带,建立了侨居乡县,遂使“唐”境地名以至祖辈传说也随同移至新居,从而反映于《水经注》及后此的记载中。其二,也可能渊源更早,于春秋末年(鲁定公五年,公元前505年)秦楚联兵败吴灭唐之后,即有唐人余众经由湖阳避居随枣间的丘陵地带。总之,随枣走廊中段有些城镇之以“唐”为名,自必有其历史渊源。但证之以“安州六器”及曾器出土遗址,以及《左传》、《史记》等较古记载,仍可知其并非春秋时之唐国所在。

综上所考,似可肯定: 古代唐国不在随枣走廊中。这样,唐曾之间的地望矛盾也就迎刃而解,而曾随合一之说的一个重要障碍,亦因之得以消除。

五、结 语

近年来,一系列曾国器物在随枣走廊及南阳盆地之出土,特别是最近发掘随县擂鼓墩“曾侯乙”大墓的收获,是考古界对于研究荆楚地区古文化的又一项重要贡献。考古材料中的曾国和文献记载中的随国,时限一致,地望(特别是在今随县一带)重合,族姓相同; 而在现有的曾器铭文与有关随国的史料中,又从未见此二者的名称并存。凡此迹象,似只有把曾与随理解为同一诸侯国的不同名称,才讲得通。

但在这里遇到一个必须排除的重要障碍,即: 千余年来的流行说法一直认为,与随国同时期的另一姬姓封国——唐国也在随枣走廊中段的唐县镇一带。果真如此,则在走廊中段的曾国遗址就只能与唐国合一,从而就使曾随合一之说,成了问题,因为曾国不能同时是随又是唐。但如果说,走廊中同时存在着随唐曾三国,那就更加讲不通。

考古材料确定了曾国地望必在随枣走廊,而且是以今随州一带(古随国都城所在)为中心; 文献材料关于随国地望的记载也无可怀疑; 宋代出土的“安州六器”铭文中又分列曾、唐为二国; 另外,较古的文献记载中关于春秋时楚、随、唐三国关系及当时随枣走廊的形势也反映出唐国之不能位于随枣走廊中,不会在楚随之间,亦非随国近邻。这样,就解决了根据流行说法提出的疑难,排除了障碍,从而加强了曾随合一说的论据。其都城则应在今随州西(偏北)三四十里的安居店稍北处。

整个说来,本文还只是个初步探索。希望以此文抛砖引玉,借以得到进一步的启发与提高; 同时,也预期考古界的同志们在不久的将来,又有新的发现,取得新的更大收获。那时这一课题将可得到圆满的解决。

附记: 1984年4月武汉大学历史系荆楚史地与考古研究室王光镐、王克陵、徐少华三同志去随州安居镇(店)附近进行了考古调查,在镇址及其北面发现了一处重要的古遗址,与本文所考随国故都的位置、时限与规模皆合,遗址西北面还有大片古墓群。详见《江汉考古》1984年第4期《随州安居遗址初次调查简报》。

注释:

① 参阅《文物》1973年第5期,页14~18,郑杰祥: 《河南新野发现的曾国铜器》。

② 参阅《文物》1978年第6期,页31,故宫博物院杜乃松、单国强: 《记各省市自治区征集文物汇报展览》第三部分,关于“曾孟”盆的记述。另承湖北省文化厅孙启康同志见告,此器于抗日战争前出土于太平店的来历。

③ 参阅《考古》1975年第4期,页222~225,湖北省博物馆: 《湖北枣阳发现曾国墓葬》。

④ 参阅《江汉考古》1980年第1期(创刊号),页47,程欣人: 《随县涢阳出土楚、曾、息青铜器》。

⑤ 参阅《文物》1973年第5期,页21~23,鄂兵: 《湖北随县发现曾国铜器》。

⑥ 参阅《文物》1982年第2期,页142~146,随州市博物馆: 《湖北随县刘家崖发现古代青铜器》。

⑦ 据湖北省博物馆1976年2月间调查材料(未发表); 参阅《江汉考古》1983年第1期,页74~76,程欣人、刘彬徽: 《古盏小议》。

⑧ 参阅《文物》1972年第2期,页47~53,湖北省博物馆: 《湖北京山发现曾国铜器》。

⑨ 参阅《文物》1979年第7期,页1~24,随县擂鼓墩一号墓考古发掘队: 《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发掘简报》; 页25~32,裘锡圭: 《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

