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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与网络方案

【摘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现代社会需要应对的重要课题。当发生事故时再临时成立“领导小组”不是最好的方法。为了使事故的应急处理做到有条不紊,需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见图8-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现代社会需要应对的重要课题。它既有突发和难以防范的一面,又有可以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减少、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均投入相当的资金、人力、物力,采取规范措施以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198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了“地方性紧急情况认识和准备”的文件——《阿佩尔(APELL)计划》。该计划的中心思想是:“提高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及群众团体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警觉与认识。”因为许多重大、恶性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只要平时提高警惕,加强管理和防范,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即使发生了重大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只要懂得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和紧急救援的知识与技能,就能对其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置,尽可能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应急组织应该是在各级地方组织领导下的统一组织,对于不同事故仅工作重点不同,如传染性疾病暴发,卫生部门是重点;危险品事故,环保、公安部门是重点等。当发生事故时再临时成立“领导小组”不是最好的方法。

1995年,在国家环境保护局(现为环境保护部)领导下成立了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包括:①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及应急值班系统,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有关领导、污染控制司(处)、监督管理司(处)、自然保护司(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列出值班电话和传真号,便于联系;②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机构及通信联络,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下设领导小组、技术组、通信组、交通组,各成员的电话、家庭住址均一一列出,便于联络,并对应急监测仪器设备与器材的装备作了规定,主要仪器设备与器材是:快速简易检测箱(管)、便携式现场测试仪器、实验室仪器与器材、防护器材、通信联络器材、监测车或交通车辆,并对各地开展污染事故隐患调查、管理,建立查询系统、资料信息系统,加强宣传、技术培训和应急监测科研工作。

(一)应急响应系统

应急响应系统包括:应急响应程序、应急组织系统、应急通信系统、应急防护和救援、应急预案和应急状态终止六个部分。

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与处置的特点,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尽快进行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小或消除事故造成的损失。为了使事故的应急处理做到有条不紊,需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见图8-1。

图中公众宣传、发布信息和指导防护部分往往容易被忽视。一方面公众具有知情权;另一方面及时、正确发布真实消息有利于事故处理,安定民心;封锁消息,容易使“小道消息”传布,将引起恐慌,造成重大损失,许多实例都证实了这一点。

图8-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2.应急组织系统

应急组织系统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作为应急响应程序的框架,依据我国部门间行政职能的划分,可设立以下相应的应急组织:①应急委员会,由当地政府和环保、公安、消防、卫生、水利气象、城建、交通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审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并协调落实部门关系,在处理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统一协调应急行动;②应急办公室,是应急组织中的常设机构,为便于日常工作,可由环保部门各科室和监测站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订和落实应急计划,建立技术储备,接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警,处置一般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报告应急委员会的同时作先遣处置;③在应急响应时提供各种专业支持。应急组织系统关系见图8-2。

3.应急通信系统

应急通信系统包括事故报警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应急信息发布系统三部分:①事故报警系统平时应设立专用电话,并充分利用社会现有的救援报警系统110、119、120,做到24小时畅通;②应急指挥系统应由对外界相对保密的办公室电话、手机对讲机组成,以避免应急指挥期间受外界干扰;③应急信息发布系统可由广播、电视及通信车辆组成,在场外应急响应中需要应急区域内群众配合时,应向群众公告污染事故的状况和正在采取的应急措施。

图8-2 应急组织系统关系

4.应急防护和救援

根据污染预测模式将污染物可能波及的范围划分为救援区域、防护区域和安全区域,设置相应的监测点,及时监测、实时调整。应急防护和救援程序见图8-3。

图8-3 应急防护和救援程序(www.chuimin.cn)

5.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针对本地区可能的隐患,经调查后制订的处置方案,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能迅速调取污染事故的预案材料,指导应急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根据应急预案的功能不同,将其分为两类:城市(区域)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城市(区域)综合预案主要是城市或区域的整体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般在区、县、市各下级预案基础上进行编制宏观上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包括城市或区域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及其相应的职责,应急专家系统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些具体、特定的紧急情况,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生产事故导致的异常超标排污等,为了将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而制订的。

实际情况可能与应急预案偏离,这就需要应急工作人员作出应变修改。应急预案包括:①建立企业档案,主要指危险品的贮存(各地的大型化学试剂仓库、油库、储气罐),重点工业污染事故排放隐患,污染事故高发的饮用水源地事故隐患;②建立本地区环境优先污染物名单及应急监测技术方案;③建立本地区的重点污染源地理信息系统;④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场内、场外应急预案。

6.应急状态终止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包括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两个过程。当经过应急处置已达到下列三个条件:①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建议,确认污染事故已经得到控制,事故装置已处于安全状态;②有关部门已采取并继续采取保护公众免受污染伤害的有效措施;③已责成或通过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事故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时,此时应急委员会可以宣布应急状态终止,进入善后处理阶段。善后处理包括:①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②继续监测和评价环境污染状况,直至基本恢复;③有必要时,对人群和动、植物的长期影响作跟踪监测;④评估污染损失,协调处理污染赔偿和其他事项。

(二)应急监测系统

应急监测系统包括质量管理、组织保障、技术支持三部分。

1.应急监测质量管理

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质量管理包括前期质量管理和运行中的质量管理两方面。前期质量管理又称质量保障支持系统,是应急监测质量管理的基础,其内容包括:①建立管辖范围内应急监测工作手册、应急监测数据库和应急监测地理信息系统;②组织应急监测人员技术培训、演习;③作好监测方法和监测仪器的筛选,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和试剂、车辆等后勤保障。运行中的质量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注重污染事故的现场勘查和所实施的监测方案中的质量管理;②污染事故现场监测和采样中的质量管理;③实验室分析、监测数据处理的质量管理,以及编制监测报告的质量管理。

2.应急监测组织保障

应急监测组织保障系统包括全国和地区的监测机构网络,形成纵向和横向交叉网络,便于管理、交流、协作、支持,实现监测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管辖范围内污染隐患特征,重点开展特征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能力建设,配备相应仪器设备,培养技术优良的应急监测队伍。

3.应急监测技术支持

内容包括:针对本地区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品和污染物的特性及环境标准,建立现场快速测定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和处置技术,制订应急监测预案,汇编应急监测实际案例,为应急监测的实施和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监测技术支持系统见图8-4。

图8-4 应急监测技术支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