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环境监测指标体系:陆地和水文要素

环境监测指标体系:陆地和水文要素

【摘要】:一般来说,陆地生态监测站的指标体系分为气象、水文、土壤、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六大要素;水文生态监测站的指标体系分为水文气象、水质、底质、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游泳动物、着生藻类和底栖生物、微生物八大要素。

(一)生态监测指标确定原则

生态监测指标主要指一系列能敏感清晰地反映生态系统基本特征及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并相互印证的项目,是生态监测的主要内容。选择生态监测指标时应遵循如下原则:①生态监测指标的确定应根据监测内容充分考虑指标的代表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②不同监测站间同种生态系统的监测必须按统一的生态监测指标体系进行,尽量使监测内容具有可比性;③各监测站可依监测项目的特殊性增加特定的指标,以突出各自的特点;④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应能反映生态系统的各个层次和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并应以结构和功能指标为主;⑤宏观生态监测可依监测项目选定相应的数量指标和强度指标,微观生态监测指标应包括生态系统的各个组分,并能反映主要的生态过程。

(二)生态监测指标及其质量评价

生态监测指标要体现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本质特征的代表性和环境保护的综合性。

1.宏观生态监测指标的选择

对于宏观生态监测,一级指标应选为:优劣度、稳定度或脆弱度;二级指标应选为: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污染负荷指数。各项二级指标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见表6-14。各项评价指标赋予的权重并非固定不变,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表6-14 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

生态环境质量的优劣可用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cological index,EI)来评价, EI可按下式计算:

EI=0.25×生物丰度指数+0.2×植被覆盖指数+0.2×水网密度指数+0.2×土地退化指数+0.15×污染负荷指数

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污染负荷指数的计算方法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 192—2006)。(www.chuimin.cn)

根据EI的大小,将生态环境分为五级,即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生态环境分级标准见表6-15。

表6-15 生态环境分级标准

2.不同类型生态监测站(各类生态子系统)监测指标的选择

地球上的生态系统,从宏观角度可划分为陆地和水生两大生态系统。陆地生态系统包括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包括淡水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每种类型的生态系统都具有多样性,它不仅包括了环境要素变化的指标和生物资源变化的指标,同时还要包括人类活动变化的指标。

一般来说,陆地生态监测站(农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等)的指标体系分为气象水文、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六大要素;水文生态监测站(淡水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指标体系分为水文气象、水质、底质、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游泳动物、着生藻类和底栖生物、微生物八大要素。除上述自然指标外,指标体系的选择要根据生态监测站各自的特点、生态系统类型及生态干扰方式,同时兼顾以下三方面:人为指标(人文景观、人文因素等)、一般监测指标(常规生态监测指标、重点生态监测指标等)和应急监测指标(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突发性生态问题)。

根据监测指标确定的原则,两类生态系统的监测项目分别见表6-16和表6-17。

表6-16 陆地生态系统的监测项目

续表

表6-17 水生生态系统的监测项目