⑩ 参阅张仲炘、杨承禧、杨守敬等编《湖北通志》(民国十年刊行,商务印书馆影印本,以下简称“民国《湖北通志》”)第2册,页2285~2287,卷93《金石志一》所引宋赵明诚《金石录》,清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及宋薛尚功《钟鼎款识》诸书的考释及铭文摹本。

参阅童书业: 《中国古代地理考证论文集》(中华书局1962年版),页101~103。按: 童文据《史记》之《秦本纪》、《楚世家》、《六国表》、《白起列传》,及《战国策·秦策四》等所记秦师攻楚拔郢之役所下城邑,或有“邓”而无“西陵”,或有“西陵”而无“邓”,因而认为“西陵或即邓……今襄阳东北20里有邓城,即其地”。然后进而推论: “西陵盖以山名,其所包范围或甚广。今襄阳、宜城间一带山地皆谓之‘西陵’。鄢在‘西陵’之南,故曰‘西阳’。”似此立论,大都为悬揣之词,恐难凭信。

参阅《汉书》卷28上,《地理志上》,江夏郡; 《续汉书·郡国志四》,荆州江夏郡(中华书局新标点本,《后汉书》页3482,《后汉书志》二十二; 殿本《后汉书》卷32); 《晋书》卷14,《地理志上》,豫州弋阳郡; 《水经注·淮水篇》(卷30),及《水经注·江水篇》(卷35)三。自《元和郡县图志》(卷27,黄州黄冈县“西阳故城”条)误以《水经注·江水篇》之南北朝时西阳县为汉晋西阳县,遂为后世所因。《大清一统志》(乾隆本)则兼存二说,自相矛盾。(见卷176,河南省光州府古迹,“西阳故城”条; 及卷263,湖北省黄州府古迹,“西阳故城”条)但汉晋之西阳无论在光山或黄冈,都与“曾侯乙”镈钟铭文所记“西阳”不能相符。

参阅《光明日报》1978年10月4日,《文物与考古》副刊,第92期。

参阅刘节: 《古史考存》(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页122~124。

参阅蒙文通: 《周秦少数民族研究》(上海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版),页14~16; 第二,西戎东侵,“姜戎南侵”节; 童书业:《中国古代地理考证论文集》(中华书局1962 年版),页100~102。

由南阳盆地北出方城(今河南叶县西南,方城县东北),进入中原; 西经丹江口入武关,沿丹江河谷而上,越过秦岭、蓝关,进入关中。这两条路都是古代南北交通要道。随枣走廊在古代经由南阳盆地与北方先进地区的联系,比同南方要密切得多。两汉时期的南阳郡就包括随枣走廊直到随州的绝大部分。从安陆以下,才属江夏郡。这也反映出随州市一带自古以来同北方关系之密切。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楚“城濮之战”,晋大夫栾枝在鼓励晋文公与楚决战时,曾以“汉阳诸姬,楚实尽之”为理由,要求以战雪耻。杜预注: “水北曰阳。姬姓之国在汉北者,楚尽灭之。”

《汉书》卷28上,《地理志上》,南阳郡“宛”县原注: “故申伯国。”《左传》隐公元年杜预注: “申国,今南阳(郡)宛县。”宛,即今河南省南阳市。谢,为西周晚期周宣王封申伯之都邑,参阅《诗经·大雅·崧高篇》。《水经注·比水篇》(卷29)记有谢水,“……出谢城北……城周回侧水,申伯之都邑”。地望约在今唐河县境。

参阅本文“前言”中①、③、⑤、⑦诸条所引文。

参阅童书业: 《春秋史》(开明书店1946年版),页47,第一章,西周史略,注125。按: 此注首先引录崔述《丰镐考信录》卷7,辨南阳之申国迫于强楚,不可能远结关中之西戎以攻周; 又据孔颖达《左传正义》(昭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16年)所引《汲冢书纪年》“平王奔西申”的记载,以证与西戎及鄫人共灭西周之申国,非周宣王封于南方谢邑之申; 并进而引据《史记·秦本纪》: “申侯乃言周孝王曰: ‘昔我先,骊山之女,为戎胥轩妻。’”; 《周本纪》: “(幽)王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遂杀幽王骊山下”; 及《后汉书·西羌传》“周宣王三十九年(公元前789年),征申戎”等史料,以证: 与西戎,缯人共灭西周之申国,乃是关中之西申。

