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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传播环境:其他变量的影响分析

【摘要】:据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相关部门的统计,2015年中国电视剧生产总部数为395部,集数为1.65万集。其次,“限娱令”等政策干预也是对电视节目形态造成显著影响的外部因素。国家广电总局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内电视节目,提高电视节目的质量,颁布了多项规定。政策干预在极短时间内改变了电视节目的面貌。最后,新时期社会文化的多元激发了电视传播的多元特质。长期以来,电视传播中“把关人”的存在一直被认为是主流意识形态阵地。

电视媒体内部,近年来也由于省级卫视的崛起而掀起新的频道竞争。尽管中国电视生态系统内部的商业竞争二十年前就已开始,但在2000年以前,央视还基本是一家独大。进入新世纪以后,湖南卫视、安徽卫视等各自以“娱乐节目”或“电视剧”为突破点,加入争夺全国观众的竞争。很快,江苏、山东、东方等多家省级卫视也频繁改版,试图在全国市场格局中占据一席。如今湖南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分别以“快乐中国”“幸福中国”“中国蓝”为品牌标识,构成全国卫视竞争的第一方阵。东方卫视、安徽卫视、山东卫视等也紧随其后,成为具有辨识度和收视率的优势卫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竞争不仅作用于同级媒介,更改变了央视和城市电视台上下两个层面的竞争格局。根据下表数据,我们明显发现,在江苏这类本省卫视发展较好的地区,近年来央视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省级卫视占有率却迅速提高。在江苏地区收视排名前十的频道中,江苏本地频道有5个,总收视份额达到33.6%,中央级频道有4个,总收视份额为13.3%,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在江苏地区,江苏省级频道的传播影响力是高于中央级频道的。央视的大动作改版,近两三年省级卫视跨年演唱会白热化竞争,这些现象足以说明电视媒介生态系统内部旧有竞争关系被打破。在新平衡形成之前,各级电视频道都面临着危机与机遇。

2007—2011年江苏各类频道的市场占有率(%)

注:数据来自《2010中国电视收视年鉴》

2011年江苏收视份额排名前十位

注:数据来自《2010中国电视收视年鉴》(www.chuimin.cn)

在电视媒介内部竞争逐渐激烈的格局下,我国电视节目形态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状态:

首先,近年来,真人秀综艺节目异军突起,迅速占领市场,成为高收视大户。以《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旋风孝子》为代表的明星亲子节目,以《极限挑战》《奔跑吧兄弟》《了不起的挑战》为代表的户外体验式节目,以《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为代表的新型歌唱类节目在国内爆红,迅速席卷了各个大小家庭的电视屏幕。其次,IP现象频繁出现。据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相关部门的统计,2015年中国电视剧生产总部数为395部,集数为1.65万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电视剧是由文学作品、网络小说、单机游戏改编成电视剧的。相较于前几年对大量经典文学名著的改编、翻拍,近两年由小说和游戏改编的电视剧如雨后春笋,一个劲儿地往上冒。以《琅琊榜》《花千骨》《芈月传》《欢乐颂》为代表的小说改编,以《轩辕剑》《古剑奇谭》为代表的游戏改编,占据了众多家庭的电视屏幕。由小说、游戏改编的电视剧最大的优势无疑就是其本身就携带有原著迷、游戏迷。现代社会,年轻群体经常通过阅读小说、玩单机游戏或者网络游戏的方式娱乐生活。这也就意味着改编类电视剧能吸引年轻群体。他们或是怀着好奇心理,或是带着批判情绪,或是随意观望,无形之中就成了固定收视群。与年轻群体相比,中青年群体更倾向于收看情感纠结的或者贴近家庭生活的电视剧。因此,这些电视剧在改编中往往会加重主人公之间恩怨情仇的戏份,制造矛盾点,来吸引电视剧的主要受众——家庭妇女。此外,近几年国内综艺节目和电视剧,都趋于走“大片”策略,以大投入、大制作、邀请大明星为盈利和对抗竞争的主要手段。综艺节目以《中国好声音》为例,首先这个节目是从荷兰引进的,其版权费用就需要220万。节目亮点之一的导师转椅的造价每把高达80万人民币,都是从荷兰空运过来的;并且在音响、舞美、摄影等硬件设备,还有人员的配置上投入了巨额成本。电视剧以《芈月传》为例,在剧中扮演芈月角色的孙俪服装有80多套,且每套价值都在万元以上。在技术层面它使用的设备也更为先进,是用4K拍的,完全可以放到电影院去播映。

其次,“限娱令”等政策干预也是对电视节目形态造成显著影响的外部因素。随着省级卫视的白热化竞争,部分节目只注重收视率与经济利益,而忽略了中国主流文化的宣扬与传播。国家广电总局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内电视节目,提高电视节目的质量,颁布了多项规定。2011年广电总局规定各地方卫视在黄金时段的娱乐节目,每周播出不能超过3次;2012年初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对各卫视娱乐节目的数量、播出时段、播出时长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提高新闻节目和教育类节目的质量。这一要求直接引发各大卫视纷纷改版。并对围绕电视剧中间不得插播广告等问题也出台过相关政策;“2013年10月20日,广电总局又向各大卫视下文,规定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一个,卫视歌唱类节目黄金档最多保留4档”[4];2015年7月22日,广电总局发出通知文件表示,要摒弃一味依靠明星来博得高收视的错误认识,不能以此来助长高片酬的不良风气,多关注普通群众;加大对真人秀节目的原创、创新力度;加强节目价值观的引导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尽可能地减少未成年人参与。在电视剧方面,广电总局出台各项规定,对电视剧的播出总量、时段、题材等做出了各种限定,包括“一剧两星”以及限制古装、禁止穿越题材等内容。政策干预在极短时间内改变了电视节目的面貌。

最后,新时期社会文化的多元激发了电视传播的多元特质。长期以来,电视传播中“把关人”的存在一直被认为是主流意识形态阵地。伴随着我国社会文化进一步开放以及互联网的“多元”特质,电视媒介的多元性逐步显现。“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这种原本受主流意识形态批评的论调,从《非诚勿扰》的嘉宾嘴里坦然说出。市场化程度加深导致电视节目“收视率”至上,电视媒介的商业化倾向有所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