《水经注·丹水篇》(卷20),另有析水条,记析水源流所经,与《均水篇》基本一致,此条记析水南流入丹水之后,又云: “故丹水会均,有析口之称。”析水即今淅水。

《汉书》卷28上,弘农郡“丹水”县条原注云: “(丹)水出上雒冢岭山,东至析,入钧。”钧即均水,此云丹水在析县(今河南淅川县)入钧(均)水,亦可与上引《水经注》《丹水》、《均水》二篇相证。

参阅《隋书》卷31,《地理志下》,汉东郡“唐城”县原注。

《左传》哀公四年记楚人计划进攻北方“蛮氏”之国的部署之一,是“致方城之外于缯关”。杜预注缯关,仅云“楚地”。据上引《左传》原文,缯关当近方城。《汉书》卷28上,《地理志上》,南阳郡“叶”县原注云: “有长城,号曰方城。”《左传》僖公四年杜预注: “方城山在南阳(郡)叶县南。”故址在今河南省方城县东北40里,叶县西南70里(旧叶县城西南40里)。参阅《读史方舆纪要》卷51,河南六,南阳府裕州“方城山”条; 《大清一统志》(乾隆本)卷165,河南省南阳府山川,“方城山”条。据此,则缯关当在今方城、叶县间,位于由中原地区进入南阳盆地东北部入口之外。

参阅徐旭生: 《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科学出版社1960年版)页123~124,注①。

《晋书》卷15,《地理志下》,荆州义阳郡有厥西县而无厥县。《宋书》卷37,《州郡志三》,荆州南义阳郡亦有厥西县而无厥县,今据补“西”字。

参阅《读史方舆纪要》卷77,《湖广三》,德安府随州“青林山”条附“随城山”; 《大清一统志》(乾隆本)卷267,德安府山川,“随城山”原注; 同治《随州志》卷4,“随城山”条。

《水经注·涢水篇》(卷31)的经文说“(涢水)东南过随县西”,而注文则说是“溠水又东南,经随县故城西”,然后又南流一段水程,才入涢水,彼此所记不一致。今按: 从现在的地图上可以看出,涢水在与溠水合流之前,是东南流向,因此位于溠水东岸的汉魏随县故城自然也可以说是在涢水以东; 或者说是“(涢水)东南,过随县西”。

参阅《左传》桓公八年,庄公十九年有关黄国的记载; 《江汉考古》1983年第1期,页72~73,何浩: 《西黄续考》。

唐是姬姓国,见《史记》卷40《楚世家》,张守节《正义》引《世本》; 《国语·郑语》韦昭注。

参阅《读史方舆纪要》卷77,《湖广三》; 德安府随州“唐城”条;《大清一统志》(乾隆本)卷267,德安府古迹,“古唐城”条; 及《大清一统志》(乾隆本)卷267,关隘,“唐县镇巡司”条; 民国《湖北通志》第1册,页651,卷17,《舆地志十七》,古迹三,随州“西故城”条附“唐县镇”原注。

参阅《文物》1976年第2期,页44。

《水经注·涢水篇》(卷31)云: “涢水东北流,合石水……谓之小涢水,而乱流,东北经上唐县故城南。本蔡阳之上唐乡,旧唐侯国。”按: 此上唐县故城在涢水东北流向之北岸,大致相当于今之澴潭镇(在随州市西约70里,安居店西约30里,涢水南岸)附近之北岸一带,还在今唐县镇南四五十里处。《史记》卷40《楚世家》,“楚昭王灭唐”句下,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唐初成书)则云在随州枣阳县(即今县址)东南150里,与现在流行的说法,方向大致相符,但里数又超过很多(今为90里)。《后汉书》卷45《王常传》: “常与荆州牧战于上唐,大破之”句下,李贤注说是在枣阳县东北,方位又异。北宋初成书的《太平寰宇记》卷144,山南东道三,随州唐城县(即今唐县镇)“唐乡”条则云唐国在唐乡。《元和郡县图志》卷21,随州“唐城县”下则根本未提唐国。这些彼此有出入的说法也反映出前人对唐国地望也并不确知。

参阅注所引清人著作。

例如: 今随州的唐县镇北20里有唐王店,枣阳县南70里有唐家店,东南80里有唐家城(在唐家店东南10余里)。两地皆近随州界,在唐县镇西南数十里处。

图2 春秋早期曾(随)、邓及相关地名位置示意图

[1] 本文曾发表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1期。这次又略作修订,增加了一条例证,更新了一些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